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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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内容提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具体实现方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建立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录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的制度。建立政府机关文件目录的备案制度。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1、做好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重点梳理2008—2006年以来的信息,并由近及远,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在12月31全面完成。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2、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3、加强统筹规划,处理好不同层面信息公开的关系,做好政府机关之间、市级政府机关与县(市)区政府机关之间、政府机关与相关授权或委托单位之间在信息公开权限和范围上的衔接。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4、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考核机制,各政府机关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监察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年内检查三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政府本级、政府部门(含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编制。各区、乡镇参照本规范进行编制。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一)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是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举措在各政府机关,根据《条例》规定,需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庞大,内容繁杂,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而言,不借助于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便难于获取所需要的信息。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在政府公开信息和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特定需要之间架设起了一道“桥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较为迅速准确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成为可能和保障。(二)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也是政府机关实现公开信息科学管理的强有力保证政府公开信息目录记录了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特征,集中、浓缩地揭示了政府机关公开信息情况,包括实体顺序、内容、形态、检索方式等,在政府机关对信息进行实体管理、数量统计、检索、提供咨询活动中直接发挥着作用。(一)稳定性。从编制成本和可操作性上考虑,目录结构的设计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在分类上有大的变动。目录更新原则上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工作。(二)关联性。编制目录时既要注意处理上、下级机关以及横向机关之间的关系,又要从方便公众查阅需求出发,除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应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外,对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但非本部门形成或发布的文件应尽量编入目录,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查阅,但对编入目录的相关文件要对发布机构和相关责任做出说明。•(三)标准性。目录的编制应尽量参照《条例》规定的标准、规范。•(四)精简性。目录的编制应在方便查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重复和交叉。•(五)统一性。目录的编制应尽量考虑检索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在编制上应统一方法、统一格式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它不是任何职能机构的专门业务,它在机关内进行并关系到各个职能机构,而每个职能机构又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得到整个机关的协调和配合。因此,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建立科学的运作机制,才有利于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有效运转。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运作机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统一管理权责《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中第三款明确规定:“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因此,各级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域的信息公开。(二)指定目录编制机构和人员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并具有一定技术要求的日常性工作,各政府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应当根据本机关的实际情况,指定具体机构负责目录编制工作。被指定的职能机构也应充分考虑目录编制工作的技术性特点,选择熟悉文件或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机构和具体目录编制人员应尽可能固定,以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建立科学的目录编制工作制度统一了管理权责,又确定了具体编制机构和人员,目录编制工作的开展就有了良好的前提。不过光有这些还不能完全保证工作目的的实现和工作有秩序的进行。为使工作更加有效,还必须建立和健全目录编制工作制度。为此,各政府机关要用很大的精力,认真考察本机关政府信息形成、流转的各个环节,掌握它的特点和规律,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包括政府信息的梳理、审核、审批、著录及岗位责任制等,使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所遵循。(一)目录分类这里讲的分类主要针对信息实体而言,即把政府机关所形成的公开信息,按其内容或形式特征,划分为若干类别,使其进一步条理化,方便信息实体的管理。同时,根据实体次序所形成的基本管理目录能起到一定的检索功能。(我市已出台规范)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原则上将目录体系分为固定类目和非固定类目两种。固定类目由(规范)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非固定类目由各政府机关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或决定取舍。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市县区政府、全市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重点公开下列基本信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公开的内容参照市县区各行政机关)(一)市县区政府重点公开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1、政府组成情况,包括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政府各部门职责(市县区政府办、编办负责公开);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县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公开);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市县区发改委负责公开);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市县区统计局负责公开);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市县区财政局负责公开);6、政府采购信息(市县区财政局负责公开);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公开);8、行政执法项目(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部门负责公开);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市县区发改委负责公开);10、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公开)。11、其他。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二)市县区各行政机关市县区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重点公开下列基本信息:1、机构职能类:(1)部门基本信息(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乘车线路、网址等);(2)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3)内设科室职责;(4)所属单位(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乘车线路、网址等)。2、法律依据类:(1)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2)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3)涉及本部门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4)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类:部门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专项规划。4、行政执法类:(1)行政许可事项;(2)行政处罚事项;(3)行政征收事项;(4)行政强制事项;(5)行政备案事项;(6)行政裁决事项;(7)行政给付事项;(8)其他行政执法事项。5、业务及服务类:(1)相关办事指南及依据等业务信息;(2)便民服务承诺以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3)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系方式。6、其他本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三)乡镇政府重点公开下列基本信息:1、机构职能:(1)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2)职能部门及职责。2、政策信息:(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3、土地利用及管理:(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宅基地使用审核、管理。4、政府财政管理:(1)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2)财政财务收支情况;(3)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5、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以及法律依据;(2)办理机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公用企事业单位目录编制的内容•1.服务职能。包括领导成员、领导职责、工作标准、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2.服务项目。如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招生规定等。•3.服务收费。如学校应说明收费的标准。•4.政策法规。将管理、服务、收费的依据编制在此类中。•5.服务监督。包括承诺、监督方式、监督电话、投诉时限等。•6.工作动态。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随时发生的事件随时更新。目录结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类别、索引号、公开事项名称、内容概述、公开方式、信息生成日期、责任部门等内容。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需提供包括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本;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需提供信息内容概述。•内容类别指信息内容的细分归类。•公开事项名称指具体公开信息的名称。•内容概述指简要描述公开事项的内容概要。•公开形式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生成日期指该项公开内容形成或者变更的日期。•责任部门指该项内容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索引号是指为方便政府信息的查询、归档管理以及公开、查询的电子化,对每一项具体公开事项进行编号。索引号的编制根据网上信息公开系统的需要,统一标准,信息目录由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项两部分组成,分为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目录数据项由信息索引号、信息种类、信息名称、文号、公开类别、内容概述、产生日期、发布机构、依据、载体类型、记录形式、存放位置和关键词组成。编制目录应当包含所有数据项。纸质目录至少由索引号、信息名称、产生日期、内容描述等数据项组成;索引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单位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组成,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8位字符。•编制结构具体表现形式为:•×××××××××-××—××××—×××组织机构代码分类号年代号流水号•例:吴起县发展和改革委(机构代码为375548503)2007年编制的内设机构方面的第一份信息。•×××机关机构职能2007年第一份信息•375548503012007001•其索引号应为375548503-01-2007-00l。网页单位录入单位录入编办汇、总上传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数据上报数据上报数据上传公众公共查询三、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号类别号一级目录分类01政府组成情况0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3发展规划类0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0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06政府采购信息0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8行政执法项目09重大建设项目10涉及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11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市县区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类别号类别号一级目录分类01机构职能类02法律依据类03发展规划类04行政执法类05业务及服务类06其他类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号类别号一级目录分类01机构职能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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