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材料近年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为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一、推进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一是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定位。根据国家关于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和优化提质的有关要求,将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进一步厘清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责任边界,明确工作人员、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按照民政部等1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意见》、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以及苏州市民政局等14个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改善儿童福利供给结构,整合人员、场所等资源,合理确定本辖区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机构,安排相对独立的办公和活动场所,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责任务的人员、场所、物资、经费“四落实”。二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使其面向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重点的所有困难儿童家庭开展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相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场所建设、配齐功能区域、完善人员配备、组建服务团队等工作。依托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健全服务网络,积极为镇(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保护、保障和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对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和工作评估,并逐步总结经验,推广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效果,使其能够辐射带动镇级未保工作站(儿童“关爱之家”)发展,形成形式多样、各具特色、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儿童福利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基层儿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梳理本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性工作,明确服务内容,严格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进镇(区、街道)、村(居)儿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镇(区、街道)一级,至少建成一家省定标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有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面向未成年人做好指导、探访、帮扶、照料等服务和保护工作。对建成后符合省定标准的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关爱之家”),由市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补贴。每年开展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关爱之家”)运营管理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给予平均4万元的运营补贴,由市、镇(区、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各镇(区、街道)在普遍建立村(居)儿童服务站点(妇女儿童之家等)的基础上,鼓励儿童“关爱之家”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各镇(区、街道)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慈善资金参与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高风险未成年人的关注,确保相关保障政策、关爱服务落到实处。二、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工作力量建设。各镇(区、街道)可通过自荐、群众举荐、公开招聘等形式,择优选拔一批热爱儿童事业、有工作能力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专业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原则上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设立1名儿童主任。各镇(区、街道)要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并统筹资源对村(居)儿童主任交通等工作支出提供支持。儿童主任每个月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困境儿童,了解其生活、监护、健康、学习等情况,对于情况发生变更的,及时上报镇(区、街道)儿童督导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儿童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分点分片、委托专业机构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突出困境儿童分类标准、福利政策,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家庭监护教育等重点内容,每年由市民政局统一对经培训的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进行考核和资格认证。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建立和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督导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和专业督导。市民政局要定期组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及时作出调整,对发生极端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推进关爱保护措施的落实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坚持生活兜底,统筹用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两补等政策,强化分类施保,确保生活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运用“大数据+网格员+铁脚板”模式,广泛开展全市困境儿童精准摸排和“红黄蓝绿”四色管理。建立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二是完善监护机制。坚持监护兜底,通过机构收留抚养、临时监护、同意监护、指定监护等,切实保障好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每名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通过村(居)儿童主任每月定期巡访、委托社会组织参与等多种方式,开展监护指导,引导父母正确履行监护权;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关爱保护。常态化开展面向普通儿童的日常性、普遍性关爱服务,强化对遭受侵害儿童的临时性、应急性救助保护。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个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初步筛查的困境儿童纳入到镇(区、街道)社工站,根据困境儿童分类标准和儿童的个体情况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性监护指导、补充性监护干预、替代性照料抚育等专业社工服务,开展未成年人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和家庭教育等专业服务,为儿童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4.拓展服务内容。按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目标,逐步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增加服务内容,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社会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和鼓励社会慈善组织为未成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者补充保险。完善教育保障制度,落实学费减免、入学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司法帮扶制度,落实强制报告、受侵害儿童个案调查评估和部门会商机制,为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针对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救助、教育、医疗、司法等关爱保护网络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各项权益得到保护。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2025年底,全市至少培育孵化6家以上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和社工服务机构,为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适、关爱保护等专业服务。各镇(区、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工站、社工室的服务作用,帮助、指导基层儿童工作者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为儿童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服务。要支持和帮助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和社工服务机构加强专业化、标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等方面提供条件。二是推进专业化服务。各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重点购买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三是打造关爱服务品牌。发挥部门和群团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特许经营、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障的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新模式,通过与市家长学校总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合作,依托“驻校社工”“青少年社工”等专业服务品牌,重点推进未成年人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的救助帮扶项目,实现儿童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多元化和规范化发展。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全社会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下一步,*市将以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为驱动;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以构建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为目标,采取有效举措帮助未成年人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