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精编3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1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1.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2.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3.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6.基础资料精编资料,供您参考(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2)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7.检查与考核(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a.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2一、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总则为确保自动化仪表设备(计量、检测、控制、电子计算机等)准确灵活好用、控制平稳、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二、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职责(一)生产动力科负责仪表设备检修、试验管理工作。(二)维修保养单位应加强自动化仪表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执行定期检修校验工作。(三)市场营销科负责仪表设备的采购工作。三、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一)仪表配件、设备、材料以及外委加工件、进口备品备件计划由生产动力科审核、汇总。(二)对仪表供电、供风,维修车间、生产动力科和各车间协调配合,保证专线专用,达到仪表的技术要求。(三)维修单位仪表班必须按照有关仪表操作规程检查、维修、保养仪表设备,认真填写设备欠缺,并按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时上报,使仪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泄漏率)不断提高。(四)各生产装置的自动化仪表的检修、临修、校验工作由维修单位安排月、季、年度计划,经生产动力科审查,生产副经理批准后下达。(五)仪表班必须及时更换仪表记录纸。(六)公司计量仪表由维修单位仪表班负责日常维护。(七)仪表启停注意事项1、事先与生产人员取得联系。2、按有关操作规定进行,不得违章作业。3、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仪表设备。(八)仪表设备发生事故时,车间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查明事故原因报生产动力科。(九)全公司仪表设备除仪表维护班进行维护外各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也负有下列责任:1、正确使用仪表:如仪表启用工艺参数不得大于全量程的1。5%,不能擅自调整仪表比例度。积分时间、微分时间,如需调整时应征得仪表人员的同意。2、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溅污仪表设备。3、保持控制室、仪表盘及二次仪表的清洁。4、发现仪表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通知仪表班检查处理。四、仪表设备拆装、改装、委托检修、交工与验收规定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31.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管理。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4.程序特殊工种的范围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高、低压电工;电焊、气割。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