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范例(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范例(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第一篇】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总书记在中纪委xx届x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我们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切实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一是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全县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系统掌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状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和要求在本县得到不折不扣执行。二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班子成员,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当“老好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纠正其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在重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纪委和有关部门从严从重立案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特别是要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约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常委会集体决定,尤其是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最后一个发言;带头学习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家人、亲朋好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义之财不受、不洁之地不去、不诤之友不交,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更加清醒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的务实举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当好“一线总指挥”,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发展的开路人和班子的带头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变为中央的明确要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第二篇】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总书记在中纪委xx届x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我们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切实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一是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全县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系统掌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状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和要求在本县得到不折不扣执行。二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班子成员,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当“老好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纠正其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在重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纪委和有关部门从严从重立案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特别是要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