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XXX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加强对我市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治理,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市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二、报告方式和重点(一)报告方式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依法由市政府市长或者副市长进行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在每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二)报告重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分类施策,逐步扩大报告范围,充实报告内容,最终实现全口径、全覆盖。1.综合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内容包括:(1)全市及市本级分类统计的年末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基本情况;(2)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3)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情况;(4)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5)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布局调整进展情况;(6)经市政府批准的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执行结果;(7)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8)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9)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10)其他应当报告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2.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类国有资产报告要汇总反映全市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以市本级情况为重点。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报告重点是:(1)全市及市属国有企业的总体效益情况,包括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实现利润、上缴税金、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与上年同期增减变化情况;(2)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情况;(3)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措施;(4)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5)其他应当报告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重点是:(1)全市及市属金融类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总体情况;(2)资产负债率控制情况;(3)盈亏状况及原因分析;(4)成本费用、上缴税金等情况;(5)资产质量及财务风险情况分析;(6)各项经济调控措施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分析;(7)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8)其他应当报告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重点是:(1)资产负债总量情况;(2)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3)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情况;(4)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5)其他应当报告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国有自然资源报告重点是:(1)国有自然资源总量情况;(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情况;(3)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4)国有自然资源性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情况;(5)国有自然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拍卖情况及收益收缴情况;(6)其他应当报告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事项。(三)相关要求1.市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准确、及时掌握境内外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家底。根据改革要求,理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各类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依法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分类、标准,将所有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覆盖。2.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处理,制定完善相关统计制度,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3.加快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4.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三、审议程序和重点市人大常委会依照监督法、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把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审议,推进公开透明,实行全方位监督。(一)审议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前,组织开展视察或者专题调研,并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交由市政府研究并在报告中作出回应。市政府的报告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20日前提交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10日前将修改后报告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时,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审议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二)审议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国有资产监督时,应侧重以下方面:(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国有资产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情况,执行省、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情况;(2)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落实情况;(4)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情况;(5)国有资本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撑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等情况;(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情况;(7)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8)各类国有资产按规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情况;(9)国有资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10)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1)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情况;(12)其他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的重要情况。(三)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市政府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要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分解细化到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和整改。要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整改和问责情况。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可以对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视情况需要可以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必要时可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市政府应当在决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决定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对发现的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可以要求市政府安排审计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进行审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可以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四)推进公开透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在会议结束后20日内向社会公布(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除外)。审议报告和有关视察、调研等活动,可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回应社会关切。(五)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报告监督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要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紧密衔接,特别是要与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相结合,条件具备时与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监督工作相结合,建立起多层次多角度、既相互分工又有机衔接的人大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机制。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各区、县(市)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指导。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四、组织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要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实效。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根据报告需要确定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起草负责部门,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做好报告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提供其管理的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要将听取和审议报告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做好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相关工作。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具体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通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为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提供服务保障。三是及时总结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不断健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1 / 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