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培训(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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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计量师培训(一)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监督管理一、计量立法的宗旨和调整范围二、我国计量法规体系的组成三、计量监督管理的体制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五、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六、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七、计量器具产品的法制管理八、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检验九、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十、计量法律责任一、计量立法的宗旨和调整范围(一)计量立法的宗旨《计量法》第一条将计量立法的宗旨高度概括为: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二)《计量法》的调整范围《计量法》第二条详细说明了计量法适用的地域和调整对象: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凡是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法》有关条款中规定的使用计量单位,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必须遵守《计量法》的规定。二、我国计量法规体系的组成计量法规体系的构成(一)计量法律(二)计量行政法规(三)计量规章(四)计量技术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立法时间:1985年9月6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基本内容:计量立法宗旨、调整范围、计量单位制、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计量机构、计量人员、计量授权、计量认证、计量纠纷处理和计量法律责任等,共计六章三十五条。1、国家计量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如:《计量法实施细则》2、地方计量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批准《河南省计量管理条例》1、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规章: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发布2、国务院有关行业计量规章: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制定发布3、地方性计量规章:由地方政府制定发布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1、计量检定系统。2、计量检定规程(代号JJG)。3、计量技术规范:指国家计量检定系统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所不能包含的其它具综合性、基础性的计量技术要求和技术管理方面的规定。(代号JJF)三、计量监督管理的体制(一)计量监督体制是指计量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形式,体现国家与地方各级计量职能部门之间、各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之间在计量监督中的关系。我国的计量监督管理实行按行政区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二)我国计量监督管理体系《计量法》第四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1998年2月国务院批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其所在区域内的计量监督机构。(三)我国计量技术机构体系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成1.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2.专业计量站(专业性强、跨部门使用、急需的专业)3.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设立的大区计量测试中心4.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关系(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责(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行为准则(四)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JJF1069-2007五、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一)计量基准的建立原则《计量法》第五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计量基准】是指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了定义、实现、保存、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有关量的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计量器具(二)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下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技术考核;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属于哪一级政府的,就由哪一级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经考核合格符合要求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由建立该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2.部门计量标准部门最高计量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部门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须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取得合格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3.企业、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是指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建立本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与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才能在本单位内开展检定。(三)标准物质的法制管理六、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一)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的原则(1)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受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近就地进行。(2)从计量基准到各级计量标准直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进行。(3)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的处理等,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4)检定结果必须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5)从事计量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的检定员证。(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和实施1.强制检定的范围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2.实施和管理强制检定的主要特点:(1)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2)固定检定关系,定点送检。a.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当地县(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安排。当地安排不了的,送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安排。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之间可以协商跨地区委托检定。b.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安排。(3)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按规定登记造册,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4)承担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要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检定周期,安排好周期检定计划,实施强制检定。(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的实施情况,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未按规定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三)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和实施(四)计量仲裁检定的实施和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称为仲裁检定。实施仲裁检定程序:(1)申请仲裁检定应向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属有关机关或单位委托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2)接受仲裁检定或委托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受申请后7日内发出进行仲裁检定的通知。纠纷双方接到通知后,应对与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实行保全措施,不得破坏其原始状态。(3)仲裁检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进行仲裁检定时应有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可以缺席进行。(4)承接仲裁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检定、测试任务,并对仲裁检定结果出具仲裁检定证书。受理仲裁检定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仲裁检定证书审核后,通知当事人或委托单位。当事人或双方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仲裁检定证书有效,具有法律效力。(5)当事人或双方如对一次仲裁检定不服时,在接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的仲裁检定为终局仲裁检定。(6)承办仲裁检定工作的工作人员,有可能影响检定数据公正的,必须自行回避。(五)计量检定印、证的管理(六)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2.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3.计量检定人员的权利4.计量检定人员的义务5.计量检定人员的法律责任(七)注册计量师的管理计量检定人员和注册计量师的权利对照计量检定人员的权利注册计量师的权利(1)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1)使用本专业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称谓;(2)依据国家计量技术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规定范围内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履行相应岗位职责;(2)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并获得相关文件(3)接受继续教育;(4)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3)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5)对不符合规定的计量技术行为提出异议,并向上级部门或注册审批机构报告(6)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计量检定人员和注册计量师的义务对照计量检定人员的义务注册计量师的义务(1)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真实资料的完整;(2)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3)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3)保证计量技术工作的真实、可靠,以及原始数据和有关资料的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4)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检定有关的任务(4)在本人完成的计量技术工作相关文件上签字;(5)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和技术秘密(5)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6)严格保守在计量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7)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计量技术工作水准。(一)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1.计量器具新产品的概念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本单位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实施管理的范围是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七、计量器具产品的法制管理2.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3.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管理体制(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管理(三)进口计量器具的管理八、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检验(一)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九、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十、计量法律责任习题解答选择题(单选)1.以下哪个内容不属于计量法调整的范围?(D)A.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B.制造、修理计量器具C.进行计量检定D.使用教学用计量器具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以下哪些行为?(B)A.按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B.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C.指派取得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D.开展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工作3.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主要包括(D)A.《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B.《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C.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D.以上全部4.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是(A)。A.计量基准B.社会公用计量标准C.部门最高计量标准D.工作计量标准5.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B)制定。A.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B.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C.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D.计量技术机构6.计量师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A)内提出注册申请。A.1年B.2年C.3年D.没有时间限制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以重量结算的(A)。A.食品、金银饰品B.化妆品C.药品D.以上全部8.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D)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A.质量、体积、长度B.面积C.计数D.以上全部选择题(多选)1.计量立法的宗旨是(ABCD)。A.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计量单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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