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100229@qq.co第一部分房地产业概述一、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及特性1、房地产基本概念1)、“房地产”顾名思义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在法律上一般叫不动产。它主要是相对于动产而言,其要求特点就是不能移动位置,具有长时期的稳定性,正因此房地产经常作为公司或个人投资保值或升值取利的主要方式。在我国房地产的所有及买卖行为主要指房产产权的移动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产权是我国所有,至高无上不可以买卖的。2)、“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销售、租赁等活动而取得经济效益的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国家中房地产业总是扮演着国民经济中极其重要的角色,在现代的社会中任何企业与个人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企业需要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经营场所,职工需要安排住所,同时企业的发展需要更换公司工作环境扩大规模、改变形象,个人的发展也需要更换居住生活环境来提高自我价值和生活品质,所以房地产业从它诞生那天起,就决定了它的地位。2、房地产的特性(1)不可移动性(2)独一无二性(3)寿命长久性(4)数量有限性(5)用途多样性(6)相互影响性(7)易受限制性(8)价值高大性(9)难以变化性(10)保值增值性二、房地产业的分类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和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服务业的一种。房地产经纪业是指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转让、抵押、租赁的当事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介绍、代理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接受开发商的委托销售其开发的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买卖、租赁、置换等业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房地产经营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颁发的第97号令《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中介业务活动管理等的要求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1、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管理①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凡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2、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②有固定的服务场所;③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④有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事房地产咨询业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济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当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察批准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房地产代理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人在受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者进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经济行为。商品房销售代理是目前房地产代理活动的主要形式,一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负肃商品房的市场推广和具体的销售工作。目前,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上,最为普遍、从业机构和人数最多的业务形式是房地产二级市场的商品房销(预)售代理业务及房地产三级市场的存量房租售居间业务这两种形式。其中,从事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租赁和交换业务是房地产经济行业中最主要的类型。四、房地产经纪人员技术能力与职责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入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l、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技术能力①具有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②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房地产经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③熟悉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环节,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的技术和技能;④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经纪实践经验和一定资历,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创新和开拓能力,能创立和提高企业的品牌;⑤有—定的外语水平。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职业技术能力:①了解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②具有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③掌握一定的房地产流通的程序和实务操作技术及技能。2、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权利房地产经纪人享有以下权利:①依法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②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关键岗位;③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进行各种经纪业务;④经所在机构授权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等重要文件;⑤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⑥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⑦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并获得合理的佣金。房地产经纪人享有以下权利:①依法发起设立房地产经济机构;②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房地产经济机构关键岗位;③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力进行各种经济业务;④经所在机构授权订立房地产经济合同等重要文件;⑤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⑥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⑦执行房地产经济业务并获得合理的佣金;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享有以下权利:①有权加入房地产经济机构;②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济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3、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应当履行的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②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济机构执行业务;③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④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完成委托业务;⑤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五、房地产市场的涵义房地产市场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房地产市场,是指专门用来进行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活动的经营场所,主要指房地产交易所。广义的房地产市场,是指整个社会房地产交易关系的总和,而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是由市场主体、客体、媒介体、价格、资金运行机制等因素构成的综合系统。六、房地产市场的特点1、市场信息不充分。价格不公开,买卖方缺少沟通,有时不能真实反映物业价值。2、市场区域性强,因其不动固定,无法流通,具有明显区域性。3、市场对商品短期供求变化反映不灵敏,因其生产工期长,投资大。4、市场垄断与竞争并存,土地地产国家垄断。5、市场调节机制与计划调节机制共同作用。七、房地产市场的分类房地产市场分为地产市场和房产市场两大类◆地产市场按流通形式划分,可以分为土地买卖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一级市场)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二级市场)。◆房产市场按流通形式划分房产市场可分为买卖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房屋调换市场三种。第二部分房地产建筑基础知识一、建筑物的分类1、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建筑物按使用性质(即用途),通常分为生产性建筑,即工业建筑、农业建筑:非生产性建筑,即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是供人们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主要有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公寓、别墅等。(2)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供人们进行各项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公共建筑按使用特点,可以分为以下一些建筑类型;生活服务性建筑:食堂、菜场、浴室、理发店等;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学生实验室等;托幼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医疗建筑:医院门诊所、疗养院、急救中心等;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贸易市场、饭店、餐厅以及相关设施;体育建筑:体育场(馆)、游泳池(馆)等服务于体育运动的房屋建筑;文娱建筑:剧院、会堂、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等;交通、邮电建筑: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水上客运站、邮政大楼、电报、电话局等用于交通、邮政、电讯的建筑;其他建筑:如园林建筑、纪念性建筑、加油站、煤气站、消防站等设施。2、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材料分类建筑物按结构类型和所用的建筑材料可分为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一般说来,低层建筑采用砖木结构的较多,多层建筑采用砖混结构的较多,高层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有大跨度要求的体育馆、大剧院多采用钢结构。3、按建筑物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一般指一至三层的房屋,多为住宅、别墅、幼儿园、中小学校、小型的办公楼以及轻工业厂房等。多层建筑:一般指四至七层的房屋,多为居民住宅楼、普通办公楼等。高层建筑:一般指七层以上的房屋。一般地,12层以下又称小高层住宅。对于高层建筑,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划分为4类:1.低高层建筑:层数为9~16层,建筑总高度25~50m;2.中高层建筑:层数为17~25层,建筑总高度50~75m;3.高高层建筑:层数为26~40层,建筑总高度75~100m;4.超高层建筑:层数在40层以上,建筑总高度在100m以上。二、房屋建筑的构造—幢建筑物,一般是由基础、墙、柱、梁、楼板层、地坪层、楼梯、屋顶、门窗、阳台和雨蓬等几大部分构成,它们在不同的部位,发挥着各自的作用。1、基础:是位于建筑物最下部的承受构件,承受着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给地基,使之稳定安全的结构体系,一般均设在地面以下。2、墙:墙是建筑物的承受构件和围护构件,与外界直接接触的建筑围护结构部分统称为外墙。3、楼板层:楼板层是房屋建筑中与土层相接的部分,它承受着底层房屋的荷载。4、楼梯:楼梯是房屋建筑的垂直交通设施,供人们上下楼层和紧急疏散之用。5、屋顶:屋顶是建筑物顶部的外部围护构件和承受构件。平屋顶(坡度5%,通常2%-3%)、坡屋顶(大于10%)和其它形式三类作用:防水、结构、保温、隔热、建筑艺术要求。屋顶分类:①屋顶是由层面、屋顶承重结构、隔热层、顶棚组成。四大类:平顶、坡屋顶、曲面屋顶、多波式屋顶②屋顶:刚性〈可承重〉柔性〈不可承重〉③屋顶防漏:三毡四油④屋顶隔热:水泥蛭石⑤交通、环境、地理位置与小区的重要性。⑥总体的建筑风格的表现形式〈以具体实例为标准〉6、门窗:建筑中各隔断间的通行口,有扇或无扇(门洞)谓门,用来采光、通风或传递、观察的洞口(不作通行用)谓窗。门和窗是解决建筑使用功能主要手段。门主要起内外交通和分隔房间之用;窗的主要作用是采光和通风,同时也起分隔和围护的作用。门和窗是解决建筑使用功能主要手段。7、阳台:楼层建筑中,人们与外界空间联系的主要方式,有三面敞开的,也有半敞开的,或一面敞开的,或封闭的。8、隔断:区别使用功能,使之互不干扰,是建筑设计中组织功能空间、划分平面的主要手段。有全隔、半隔、透明、半透、不透等区别。二、房地产基础知识名词解释1、用地性质: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一般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2、用地面积:指规划地块规定的面积范围。3、占地总面积:建筑占用土地的面积,又称建筑占地。小区占地面积包括所有占用的面积(包括绿化道路等等)。4、建筑总面积:一般指某小区或某组团所有建筑物(包括公共设施建筑)的面积之和。5、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用以说明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和土地利用率。通常以上限控制。6、建筑高度:指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7、红线: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用地范围。一般以红笔在地形图上圈定。,写上批准意见及日期、签字、盖章后生效。8、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指建筑相对于规划内道路红线后退的距离,通常以下限控制。9、容积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的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之比。容积率可根据需要制定上限和下限,容积率的下限保证地块开发的效益,防止无效益或低效益开发造成的土地浪费;容积率上限防止过度开发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10、建筑间距:建筑物与建筑物外墙水平线之间的直线距离,一般以间距和楼高度之比表示。11、绿化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用地面积的比率,用以说明绿化分布的疏密程度。通常以下限控制。(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12、配套:使功能达到完善的措施;建筑中有社会公共设施配套,小区生活环境配套;住宅内部有生活设施配套等,其程序由于标准不同而不同。13、生地:只是一块土地,未达到可盖房的要求(水、电、煤都没有)。14、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