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培训课件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2012.2.1一、技术转让概念财税[2010]111号文明确,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注: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技术转让包含两部分:一是转让技术的所有权;二是转让技术的使用权(仅指转让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二、优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四、享受优惠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五)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六)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五、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财税[2010]111号明确了居民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包括以下6类技术: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该通知还明确了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五、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中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条件中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是指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那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又指什么技术?它是指高新技术吗?另外,所有的高新技术都符合总局规定的技术转让范围吗?如果否,那么哪些不属于该范围?回复意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仅指文中列举的范围,对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它技术,两部门将根据情况适时补充通知。高新技术符合总局规定的技术转让范围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2011/03/08五、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文件规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最近我局在优惠备案项目后续管理中发现该文中“生物医药新品种”难以掌握,企业转让的生物医药新品种是否必须经国家药监部门认定并颁发相关资质证书?“某种药品原料及片剂工艺”技术转让是否符合生物医药新品种范围?根据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生物医药新品种必须经国家药监部门认定并颁发相关资质证书。摘自省局2011年度三季度政策解读六、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六、技术转让合同1、定义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六、技术转让合同2、种类①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④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六、技术转让合同3、与技术开发合同区别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可见,技术开发合同是对一项尚未掌握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所订立的合同。而技术转让合同是转让一项现有的、特定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合同,两者是有区别的。七、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1、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3、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七、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是否表示与技术转让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如是,那么相应发生的支出是否作为技术转让成本?与技术转让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相应的支出按照现有规定计算扣除,不能准确计算相关成本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摘自省局2010年度一季度政策解读七、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企业一项技术转让(总额大于500万元)采取跨年度分期方式收取技术转让费是否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应当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的规定确认收入,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可以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金额。摘自省局2011年度三季度政策解读八、优惠备案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1.2.3.4.5.八、优惠备案(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1.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3.4.5.6.九、不得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一)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十、政策时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9]212号和财税[2010]111号的追溯均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欢迎指正谢谢!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