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规章制度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零售药店规章制度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零售药店规章制度篇【第一篇】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零售药店规章制度篇【第二篇】一、首营企业的审核(一)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药品购入业务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二)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三)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四)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五)首营企业的审核由药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二、首营品种的审核(一)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二)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三)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四)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五)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2、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3、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六)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七)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零售药店规章制度篇【第三篇】(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零售药店规章制度篇【第四篇】(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独分开隔离存放。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3)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5)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7)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零售药店规章制度篇【第五篇】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性质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无污染物及污染源。3、负责人对硬件场所的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4、营业场所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5、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6、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7、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8、每年定期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档案。9、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安全合理地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3、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证明。4、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5、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6、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予顾客。7、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8、对缺货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消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9、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10、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总是及时报告药店经理。11、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购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12、在店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药店营业员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3、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4、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买药品的性能、用途、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5、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审方、发药工作。6、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7、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药品性质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组长。8、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及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并通知客户购买。9、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11、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负责人岗位职责1、组织贯彻各项方针目标,对本店内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制度和规定。3、督促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经营质量。4、负责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5、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好月审核查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6、负责督促药品质量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促销落实工作。7、每月定期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议,提出措施,以防为主,不断改进。8、负责对消费者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9、负责定期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11、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