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资料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1、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2、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及公正性。二、监理服务宗旨: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三、术语1、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3、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5、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6、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四、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五、监理人员的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支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的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4、监理员的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六、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文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3、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4、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5、市级以上有关监督部门出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真实鉴定文件及有关数据指标。七、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具体的过程控制的方法:包括旁站、巡视、平行检查、见证、下发监理通知单等。1、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2、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3、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4、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八、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及其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九、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会签。十、工地例会: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项;八、工程开工具备的开工条件: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九、项目监理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应了解的基本内容:1、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确定的抗震等级、防火等级、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等;2、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3、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在设计交底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会签。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十一、工程质量控制1、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或经过修改后重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2、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等。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3、监理人员主要检查内容: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4、隐蔽工程:承包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监理机构。经检验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十二、工程进度控制1、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1)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2)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总承包、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4)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5)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6)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2、施工进度控制方案的主要内容:1)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2)实现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3)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4)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的职责分工;5)进度控制流程;6)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7)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8)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3、在实施进度控制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1)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2)通过下达监理指令、召开工地例会、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议,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3)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十三、部分监理资料的编制、整理一)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是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后一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2.监理规划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3.编制:总监审批: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不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4.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二)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1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共同签署)批准:总监3.主要内容: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三)监理月报: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2.监理月报的编制周期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在下个月的5日前发出,采用A4格式纸。3.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②本月工程形象进度③工程进度④工程质量⑤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⑥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⑦本月监理工作总结。4.编写注意事项:①月报中内容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计量单位,如mmm等,不使用中文计量单位如米、千克等。②文中出现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第2层,不使用第二层。③各种技术用语应与设计、规范、标准中所用的术语一致。④月报中参建单位的名称按如下规定:用建设单位不使用甲方、发包方建设方用承包单位不使用施工单位、乙方、承包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用监理单位不使用监理方用设计单位不使用设计方、设计院承包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执行机构统称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执行机构统称项目监理部一般不单独使用“监理”一词,应具体注明所指为监理公司、监理人员、项目监理部⑤月报中各章节的编号,一律按以下规定的层次顺序:一、(一)、1、(1)、1)A、a四)监理日志:1.监理日志由专人为每天记录,特别是涉及到需要返工、更正的事宜、现场检测的数据、现场主要工作量、发生和解决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