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内容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上级受理部门:市医保中心32628211、新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首页、本人页、户主页复印件;除参保人外,户口本上其他人员医保卡原件、复印件(可复印到一张纸上);两张一寸彩照,规定日期到市医保中心办理。2、续保:居民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缴费即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上级受理部门:农保科3551370(1)、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于一张A4纸上),不收原件。(2)、办理人提供2张小2寸白底彩照。照片背后标注姓名、居委会,装入区局统一提供塑料袋内。(3、有低保证、残疾证的提供复印件(印于一张A4纸上),不收原件。(4)、填写《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份。本人在参保人栏签字后,签名上留取指纹。(5)、所有东西准备好后,用订书订订到一起。就业困难认定: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对象所需材料:(申请时所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为新证,社区参考资料,少熬夜!需在认定审批表盖章,身份证、户口本需要看原件)(一)“4050”人员(企业曾经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持有《养老保险手册》的人员,已享受过社保补贴两年及以上人员,不再认定就业困难。)(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养老保险手册》首页、企业缴费页复印件(查看缴费记录存有企业缴纳即可);(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两张。(二)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持《低保证》仅认定家庭中一人)(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复印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两张。(三)大学毕业生(毕业两年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时间两年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毕业证》复印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两张。(四)零就业家庭(女35、男40以上,申请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家中老人无养老保险,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满半年,且都没有稳定就业,可认定家庭成员中的一人。)零就业家庭认定需户口本的除退休及未成年外所有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还有这些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书。有退休人员算家庭有收入不算零就业。领55退休金的视同无工作。(1)申请人户口本全部复印件、法定工作年龄全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不管是否在一个户口本上);(3)申请人及其法定工作年龄家庭成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填写《秦皇岛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1份、《秦皇岛市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批表》3份。办事处负责零就业家庭认定,对应《秦皇岛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审核,申请表办事处留存,不需上报;《秦皇岛市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批表》就是零就业家参考资料,少熬夜!庭就业困难认定审批表,三份同时上报。(五)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3)《养老保险手册》首页、企业缴费页复印件;(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两张。操作:所涉及证件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外,原件全部由社区核实不需上报。居:居民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申请表盖章所:审核材料,居民填写汇总表。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协同其它材料,统一上报区局。零就业:办事处负责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核材料,留存《秦皇岛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就业困难由区局认定,我处在《秦皇岛市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批表》加盖公章,协同其它材料,统一上报区局。居民填写汇总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参考资料,少熬夜!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13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参考资料,少熬夜!(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7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18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参考资料,少熬夜!(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0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第24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第25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劳动保障规章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用心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八条员工务必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一样意见的推荐,能够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