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企业有限公司南国企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员安全培训安保科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目的:1.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安全意识)2.了解基本安全知识(安全知识)3.掌握紧急情况应急处理(安全技能)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纲要一.安全生产形势二.安全基础概念三.安全法律法规四.办公室安全工作五.紧急突发情况的处理南国企业有限公司一.安全生产形势•国际劳工组织2003年4月28日在日内瓦组织的会议上公布:全球每年发生2.7亿起工伤事故和1.6亿例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和职业事故死亡人数达200万人,造成的损失为12500亿美元,相当于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4%。•职业事故和职业病已经成为人类的一种灾难。南国企业有限公司•安全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高。•我国处于工业化高速发展的阶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总量较大,重特大事故多发。南国企业有限公司2001-2006年我国每年发生事故总量及死亡人数时间事故总量死亡人数200110006291304912002107000013939320031049670136465200489866613609220057279451265222006627158112822南国企业有限公司•比较危险行业有:煤矿、建筑、电力、冶金、石油、化工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煤矿中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200倍。我国2004产煤约18亿吨,死亡6434人,美国约10亿吨,仅死亡27人,美国已经连续3年煤矿死亡人数在30人以内。时间事故总量(起)死亡人数(人)200130824746200243445939200341436027200436396434200533056995200629455670南国企业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在2006年的所有事故中,按死亡人数统计,第一位是道路交通、占79.3%,铁路交通占5.1%,煤矿占4.2%,建筑施工占2.2%,非煤矿山2%。年份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起数517889450254378781327209受伤480864469911431139380442死亡107077987388945581649直接损失(亿元)23.918.81512南国企业有限公司•2005年1月5日发生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的特大交通事故遇难55人。南国企业有限公司•一次次事故造成的深重灾难,击碎了一个又一个的家庭,父母妻儿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煎熬。失去生命的代价南国企业有限公司重特大事故•中华造船厂7.17倒塌事故•2001年7月17日,上海市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工地,由上海电力建设公司承担起吊门式吊机横梁(重2100吨)过程中,由于一边钢支架的缆风绳被松动失去平衡,致使横梁倾倒,造成36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000万元。南国企业有限公司青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1989年8月12日9时55分,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老罐区,2.3万立方米原油储量的5号混凝土油罐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4万多立方米,占地250亩的老罐区和生产区的设施全部烧毁。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在灭火抢险中,10辆消防车被烧毁,19人牺牲,100多人受伤。其中公安消防人员牺牲14人,负伤85人。南国企业有限公司•辽宁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2007年4月18日上午,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27吨,1500℃钢水包倒向5米外正在进行开会的交接班室,32人死亡6人受伤。此次安全生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来,钢铁企业发生的最严重的恶性事件。南国企业有限公司二、安全基础概念•1、事故特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因果关系。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必然性,特殊条件成为事故发生的偶然性。•2、“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思就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不安全行为或无伤害事故,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同时发生1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3、多米诺骨牌原理:海因里希提出,并经一些专家多年的改进认同,构成事因果顺序的五因素是:1、社会环境和管理;2、人为失误(或过失);3、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4、意外事件;5、伤亡(后果)。南国企业有限公司•4、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5、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6、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电梯操作工维修工、制冷工、吊机手、锅炉工。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电梯、锅炉、起重机。•7、高空作业:2米以上称为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8、安全用电:动力电380V,照明电220V,安全电压36V。•9、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南国企业有限公司•10、安全色:由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四种颜色组成。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黄色表示注意、警告;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11、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一项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向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灌输安全知识,通过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促使其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包括: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资持证教育、换岗安全教育,违章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南国企业有限公司•12、事故发生的4个主要原因:•(1)人的不安全行为。经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得出,80%的事故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2)物的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3)环境恶劣。照明、噪声、空气质量、温度、湿度。•(4)管理差。国家监管、企业管理。•13、事故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3)周围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南国企业有限公司•14、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原则和格局:•安全生产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工作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格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南国企业有限公司•15、工伤认定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南国企业有限公司三.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保护社会生产过程中人民生命安全健康,以及保护国家,集体,人民财产安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按其内容划分为安全技术法规,职业卫生法规和安全管理法规三类。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南国企业有限公司•1、《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第9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134条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第135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例:•2007年元月24日,河南淅川县玉鑫炉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姬群柱在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人开始生产。2007年元月30日下午1时许,该公司工人张某、王某等人在向外出铁水时,未将道轨槽内积水清理干净,致使铁堡倾斜,铁水流入有水的道轨槽内引起爆炸,造成四人当场死亡,三人重伤(一人因伤势过重,在抢救过程中死亡)、一人轻微伤。事故发生后,淅川县龙城街道办事处与五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共赔偿五死者家属703210元。南国企业有限公司•法院认为,被告人姬群柱无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作出的开工生产决定可能会发生事故,却心存侥幸,擅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姬群柱犯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第139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南国企业有限公司•2、《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号开始实施,规定了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1、知情权;2、建议权;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4、拒绝权;5、紧急避险权;6、赔偿权;7、劳动防护权;8、安全教育和培训权。•从业人员的三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南国企业有限公司•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