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东新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培训2008年3月2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1、什么是政府信息?《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条:政府信息指政府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是指行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3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2、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有利于改变政府管理透明度不足的状况,促进信息资源的自由流动,节约社会成本,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体现民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有助于增强社会的组织能力和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公众更好地行使监督政府的权利,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4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3、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4年1月20日上海市政府令第19号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492号发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5二、信息公开与基础教育机构的关系1、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依据是什么?《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6二、信息公开与与基础教育机构的关系2、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意义◆实现科学治教、民主治教、依法治教的基础◆强化监督和制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遏制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转变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的需要◆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扩大教育公共服务,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7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1、定义:基础教育机构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2、特征:社会性、公共性、服务性;制作或获取的,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3、实施主体: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8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4、基础教育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机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内部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机关日常工作;——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责;基础教育机构:——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领导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和各个部门参与的信息公开组织体制——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具体部门,明确专门人员9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5、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具体职责——具体承办本机构的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构公开的信息;——组织编制本机构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机构规定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10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6、信息公开类型(信息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1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哪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反映本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12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哪些?◆属于国家秘密的;◆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的;◆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机构内部或者机构之间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具有法律上影响的事务,或者讨论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调查处理过程中未确定方案草案(将方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除外)13什么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教密[2001]2号)14什么是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关系个人财产、名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不宜对外公开的情况、资料。◆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宅、地址、电话号码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室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被国家机构监视居住者除外。◆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的除外。◆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储存于计算机内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公民的过去的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病等,不得进行收集或公开。◆公民的任何其他纯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传输、处理和利用。15如何认定“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现在正在·····◆过去正在·····16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有哪些?依申请公开:指各机构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而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信息的活动。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的信息;◆失效、废止的信息,尚未废止但适用期已过的信息,或从公开成本的平衡考虑,无须向所有公众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可部分提供的信息。17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7、公开的渠道◆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条例》第十五条)◆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条例》第十六条)◆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条例》第十六条)市教委对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要求:设置网上专栏18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8、公开的时限和程序◆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例》第十八条)◆依申请公开: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条例》第二十四条)19三、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二十九条)◆监督检查制度(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举报制度(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第三十三条第二款)9、监督和保障制度20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主要任务1、规范设置目录市教委制定目录分类设置标准:《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公开信息目录分类设置参照标准》分为:一级目录(4个)二级目录(20个)三级目录(39个)2122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主要任务2、编制指南和目录《(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索取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各单位管理通代码一级栏目二级栏目三级栏目编制年份信息流水号2324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主要任务3、梳理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方式,做好近五年来各类信息的收集、梳理、筛选和审定工作。——按照信息公开范围,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突出重点,根据《公开信息目录》确定信息公开事项。25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主要任务4、建立制度信息属性确定制度(贯穿信息生成过程)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26五、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时间安排3月中旬:开发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组织业务培训;3月下旬:系统试运行及完善,各单位梳理信息,组织后台操作培训(视需);4月上旬:组织各教育单位分批上传信息,做好与相关网站的链接;4月中、下旬:检查完善。27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