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和健康险》基本知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险新人培训课程》课程目标•了解意外险和健康险相关产品的基础知识•熟悉意外险和健康险的业务操作流程•掌握意外险和健康险初级销售技巧•了解意外险和健康险业务的部分渠道•掌握一些销售案例,举一反三的进行思考目录意外险和健康险VS产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意外险及相关产品健康险及相关产品IIIIIIIV现代保险业务的基本框架意外险和健康险VS产险(一)I——从保险的种类说起保险财产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人身保险的基本含义标的:人的生命或身体保险事故:生老病死残保险责任:发生以上保险事故给付保险金意外险和健康险VS产险(二)I——人身保险与产险的区别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和生命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相关利益人身保险是定额保险财产保险是损失补偿保险保险标的不同保额确定的方法不同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根据新保险法,产险公司可以经营人身意外险及保险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健康险产品,包括团险和个险。平安产险除经营短期人身险业务外还代理销售平安寿险的年金险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VS产险(三)I——产险经营意外险和健康险的范围目录意外险和健康险VS产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意外险及相关产品健康险及相关产品IIIIIIIV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一)II——什么是意外险意外伤害——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意外伤害保险构成意外伤害责任的三个条件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一)II——什么是意外险(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均与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与年龄、健康无关,与职业有关保单效力:一旦被保险人脱离投保团体,保单效力对该被保险人即行终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被保险人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二)II——什么是健康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健康险疾病成立的三个条件1、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造成的2、必须是非先天的原因所造成的3、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疾病是指由于人体内在的原因而造成的精神上或肉体上的痛苦或不健全。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二)II——什么是健康险(续)团体健康保险是以团体或者其代表作为投保人,以团体成员作为被保险人的健康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的概念健康保险承保的主要内容1、医疗费用2、收入损失目录意外险和健康险VS产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意外险及相关产品健康险及相关产品IIIIIIIV意外险及相关产品III——主要产品目录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平安职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平安短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平安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平安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燃气用户意外伤害保险平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丰富的产品在满足不同类型客户需求的同时,为广大销售人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平安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健康险产品)点击进入学习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一)III——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残疾的,按残疾程度比例(七级34项)*保险金额=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一)III——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保费低,保障高,转移企事业单位由于员工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财务压力的风险;2、在职工发生工伤时,为企业承担高额的伤残抚恤金、死亡抚恤金等工伤费用,转移企业风险3、可根据被保险人的职员类别投保,公平合理,也可根据投保单位类别投保,方便快捷;4、残疾比例由保监会统一规定,理赔确定;5、可选择投保一年以内期限,保险期间灵活。主要卖点返回产品目录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二)III——平安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5版)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180天内进行治疗,保险人按实际支出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100元部分按8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其中住院床位费每日给付金额不得超过20元;检查费每次给付金额不得超过300元,累计给付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被保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该被保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对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二)III——平安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5)1、责任简明,便于理解;2、价格低廉,保障程度高;3、保障范围广,只要求费用合理,不论门诊或住院;4、保险期限可长可短,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不足一年的,可按一年期费率的一定比例收取保费。主要卖点返回产品目录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三)III——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或残疾的,由保险人承担给付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同“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意外残疾保险金同“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交费方式按被保险人人数按工程总造价接建筑总面积年费率30元/每人2.5元/每万元选价0.375元/每平方米保险费率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三)III——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卖点1、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质[2003]107号文件为本险种的销售提供了足够的政策依据;2、本险种的保障范围等几乎涵盖建筑施工单位在人员安全防范方面的所有要求;3、为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保驾护航,一朝投保,全年无忧;4、可以和建工险一起销售。返回产品目录意外险及相关产品(四)III——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与费率保障类型给付项目保险金额给付限制保费意外身故或残疾航空意外身故或残疾10000元全额或按伤残程度给付2.4元火车轮船意外身故或残疾5000元全额或按伤残程度给付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或残疾2000元全额或按伤残程度给付意外医疗(可选)航空意外医疗300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付1.8元火车轮船意外医疗1500元100元免赔其余同上商业营运汽车意外医疗600元100元免赔其余同上意外住院现金补贴(可选)航空意外住院现金补贴30元/天180天为限1.8元火车轮船意外住院现金补贴15元/天180天为限营运汽车意外住院现金补贴6元/天180天为限意外险及相关产品(四)III——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卖点1、以航空意外险为主,覆盖火车.轮船.汽车等多种大众交通工具,适宜人群广;2、团体投保,手续简捷;3、一朝投保,全年无忧;4、保障全面,含有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日额现金补贴;5、在投保规定额度内单位可任选保额;6、费率较同业具有竞争力。进入下一个学习单元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五)III——平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卖点对借款人对保险公司对银行只需花几十元就能获得数万元的保障,大大减少了借款人因意外致贫的可能。通常小额信贷都需要一名担保人,一旦借款人家庭因意外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将在法律上承担还贷责任,常常会导致几个家庭同时陷入亲情和经济的双重危机。小额信贷保险则消除了借款人的这种后顾之忧。小额信贷保险可以帮助银行等放贷机构转移风险,保全资产,提高贷款安全系数,从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丰富了放贷机构的收入来源相对而言,小额信贷保险赔付率较低,属效益型险种。开辟了新型银保关系。小额信贷保险与银行业务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它的生命力在于险种功能与信贷管理目标相一致,从而打造了一条新型信贷价值链,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了更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了借款人、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赢保险对象二十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并采用分期偿还银行或其他合法机构借款的方式购买住房、汽车、家具或用于其他用途的借款人,均可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保额限制:每一被保险人最高为80万元保险费率:根据各地市场情况而定,最低不低于2‰(年费率)(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身故的,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详细内容见《平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保险责任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五)III——平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险及相关产品(五)III——平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一般规则:1、保单采用蓝黑、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可用铅笔、圆珠笔或蓝色钢笔正楷填写,不得涂改;2、保单(除贷款机构和贷款协议号)各项均为必填项,务必准确如实填写;3、客户填写保单后,经办人必须签字确认;具体规则:1、客户投保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如实填写保单各项内容。客户经理需核实保单上填写的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保单上的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包含手机号码与固定电话)。3、保单上必须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4、客户经理在收取保费后即时出具保单正本联给客户。目录意外险和健康险VS产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几个基本概念意外险及相关产品健康险及相关产品IIIIIIIV——主要产品目录健康险及相关产品IV健康险津贴型重大疾病费用型补充住院医疗住院安心(M11)女性安康定额给付型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点击进入学习健康险及相关产品(一)IV——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三十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对于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各项住院床位费、住院手术费和医院杂项费,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就上述费用余额按照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当保险期限结束时,被保险人必须继续接受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则继续给付最高30天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项保险金限额时,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年龄免赔额给付比例50%80%85%90%16-40周岁089142151160300781221291365006910811512180058909510010005078828741-50周岁免赔额给付比例50%80%85%90%012219620822030010216117118150090142150159800741161231301000639910411051-65周岁免赔额给付比例50%80%85%90%0167267283300300139218232245500122192203215800100157166176100085133141149——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IV投保规则1、投保人数的限制:最低投保人数为20人。人数少于50人的团体必须全员投保,人数大于50人的团体参保人数不能低于团体实际在职人数的90%2、投保年龄限制:必须已经参加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被保险人为16-64周岁身体健康,在职的人员。3、投保前患有的既往症:可承保被保险人既往症,但必须在投保前如实告知,核保人视风险大小决定能否承保或加费、降低保额承保,对故意不如实告知者,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健康险及相关产品(一)——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