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方案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信息工程所•一、概述•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的目的、目标•三、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任务和内容•四、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程序•五、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可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六、时间安排•七、提交成果一、概述•2008年在全国部署开展统一时点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是在城镇土地调查此基础上以县级市(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为基本汇总单元,逐级汇总至市级、省级。•2009年计划开展年度变更汇总工作。计划年度变更与农村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一并进行。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的目的、目标1.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的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相关统计理论方法,运用城镇地籍调查、更新、监测和数据汇总的新机制,对城镇地籍调查数据进行汇总与统计分析,提出城镇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城镇土地利用的发展趋势与潜力,•制定集约利用城镇土地的合理措施,明确城镇土地利用的发展方向,促进社会经济与土地资源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为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规划、城市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逐步实现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加准确,土地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的总体目标。•2.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的目标•依据城镇地籍调查、地籍更新调查等成果•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统计县级以上城镇各类土地面积及土地利用状况。在数据汇总结果的基础上,分析城镇土地利用结构,提出土地利用潜力和发展方向。三、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任务和内容•工作任务:•在全面审查县级以上城市及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地籍调查、地籍更新调查和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学原理和方法,按照“县(市、区)─省辖市─省级─国家”四级体系,分别汇总县级以上城镇各类土地面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典型城市的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利用潜力及发展方向。工作内容1.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2.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3.编写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典型城市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1.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涉及县级以上城镇,主要包括各城镇汇总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等数据。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全面调查或补充调查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籍调查或地籍更新调查中,对宗地内含多种用途,且各种用途能计算出面积的,按各类用途进行汇总。•2.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城镇土地利用强度以典型城市为单位进行调查统计(焦作、济源为典型城市)。在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土地利用强度调查,主要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它是通过调查城镇建筑占地总面积、建筑总面积,计算城镇建筑容积率、城镇建筑密度。•城镇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成区总面积•城镇建筑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总面积•城镇建筑密度=建筑占地总面积/建成区总面积•按照《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土地利用情况调查中,含以上内容(对于个别地方调查资料无法满足统计汇总的,可与建成区所在地的如建设、房产等有关部门联系搜集)。•3.编写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各省辖市在完成数据汇总后,以市级为单位,编写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报告和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并与汇总数据一起上报。•工作报告中必须明确阐述工作范围、城镇各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源(如:来源于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数据库、来源于城镇地籍调查或地籍更新调查完成后的报告或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来源于土地登记数据等)、各类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计算统计方法(如:直接由地籍数据库导出、直接由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转换得出、土地登记数据结合补充调查得出)等内容。•分析报告内容应对全市城市土地利用整体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并按城市规模、城市类型、区域分布等特征把市内城市分类,比较不同类型城市之间城镇土地利用现状的差异,对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分析全省的城镇土地利用结构。•所选取的2个典型城市(焦作、济源)同时因该编写典型城市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分析城镇土地的利用结构,城镇土地的利用潜力及城镇土地的发展方向。并与市级汇总数据一起上报。四、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汇总工作范围数据逐级汇总上报质量检查1.制定工作方案•各省辖市按照《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2.汇总工作范围•本次数据汇总以城镇建成区为工作范围•第一,各县级以上城市及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可利用已有的城镇地籍图,结合现有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卫星遥感影像、航空摄影相片、地形图、规划图等图形资料,根据建筑集中连片的原则,最终确定建成区的范围。•第二,每年的变更调查得出的数据和划定的城镇范围是经过国家严格检查和验收的,因此,本次数据汇总的工作范围要尽量与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图斑范围相吻合。•第三,计算确定汇总工作范围的总面积,作为汇总分类面积的控制面积。3.数据逐级汇总上报•2008年度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汇总软件进行数据汇总,按照县(市、区)—省辖市—省级逐级上报汇总结果。4.质量检查•为确保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的工作质量,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省厅将建立“县级自检、市级复查、省级抽查”三级检查制度,必须将质量检查贯彻到各级数据汇总各个阶段中,上级在接受下级上报的数据时,要严把质量关。五、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可采用的方法和手段•1.地籍调查已经完成,且现状数据覆盖完整,现势性强,信息系统完善的地区---→直接运用系统汇总;未建立完善的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的城镇,采用常规方法,统计出汇总工作范围内所有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对已经开展,但尚未完成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城镇---→应抓紧实地调查或在最新地形图、遥感影像图上对地块的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并形成相应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然后按要求进行数据汇总。•3.完成地籍调查,但更新不及时的---→以初始调查时的土地分类数据为基础,结合年度变更数据及登记等资料,形成现状数据;•4.未进行地籍调查的地区---→将登记发证的各宗土地利用数据汇总,结合实地,利用遥感影像等判读,形成现状数据。(未进行地籍调查的城镇应在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5.城镇土地利用强度数据可以由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直接汇总计算得出,未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的,应依据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成果,采用常规方法汇总计算(特殊情况,经请示,也可以采用区域抽样调查计算的方法得出数据)。六、时间安排汇总统一时点:2008年12月31日•10月20日前,各省辖市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资料收集、补充调查等准备工作;•12月上旬,县(市、区)完成数据的处理,并上报省辖市进行统计汇总;•12月中旬,各省辖市完成县(市、区)数据汇总的审查工作,省厅抽查;•2009年2月5日前,各省辖市完成数据汇总工作,核查无误后通过网络上报省厅汇总。(邮箱:hnbghz@163.com)七、提交成果•1.县(市、区)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汇总表。•2.省辖市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汇总表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报告、分析报告。•3.典型城市(焦作、济源)城镇土地利用强度汇总表及城镇土地利用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