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司交叉作业安全培训讲义(3)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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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公司交叉作业安全培训讲义——(3)高处坠落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在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之为高处作业,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因高处坠落而死亡的人数,在生产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由于事故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事故的60%以上。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的特点,分析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极为紧迫的。第一节高处坠落典型事故案例据有关部门对某大型建筑集团近10年发生的事故统计,该集团公司近10年共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2起,占所有事故的38%。这22起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分四种情况:一是从脚手架坠落的事故7起,二是从孔洞、平台板坠落的事故7起,三是欠缺安全带、生命绳坠落的事故5起,四是受到撞击及高处作业立足点不稳坠落的事故3起。第一部分:从脚手架上坠落事故一、1999年“8.19”高处坠落死亡事故1999年8月19日上午,某建筑公司铆工班在炼油厂常压装置安装常压炉辐射室第5层加强圈(脚手架第7层)。上午临下班前,铆工杨某等三人商定下午到第6层脚手架进行压缝处理。下午14时左右,在地面做好准备工作后,杨某自炉东北角的钢直梯到达标高12.5米的第6层脚手架,14时10分左右,杨某在行走过程中被用于固定脚手板的铁丝扣拌阻,身体失稳前倾,冲出作业面(架设无护栏),坠落到炉体南侧2米外的地面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脚手架不合格,邻边无护栏,也没有设置安全网,受害人身体失稳后无保护;作业面不平整,用于绑扎跳板的铁丝扣未处理好,伸出作业面约100毫米,绊倒行进中的受害人。2、主要原因(1)脚手架既未按规范搭设,又未按规定执行委托、验收、交接、挂牌制度,使不合格脚手架投入使用;(2)架设队在没有书面委托的情况下不遵守标准,搭设了不合格脚手架,既不进行自检,也没有要求使用方和安监部门进行验收,留下了隐患;(3)安全检查不到位,不合格脚手架投入使用半个月,项目没有检查发现架设存在的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管理原因。二、1999年“8.21”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简要经过:1999年8月21日上午,某建设公司孙某、胡某二人为测量天车轨道安装尺寸,利用正在拆卸的脚手架。9时20分,胡某沿架体攀到作业点高度,左脚踏上一块探出小横杆约500毫米跳板端头,踩翻跳板,自4.8米高处经一操作平台预留孔坠至楼面,经在预留孔下的施工人员李某身体缓冲,左肩及头部先着地,后又被随后落下的跳板砸中,摔并砸成重伤。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胡某脚踏探头跳板端头踩翻跳板,从高处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1)架设队架设不规范,脚手架未进行交接验收手续,拆除工作也没有严格要求和明确指示;(2)胡某自我保护能力差,明知架设正在拆除,却要上架设进行作业。三、2000年“12.26”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简要经过:2000年12月26日下午,某工程公司在某焦化装置改扩建工程钢结构预制现场,赶重工蔡某配合组对作业。15时10分左右,蔡某上钢架查看是否还有配合工作,在确认没有其他工作后,准备从顶层下来,走到跳板中间,竹跳板突然断裂,蔡某从距地7.5米高跳板断裂处坠落,导致受伤。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脚手架跳板断裂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1)承担脚手架搭设的单位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没有把好选材、用材关,未能发现跳板多处被虫蛀、已枯脆;(2)搭设过程违反规程关于脚手架搭设小横杆设置间距小于或等于750毫米的规定,而是违章将跳板搁置在跨距为1.8米的大横杆上支撑跳板,违反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对脚手架队伍疏于管理,没有严格要求施工队按照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脚手架的搭设、检查、验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四、2002年“8.30”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简要经过:2002年8月30日17时40分,在输油站5乘10000立方米9号罐施工中,某建设公司分包商电焊工刘某在罐外侧距地面高度为14.8米的脚手架上焊接罐加强圈。焊接停止后,刘某将安全带解开,从南向北行走至盘梯牛腿处,准备走向盘梯北侧脚手架,在摔落地面时,前额碰到地面旋转的盘梯侧板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施工作业架设不合格,刘某在牛腿处翻越盘梯时不慎踩空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1)作业面施工通道存在严重的安全缺陷,局部脚手架铺设不连续,在施工通道与设备盘梯结合处出现断面,并且没有按要求增设防护栏杆加强保护;(2)项目部对脚手架没有组织检查、验收、交接,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条件下安排施工作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五、2003年“5.5”高空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03年5月5日下午,某建设公司职工吕某在某项目高8.5米处脚手架上进行施工作业,然后准备上到10米作业层处继续作业,因10米层架设跳板不足,吕某用手抓住附近保温支撑圈下来找跳板时,保温支撑圈突然脱落,吕某身体失去重心,随着坠落到7米层的横梁上担了一下,又坠落到5米层处的风道上担了一下,后坠落到地面,期间吕某的安全帽因未系好帽带脱离,头部着地,造成伤害。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保温支撑圈未焊牢(脱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1)脚手架不合格,没有上下通道,作业层跳板铺设不够,没有防护栏杆。(2)吕某本人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在攀登保温支撑圈前没有确定其可靠性,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六、2005年“9.28”高空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05年9月28日,在某芳烃改扩建工程中,某建设公司分包商郭某铆工组进行二甲苯分离塔(规格6700/7600毫米、高102800毫米)第95层受液盘配件安装作业。下午5时10分,当郭某搬受液盘从96层(标高50.3米)M8人孔处向目的地行走时,不慎从标高50.3米处坠落至标高13.4米高的下方塔盘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塔内作业层架设不完善,未设置安全绳,郭某在搬移物品行走时无法系挂安全带,不慎发生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1)架设单位对未完脚手架管理不规范。M8人孔处的塔内脚手架到27日下午都未搭设完,由于28日要进行塔外脚手架的拆除工作,为阻止人员进入,仅在与楼梯间相连的接口通道处设置了一护栏,但未设置警示标识,也未向作业单位及项目部交待架设情况,直接导致郭某通过不完善的通道进入塔内到未搭设完的脚手架上进行塔内作业;(2)施工单位的自检自查不规范。施工作业单位在26日对脚手架进行了初步检查,在发现脚手架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后,曾要求架设单位整改,但之后未对塔内脚手架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也未向项目部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28日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塔内施工,造成事故发生;(3)项目部在26日发现塔内其他层的脚手架有不完善的地方,并在会议上强调要求,但未能及时督促整改,未能及时发现28日在M8人孔处还有人员在塔内作业。七、2008年“5.16”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08年5月16日13时30分,某建设公司的分包商刘某安排部分人员在位于220KV总变供电外线5米高处的电缆桥架上进行电缆敷设作业。考虑到现场人手不够,负责人刘某同意班长陈某使用电缆输送机进行施工,随即班组成员胡某、陈某、刘某等5人去搬运已在桥架另一通道上放置的一台电缆输送机(JSD-5C重185公斤),2人在机器的前面拉,3人在后面推。15时10分,当电缆输送机移动了由钢跳板搭设的临时通道上时,通道一侧用作支撑的跳板受力后突然从中间弯折成“V”字形,胡某、陈某和刘某相继坠落受伤。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架设作业人员违章使用钢跳板代替承力脚手架小横杆作为脚手板通道下部支撑,当人员和电缆输送机通过时由于荷载过大导致跳板断裂。2、主要原因(1)电缆敷设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在作业前没有对通道的安全情况进行确认即盲目施工,通道上人员和机具过于集中导致荷载过大,造成跳板断裂事故发生;(2)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单位违反项目部的脚手架搭设、验收程序,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申报、验收和确认就擅自搭设和使用。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一、脚手架的拆除注意事项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所有与脚手架作业有关的高处坠落事故中,因拆除作业引发的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所以要特别重视脚手架拆除中的安全防护。1、架子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2、拆除作业的架子工,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的软底鞋。3、拆除顺序应遵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4、拆立杆时,应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5、连墙点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设置临时支撑,然后再拆抛撑。6、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7、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应将预留的斜道、上料平台、通道小飞跳等先行加固,以使拆除后能确保其完整、安全和稳定。8、拆除时如附近有外电线路,要采取隔离措施,严禁架杆接触电线。9、拆除时不应碰坏门窗、玻璃、结构、管道等建构筑物。10、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拴住,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11、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12、拆除烟囱、水塔外架时,严禁架料碰缆风绳,同时拆至缆风绳处方可解除该处缆风绳,不准提前解除。13、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准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要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二、脚手架作业正误图解第二部分从孔洞、平台板坠落事故一、1999年“10.26”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简要经过:1999年10月26日,某建设公司张某等四人,在某制氢装置进行转化炉炉顶支撑管的拆除作业。炉顶切割下的支撑管用麻绳吊运至标高4M的炉底平台上。13时33分,张某在解完绳扣站起身挪动位置时,不慎从900毫米乘570毫米的卸料孔中坠落,坠落中安全帽脱落,身体碰到2.1米高处的炉本体检修通道后,脸朝下,头部触地,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炉底钢格板平台孔洞未采取封闭等安全措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1)衬里施工单位未对钢格板平台上的临时卸料孔采取封闭等安全防护措施,炉顶支撑管拆除单位在进行炉顶支撑管的拆除作业前,也未对该孔洞采取防护措施;(2)张某安全意识淡薄,对平台孔洞隐患视而不见。张某已在炉底平台作业一天,理应清楚作业面存在的孔洞,但没有将隐患汇报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二、2001年“2.25”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简要经过:2001年2月2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某建设公司在某焦化装置空冷框架从事检修施工任务。岗长夏某带领岗员在标高6.6米的一层平台上进行钢格板调缝工作(找正),当施工到3-4轴间的东侧边板,张某进行气焊切割,夏某和韩某调整钢格板之间的间隙(24日钢格板铺设时已经点焊好,调整时要将点焊部位用气焊切割),夏某站在东侧的钢格板上用撬棍撬,由于第二块钢格板有一角顶在换热器钢结构的支座上,致使夏某站的钢格板受反作用力脱离钢梁,人随钢格板一同坠落地面。夏某右臂先着地,安全帽脱落,头部撞到地面的枕木上。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夏某站在未固定的钢格板,在受反作用力时脱离钢梁,人随钢格板一同坠落地面,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1)钢格板铺设时未采取设置生命绳等防护措施,钢格板铺设工序不当,未对已铺设的钢格板及时进行固定;(2)夏某安全意识不强,站在未固定的钢格板上进行作业,且未系挂安全带。三、2003年“11.8”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简要经过:2003年11月8日10时35分,某建设公司在常压装置拆除现场进行常压框架拆除时,管工班气焊工杨某在标高21.05米的平台上行走时,踩在已经切断了两条边的一块长1600毫米、宽90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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