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新员工入职培训老生常谈我们有责任使大家有一个安全的开始,不论大家以前进行过多少次安全培训,今天还是要讲一讲大家必须知道的一些安全问题。要求:◆遵守课堂纪律◆手机静音◆有事请假◆认真听讲紧急避险及逃生4生产流程介绍1基本安全知识2各岗位安全危害识别及预防3事故案例及分析5安全培训主要内容简介生产流程图Textinhere生产流程图二、基本安全知识基本法律基本常识基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安全警钟长鸣2.1安全生产法2.1.1安全的定义:狭义的安全是指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安全生产。广义的安全是指除了生产安全外,还包括人们从事生产、生活的一切活动领域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如生活安全、家庭安全、公共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和生存安全(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等。2.1.2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近几年的实践,这一方针进一步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2.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以及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如实告知,不得隐瞒和欺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如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职工做出处分。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有权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出答复。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职工享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2.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的待遇,有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6.合法拒绝权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为。)7.紧急避险权职工发现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但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慎重,要尽可能正确判断险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2.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职工劳动和保护权益受到伤害,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保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属实,要实事求是。(二)职工安全生产的五项义务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2.服从管理的义务职工应当服从管理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当然,职工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2.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5.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1.2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1.2工伤保险条例(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2.2安全术语解读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班组级教育。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2.3安全色及安全标示安全色禁止,停止指令,必须遵守警告,注意安全状态2.4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一)火灾的种类火灾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为A、B、C、D、E、F、K七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K类火灾:食用油类火灾。通常食用油的平均燃烧速率大于烃类油,与其他类型的液体火相比,食用油火很难被扑灭,由于有很多不同于烃类油火灾的行为,它被单独划分为一类火灾。灭火器的种类、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1.泡沫灭火器:AB类(易触电被淘汰)●2.CO2灭火器:BCE类(防冻伤主灭电)称重,看重量是否减轻●3.干粉灭火器:BC(BCE)类ABC类(全能防腐蚀)压力正常情况下,新买的2年,维修充灌过的1年。压力到红区,即失效●4.1211灭火器:全能(破坏环保禁用)●5.环保型阻燃型灭火器:全能(无毒、无害、无污染,具有灭火、阻燃双重作用,药剂有效期三年消防栓灭火器操作方法电气着火注意事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火灾隐患的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巧◆查用火用电◆查通道出口◆查设施器材◆查重点部位◆禁违章操作◆禁堵塞封闭◆禁损坏挪用◆禁失控漏管疏散自救能力教育宣传培训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要有宣传消防人员◆要有消防选产标识◆要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2.5高空作业定义: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的等级一级:作业高度2-5米,坠落半径2米二级:作业高度5-15米,坠落半径3米三级:作业高度15-30米,坠落半径4米四级:作业高度30米以上,坠落半径5米2.5高空作业栓连防滑梯身坚固放平稳顶端扎牢防滑登高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并扣好扣件。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切莫低挂高用。从事室外作业固定在室内牢固的构件上,同时也要安排专人监护2.5.1高处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脚手架坠落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1.身体失稳坠落;2.架子失稳坠落;3.杆件脱开坠落;4.维护残缺坠落;5.操作失误坠落;6.违章操作坠落;7.架子垮塌坠落;8.“口”“边”失足坠落;9.梯上作业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1.失手坠落打击伤害2.堆放不稳坠落伤人;3.违章抛投物料伤人;4.吊运物体坠落伤人;在从事检修设备粉刷墙壁、调换灯具和清洁工作等作业时,往往会发生高出坠落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有些人认为这些作业没有复杂的技术要素,因此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但是,实际上登高作业的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坠落,事故后果十分严重。2.5.2预防对策措施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2.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得借用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3.高处作业必须与高压电线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4.在高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绳,安全绳要高挂低用,切忌低挂高用。5.在高处不得扔物,大件工具需拴牢,防止滑落;地面监护人或指挥人,应和登高统一联络信号,下方应设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如必须交叉作业,上下设可靠隔离措施或坠戒线。6.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跳板或铺瓦梯;在屋顶斜坡、坝顶、吊桥、框架边沿及设备顶上等立足不稳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栏杆或安全网。使用长梯时,,梯身要坚固,放置要平稳,上端要扎牢,梯脚要防滑,下面有专人监护。人字梯中间要用绳子拴连。7.高处预留孔、起吊孔的盖板或栏杆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禁止在孔洞附近堆物。如因检修必须移去时,应有防护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复原。8.脚手架等登高设施必须牢固可靠,应有专人维护。使用前应认真检查。2.5.2预防对策措施9.长梯、人字梯使用前要检查梯身有无缺陷,梯子下脚要有防滑措施;梯子的摆放角度要适当(不大于60°,且不小于45°);登梯时,下面要有人扶住,作业时人体的中心不能外倾;梯子不能放在不稳固的物体上。2.5.3高处作业十不准一、体弱有病不准登高;二、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不准等高;三、脚手架、跳板下不扎牢不准等高;四、梯子撑脚打滑不稳固不准等高;五、高压线旁无遮拦宝华不准登高;六、照明不足不准登高;七、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八、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准登高;九、石棉瓦上无跳板不准登高;十、饮酒后神智不清不准登高。2.6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危险有害因素◎体力不支◎工人业务素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具损坏◎机械失修、带病作业◎安全装置不全,结构不合理◎制动失灵、保险装置失效◎钢丝绳拉断伤人◎起重机械的零部件质量有缺陷设备因素人为因素2.6起重作业预防对策措施预防人的因素造成事故的措施·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执行操作规程及各行业自行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程)。·要求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对机械设备要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坚持“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