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病防治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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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通过2002.51实施2011.12.31修订什么是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002年版《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0大类、115种:尘肺病(13种)放射性因素职业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全世界每年职业事故情况每天,平均有6000人死于与工作相关的事故和疾病。一年总计有超过220万人因工致死,其中,大约有35万例死亡出自工作场所事故,超过170万例死亡是由于工作相关的疾病。此外,每天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中死亡人数达到15.8万例。有害物质每年致使43.8万工人死亡,而且皮肤癌患者中大约有10%是由于长期暴露在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中。每年,仅石棉就导致10万例死亡,而且数字还在逐年递增。矽肺病—由于暴露在硅粉尘环境下而导致的一种致命肺病—仍然折磨着世界上数千万的工人。在拉丁美洲,37%的矿工都在某种程度上患有这种疾病。在印度,超过50%生产石笔的工人和36%的石匠患有矽肺病。1)核泄漏事故(1)苏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1986年4月26日,苏联的切尔诺贝利(现乌克兰境内)核电站4号机组发生爆炸,8吨多强辐射物质倾泻而出,使5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受到污染,320多万人遭受核辐射的侵害,死亡31人,其中28人死于过量辐射。切尔诺贝利事件的最主要教训是安全监管体制问题,即运营单位自己监督自己的安全,此后,各国在监管体制上强调核电站运营单位安全管理和政府安全监督职能分开。同时,总结了切尔诺贝利核电站设计上的教训,普遍采用了“纵深防御、多重屏障”的设计理念以强化安全防范;制定了新的核反应堆投产和废弃的规定与措施,以及核燃料循环技术标准,使核电站的安全性显著提高。2)毒气泄漏事故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1984年l2月3日,设在博帕尔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的一家农药厂发生异氰酸甲醋毒气泄漏事件,致使3150人死亡,5万多人失明,l5万人接受治疗。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惨痛的工业事故,为此该公司支付了4.7亿美元的赔偿金,并花费200多万美元清理现场。这起事故的主要教训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安全标准往往低于发达国家,而某些跨国公司就是利用这种标准的差异,用设计简陋、质量低劣的设备,在发展中国家开设工厂。这起事故的最大启示,就是发展经济绝对不能以降低安全标准为代价。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各类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占报告职业病的87.4%,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目前,全国涉及有毒有害品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2亿人。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居世界首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30多个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11立法背景•一、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发病率高:目前我国尘肺病诊断病例已经超过60万人,存活的有47万人左右。仅就职业病报告资料,我国每年尘肺新发病例在1.5万人左右,其他的职业病例在5000人左右,每年的职业病诊断新发病例在2万人左右。二、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农民工成为受职业病危害的高危人群云南昭通市水富县向家坝镇相继有数十名从安徽省凤阳县砂石厂打工返乡的农民工,共同患上了一种“怪病”,12名青壮年男子相继死亡。卫生部对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农民工死于矽肺。事发后,当地政府为400多位曾在安徽石英砂厂打过工的农民工进行了体检。结果发现,有30多人得了尘肺病。卫生部的结论是,这是一起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导致的职业病事件。河南登封26尘肺病人维权路堵死:政府买断索赔原标题[河南登封26名尘肺病人维权路被堵死:乡政府买断索赔权](新华调查)四五万元就“买断”了索赔权河南登封26名尘肺病人维权路卡在哪儿?新华网郑州7月6日电(记者陆欢、魏莘)从2009年至今,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26名从事矿石粉碎生产的工人先后被诊断为尘肺病。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得到4万元至5万元的救助款,把对用工方的索赔权和追诉权“卖”给了乡政府。记者在日前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危重病人现只靠简单的药物维持生命,在痛苦中煎熬。死亡线上挣扎的尘肺病人在君召乡晋窑村一个尘肺病患者家中,记者看到十几名咳嗽不止,气喘吁吁的病人。一个叫孟憨旦的病人,十分虚弱。他告诉记者,今年59岁的他和儿子都患有尘肺病,自己是矽肺病三期,儿子是二期。孟憨旦从2004年到2007在登封国安硅砂有限公司工作,主要是放硅粉清地。后因浑身无力,时常低烧而回家。他告诉记者,公司生产硅砂粉尘很大,每两个月给工人发一个口罩。“机器一开跟磨面一样,乌烟瘴气。”记者看到,所谓的“防护”口罩四周只有一层普通海绵,约1厘米厚,鼻口凸处内放一个几乎透明的薄棉纸,这就是“防护层”。病人说,戴着口罩根本起不到防尘避沙作用。孟憨旦说,从2009年至今,包括他在内这个村已有20多人被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为尘肺病。40多岁的孟军委,因患有尘肺病,175米的个子,瘦得只有48公斤。“老婆也有尘肺病,是矽肺病二期,我是三期。”一句话没说完,他就被咳嗽中断数次。更让人心酸的是晋宪伟,患尘肺病近5年,目前只能在家等死。其弟晋振伟说:“住了3次医院,花10多万块钱,欠一堆债,没钱住院了。”乡政府“买断”病人索赔权村民何黑娃告诉记者,患有尘肺病的父亲何新义,曾因怕再花家里的钱,拒绝家人送他到医院抢救。何黑娃说,父亲在国安公司工作3年后,身体就垮了。2008年11月,父亲被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诊断为硅肺--符合三期表现。之后,多次找老板讨说法,但公司均以没钱的理由拒绝赔偿,并很快停工停产。2009年9月,何新义在挣扎中死去。何黑娃说,2009年,乡政府对村里尘肺病人给予救助,但条件是必须签订协议。协议中规定:甲方(尘肺病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自愿放弃就患尘肺病所享有的仲裁、诉讼权利,保证不再就同一事件、就任何理由和方式(包括信访)向任何部门和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甲方违约,补偿金要如数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2009年10月,何黑娃为了葬父还债,不得已与乡政府签订“买断索赔权”协议。之后,获得5万元救助款。村里尘肺病人代表乔大丰说,全村21名病人,有16人与乡政府签订了“买断索赔权”协议,但大多数病人是分两三年才拿到乡里的救助款。3年后,获得救助费的病人发现,看病的钱很快就花没了。时间超法定期限维权陷困窘确认是因工作的缘故而患上尘肺病,是病人维权的首要条件。为了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这些病人曾到登封市劳动仲裁委申诉。然而,这条路却被堵死。乔大丰说,由于国安公司停工闭门,拒绝向这些尘肺病人提供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009年12月,孟憨旦父子、晋中超三人向登封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确认与国安公司的劳动关系。但两天后,仲裁委以“三申请人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国安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争议为由”,不予受理。记者发现,这些病人提供的关键证据--省职防所的诊断证明在“工作单位”栏中,填写的竟是病人住址。对此,河南省职防所二级单位、河南省职业病医院的副院长郑功远表示,在病人没有明确单位关系的情况下,省职防所只能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病人住址。至于,病人的工作单位究竟何处?那是劳动纠纷,与他们无关。去年9月,村里18名尘肺病人,向郑州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很快,申请全部被驳回,理由是申请“已超出1年的法定申请时限”。18人再申诉,亦被驳回。为讨回公道,病人又将国安公司起诉到法院。但2012年7月,登封市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上述请求。法院认为,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劳动争议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法院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工伤鉴定超过法定时效;企业人去楼空;病人成了原被告……这意味着,病人们依法维权的道路都被阻断。对此,乡政府司法所所长刘智伟表示,今年3月,乡领导对协议中的欠妥条款,已予以纠正并道歉。但因企业法人无法找到,许多问题难以解决。河南省佳鑫律师所律师刘予龙认为,尘肺病作为一种职业病,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如果过于机械地适用仲裁时效,明显有失公允。重大典型尘肺病赔偿事件(案例一)1、辽宁高速公路事件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对400名泰顺民工鉴定,196人在辽宁高速公路隧道建设中患尘肺病,一期110人,二期71人,三期15人,法院判2.0886亿元赔偿。2、2003年福建仙游矽肺事件死亡10人,46人患矽肺,一期8人,二期21人,三期7人,福建省赔偿2000多万元。尘肺病事故(案例二)河南商城县朱裴店村,近200人在外地打工患上矽肺病,他们几乎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年男性,占到朱裴店村全部成年男劳力的一半。60多岁的刘心祥老汉已在几年时间里失去了3个儿子,他们去世时没有一个超过40岁。专门从事职业病研究的专家们为民工们诊断后提出,10年内,他们中的很多人将不在人世。开胸验肺自打2004年6月,农民工张海超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后,他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举向人们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最终企业向他赔偿61万余元。2002年河北白沟事件不法业主在毫无防护条件下使用含苯粘胶生产箱包,致使10余人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均因无力治疗死亡。•三、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29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30职业病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1--13条)第二章前期预防(14—20条)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第五章监督检查(63—69条)第六章法律责任(70—86条)第七章附则(87—90条)31现已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1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2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3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4号)•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25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卫法200263号文监发2002108号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1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32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3第二条适用效力1、空间适用领域:按照国际公认的主权原则,主权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本国管辖的邻陆、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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