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参考资料,少熬夜!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两选一项均可)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中标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四、投标保证金的审批(一)、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核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位手续;负责收集并核查退还保证金的单据;负责办理呈送领导审批。(二)、中心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办理退款手续。相关阅读: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为加强榆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一、项目管理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均在招标文件中专款约定,要求投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二、发标时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详细告知投标人招标人的收款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招标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榆绥高速公路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单》,并书面通知财务科。投标人可以采取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金交纳到管理处指定的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原始单据备注栏内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并复印留存,妥善保管。三、财务科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开具收据,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明材料之一。四、投标结束后,招标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退还保证金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投标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参考资料,少熬夜!(二)投标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三)投标单位通过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四)管理处收到投标保证金开具的收据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五)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