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好帮手1/7张爱玲爱情散文精编3篇【导读】这篇文档“张爱玲爱情散文精编3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下载吧!张爱玲爱情散文1日前,Vogue中文版采访我,要我谈谈张爱玲的时尚,我无言以对。张爱玲是我喜欢的作家,但她在我心目中,远远不属于时尚。且以她的个性、处世,她也根本不屑与时尚沾边。虽出身贵族,但到少女时期已家道没落,父母离异,这样的生活阴影很影响张爱玲的个性。用现今时兴的所谓“小资”来形容张爱玲,是对张爱玲大大的贬低。如果一定要用一个阶层专用名词来套张爱玲,那张爱玲远不是“小资”,而是“贵族”。然而众所周知,在工业化时代,包括中国在内,贵族都是落寞的,而且是不富有的,但他们永远是自负和骄傲的。贵族,是不屑追逐时尚的。80年代一次偶然机会,我母亲很平静地拿起我新买的张爱玲的《传奇》,淡淡地说了一句:“哦,张爱写作好帮手2/7玲,她与我在圣约翰是同学。”“哎哟,妈,你与张爱玲是同学,你怎么一点也不激动?”“这有啥好激动的?”那应是在1942至1943年间,张爱玲从沦陷后的香港回上海,母亲是教育系,张爱玲是英语系,但上英语大课是一起的。当时午餐时分,只有男同学常结伴去校园后门外吃廉价的罗宋大餐或客饭,女同学则喜欢三五成群在红楼的被戏称为SocialHall的内游廊吃自带三明治。约大本来女同学就不多,再加上一家几姐妹或表姐妹同上约大的颇多,因此各系之间都很熟。唯张爱玲远离众人,独自吃她的午餐。圣约翰时代的张爱玲脾气孤僻,头发不烫,也不化妆,穿着另类,在当时一班时髦女大学生眼中是“怪”而不是“时尚”。而在张爱玲眼中,那批打扮时尚衣着考究的女同学都是暴发户之后,她不屑与之为伍,更何况她有一个正宗皇室血统又洋派的姑姑。张爱玲热衷穿前清遗老遗少的服式,除个性之外,是否也因为,那个时代正是张家的流金岁月?张爱玲之所以被她的同学们记住,不是因为她的小说——当时受教会学校教育的那一代女孩子更热衷看英文原版小说——而是在一次公布的英语考试中,她考写作好帮手3/7了第一。这是一种类似现在的托福式的选择题,很容易做错。据母亲回忆,似有好久没有人考到张爱玲的考分,是否满分不记得。分数榜张贴出来后,大家打听谁是张爱玲,方知道就是那个拒人千里之外、衣着出位古怪的女同学。至于她的喝红茶、吃西点,这些只是当时生活质量达到一定层次的比较西化的上海人极普通的生活习惯,算不上什么时尚。众多张迷爱屋及乌,总想将心目中的偶像打扮得艳光四溢,恰恰张爱玲只有冷光,没有艳光。最能体现贵族身份的其实不是在其钟鸣鼎食的盛世,倒在其家道变故仍自然散发出那对已养成的生活方式的执着及追求。张爱玲身在异国,仍执着地保留穿旗袍的生活习惯,并画下款式、列明尺寸,寄给香港好友邝文美,请她找“周裁缝”定做。可惜周裁缝的资料已无从查找,想来一定是当初与大批上海人一起南下的上海师傅。细观当年张爱玲仔细绘制的给周裁缝的旗袍尺寸,看到张爱玲当年的三围分别为3。1、2。5、3。6(均为英寸),可见她的身材是窈窕的。娟秀的字体仔细地标出她严格的要求:一定要用好的拉链,衣领要衬尼龙底,做得斜些,稍微矮一些,衩不要太高。言简意赅,那股认真,一点不比修改文章差。这才是张爱玲对衣着品位的风格:不写作好帮手4/7是时尚,而是讲究。都讲,贵族之血是蓝色的。所以讲,张爱玲的色调是冷色的、低调的、我行我素的。张爱玲爱情散文2她的脾气就是喜欢特别:随便什么事情总爱跟别人两样一点。就拿衣裳来说罢,她顶喜欢穿古怪样子的。记得三年前她从香港回来,我去看她,她穿着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颜色的底子,上面印着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都没有钮扣,是跟外国衣裳一样钻进去穿的,领子真矮,可以说没有,在领干下面打着一个结子,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旗袍,少不得要问问她这是不是最新式的样子,她淡漠地笑道:“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件衣裳太普通了,我正嫌这样不够特别呢!”吓得我也不敢再往下问了。还有一回我们许多人到杭州去玩,刚到的第二天,她看报上登着上海电影院的广告——谈瑛做的《风》,就非要当天回上海来看不可,大家伙怎样挽留也没有用,结果只好由我陪她回来。一下火车就到电影院,连赶了两场,回来我的头痛得要命,而她却说:“幸亏今天赶回来看,要不然我心里不知道多么难过呢!”写作好帮手5/7她不大认识路,在从前她每次出门总是坐汽车时多,她告诉车夫到哪里去,车夫把车子开到目的地,她下车进去,根本不去注意路牌子。现在她当然不坐汽车,路名应该熟得多了,可是有一次讲起看书事情,她劝我到工部局图书馆去借,我问她怎么走法,在什么路上,她说路名我不知道,你坐电车到怎么样一所房子门口下来,向左走没有几步路就是。你不要觉得奇怪,我们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也是不认识路的,大概有天才的人,总跟别人两样点吧。她能画很好的铅笔画,也能弹弹钢琴,可她对这两样并不十分感兴趣,她比较还是喜欢看小说,《红楼梦》跟毛姆写的东西她顶爱看,李涵秋的《广陵潮》,无虚我生的《泪珠缘》,她从前也很喜欢看,还有老舍的《二马》《离婚》《牛天赐传》,穆时英的《南北极》,曹禺的《日出》《雷雨》也都是她喜欢看的。她现在写的小说一般人说受《红楼梦》跟毛姆的影响很多,但我却认为上述各作家给她的影响也多少都有点。她的英文比中文好,我姑姑有一回跟我说:“你姐姐真有本事,随便什么英文书,她能拿起来就看,即使是一本物理或化学。”她是看里面的英文写法,至于内容,她不去注意,这也是她英文进步的一个大原因。她的英文写得流利、自然√三一刀客★√、生动、活泼,写作好帮手6/7即使我再写十年,也未必能赶上她一半。她曾经跟我说:“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这也许就是她做人的哲学。张爱玲爱情散文3这是真的。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就这样就完了。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写作好帮手7/7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