人大机关党组书记2021年度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2021年,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工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本人团结带领办公室同志们,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学习、勤学常思、心系群众、清正自律,勤,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述职情况一是一以贯之讲政治。1.精神学习求深。作为机关党组书记,我充分利用机关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x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政治站位。2.学习形式求多。通过专题党课、参观党史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党史知识竞答、线上十九届x中全会在线答题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形式,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协助常委会,在全县人大系统中,开展“六讲六做”宣讲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参与度。3.学以致用求实。带头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机关履职的全过程,坚决做到请示汇报,一方面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人大机关及支部的重要工作。另一方面及时贯彻落实县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保证县委和常委会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在人大机关得到实质落实。二是心无旁骛干工作。1.聚焦中心讲担当。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做好“三会”服务工作,协助常委会领导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十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创建工作,包干到人、宣传到户、整治到位。2.选优代表促履职。及早谋划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成立专题调研组,总结分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掌握可能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突出矛盾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邀请省人大专家专题解读选举法最新修改精神,及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指导乡镇人大开展网上选民登记等工作,分层分批次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奠定了坚实的选举工作基础。3.重视宣传出成效。通过优化《人大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设立录用篇数和积分两个“挑一挑够得着”的双考核目标,提高乡镇和干部员的宣传积极性,全年共计被中央、省、市录用172篇。同时,更深一度重视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积极组织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和保密相关文件。4.队伍建设重传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把好选人用人正确方向,优化机关干部实绩考核,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今年以来,1名副科长通过竞争上岗形式竞聘为科长,公开选调1名乡镇干部、1名局机关干部到人大机关工作,提供1个中层干部岗位作为对外交流使用,打通了乡镇、机关干部交流路径。三是为国为民讲作风。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措施,狠抓管理,有效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统一部署和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相关的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始坚持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履行“一岗双责”,明确机关党组书记是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身体力行,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接待,优化管理制度,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管权、管人、管事的重要抓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始终坚持执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切实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积极带头配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人大机关的巡察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有效的完成巡察问题整改。四是民心所向抓党风。1.党建制度更规范。通过优化党支部谈心谈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继续推行月度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办公室、各工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率。2.党员管理更规范。从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党员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上党课、组织生活会、慰问困难群众等活动;积极培养、考察和发展新党员,今年完成1名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优化党费收缴模式,每月支部主题党日通过扫描党费缴费二维码完成党费收缴工作;每月月初以党支部名义发送政治生日祝福短信,提高党员党性意识。3.党内生活更规范。继续推进“人大党建讲坛”制度,机关党员干部跟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一起上党课,谈心得,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学习意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摆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接受洗礼,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二、述德情况作为机关党组书记,我始终秉持修身立德为基原则。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讲政治品德;致力于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讲职业道德;坚持遵纪守法、与人为善,讲社会公德;遵守伦理规范,讲家庭美德。对照10方面的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具体剖析如下:一是本人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思”,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予以贯彻落实,从未发表、传播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二是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在信访核查、组织函询中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坚决整改。三是强化理论学习,高度重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马列主义武装思想,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公仆意识,服务群众相信人民,不信鬼神,不信方术,不敬“大师”,从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四是对重大政治事件敢于“亮剑”,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勇挑重担,决不上交矛盾、下推责任。五是身体力行积极参与“三服务”活动,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贴近群众,认真倾听,尽最大能力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六是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盘接受同志们的意见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七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履行请示报告手续,不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不在企业社团等兼职取酬。八是坚持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不搞小圈子、小团伙,不以权谋私,不诬告、制造谣言,不散布贬损他人的不实消息。九是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增强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加强对家属女儿的教育和管理,营造和谐互敬的家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十是没有不符合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要求的其他情形。三、述廉情况1.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规定,遵守廉洁纪律情况。配偶张建英,现为千岛湖镇建设集团下属捷城物业公司职工。女儿徐惜彦,目前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读研,均未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活动。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未在金融机构从业、任职。本人从未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存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车辆等情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纠治“四风”、转变作风情况。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30条意见”、县委“20条要求”,做到遵规守纪。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本人所在单位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情况;严格执行车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和要求,没有违规接待情况;办公用房没有超标情况;不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情况;不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健身娱乐、旅游、宴请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3.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监督情况。本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和审批(执法)事项,实行分工责任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及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人事财务等问题时,自觉提交机关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4.本人认为需要报告或说明的其他事项。无四、述法情况1.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情况。高标准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认真完成学习强国、西湖先锋和干部月讲坛等平台的法律学习和在线法律考试。坚持集中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与人大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常委会举办了《选举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治讲座,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2.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情况。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选举、监督和人事任免投票权,严格做到依法投票、依法表决,始终贯彻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带领机关党组成员依法讨论决定机关人事、财务等其他重大事项,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3.履行普法责任制情况。时刻关注“平安千岛湖”建设,积极参与“八五”普法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支持和保障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法定程序,扎实推进宪法法律实施。关注“法治杭州”建设,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执法检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4.遵纪守法情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省市相关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关注参与“法治杭州”建设,积极配合省市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执法检查,积极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等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