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好帮手1/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参考5篇【导读】这篇文档“《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参考5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下载吧!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看完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眼前总是会浮现出小约瑟夫那可怜的叔叔于勒的形象。我不仅对这位老人的遭遇无限同情,而且对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感到悲哀。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写作好帮手2/7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这是篇10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写作好帮手3/7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写作好帮手4/7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写作好帮手5/7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4《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写作好帮手6/7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我的叔叔于勒》的作者是法国的“短篇小说之父”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个炎凉世态下资本主义小市民家中发生的曲折故事。在这个拮据的家中有胆小懦弱的父亲——菲利普;泼辣蛮横的母亲——克拉丽斯;两个到了年龄却迟迟未嫁的姐姐;及未时世事的“我”。但尽管如此,每逢周日,全家都要穿戴整齐去迎接家中曾经的败家子,被送到美洲后偶然发财,写信来说要补偿父母当年损失的叔叔——于勒。于勒的信好比福音书,在看了这封信后,终于有人上门提亲二姐,家人就匆匆把二姐嫁了出去。父母亲高兴的不得了,组织全家到泽西岛旅行。途中父亲看到有人优雅的吃着牡蛎,虚荣顿起,也故作大方请客吃牡蛎。走近一看,却发现卖牡蛎的潦倒船员像极了于勒!在小心翼翼的向船长打听后证实了这个消息,父亲吓呆了,母亲怒火冲天的步步指示:让“我”把姐姐们带回来,把牡蛎钱付清,她和父亲躲到对面船头去。我十分同情于勒叔叔给了他半法郎消费,并对父母不认亲人的行为困惑不解……写作好帮手7/7金钱和地位对于大人真的如此重要,胜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读到这儿,心都不由寒了!不禁意间又联想到另一个故事——有个饿了好几天的小乞丐在风雨中乞讨,遇上了好心的多尔先生给了他一美元。他连声谢过多尔先生后,转身又消失在风雨中。过了一会儿后,多尔先生又在一家花店中遇上了那个小乞丐:他正掏出磨得亮晶晶的硬币,买下一束菊花,并要求店员写上“祝妈妈生日快乐”。多尔先生笑笑,没有多想。在他回火车的路上,第三次遇上了那个小乞丐:在风雨中,他捧着那束菊花,庄严而庄重的向不远前的那片墓地走去……多尔先生的视线模糊了……我的视线也模糊了。两个对比如此强烈,震动着我的灵魂。少年心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最纯粹的东西?长大后真情难道就要被抹灭?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其实原本的题目是“情仅存于”,但来回想想,实在不喜欢“仅”这个字,因为我希望情是共存的,存在于每个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