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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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培训无锡国税纳税服务处2013年07月目录1.背景介绍2.操作流程3.注意事项1.1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简称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以此实现对纳税人利用海关缴款书进行偷、骗税行为的及时打击和震慑,最大限度减少国家税款流失。1.1背景介绍“先比对后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当在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的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海关缴款书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1.2系统简介1.3系统解决问题海关票稽核主要解决海关缴款书申报抵扣过程中的以下几类问题:数据采集改善•提高纳税人数据采集质量•提高海关的数据传递的及时性促进跨部门协作•督促海关总署的业务优化•建立跨部门的联网核查机制违法行为打击•堵塞多方抵扣的税收漏洞•扩大“先比对,后抵扣”范围,对纳税人利用海关票偷逃税款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减少政策影响•允许重报•异常票允许申请核对和审核检查•月末产生缺联•通知书可自行确认2.1数据来源——第一联数据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来源:企业通过采集软件导出xml格式数据文件并报送至国税征收机关。(导入至海关稽核系统)企业通过电子申报系统的相关功能进行网上申报(接口)。电子申报系统及征收大厅省局海关缴款书稽核系统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信息通过接口或导入文件新政过渡期第一联数据报送办法:1、7月15日至7月25日之间,企业通过通用采集软件将数据导出,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数据报送;2、7月25日之后,企业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网上报送数据3、由于省局申报系统升级改造时间的不确定性,请纳税人在本月底及时关注无锡国税官方网站的最新信息2.1数据来源——第一联数据海关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来源:海关总署通过专用MQ通道将txt格式数据文件传输至税务总局。海关缴款书稽核子系统自动接收、监控海关总署发送的接口数据txt文件,检测到有新增接口数据文件后,将相应文件移动到稽核系统服务器指定的数据载入工作目录下并进行校验和接收。2.1数据来源——第四联数据海关总署总局海关缴款书稽核系统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第四联数据信息通过MQ2.2业务流程图海关稽核系统海关总署电子申报及征收大厅征管系统一窗式比对总局基层国税申报数据基层国税第四联数据第一联数据稽核比对稽核结果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缴款书第一联数据缴款书第一联接收结果通知书外部系统2.3数据接收——区县局第一联数据接收省局海关稽核系统缴款书第一联数据(xml)格式电子申报及征收大厅数据校验数据检查数据保存第一联数据库数据接收数据合法性检查对缴款书号码、抵扣单位识别号、抵扣单位名称、税款金额、填发日期等字段进行合法性校验,以上字段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属于校验未通过。若第一联报送数据的纳税人和所属税务机关不一致,则不予接收。第一联数据逾期报送的时间限定原则:缴款书报送日期-填发日期180天;重复报送的判断原则:缴款书号码、抵扣单位识别号、税款金额、填发日期四项要素均相同的第一联数据。缴款书号码相同的第四联数据。2.4数据接收——第一联数据校验规则说明序号字段名称校验规则1专用缴款书号码不能为空且符合22位海关编码规则2税款金额不能为空且大于03填发日期合法YYYY-MM-DD日期格式4抵扣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不能为空,且必须属于本机关管辖(关联专用发票稽核系统的纳税人档案库)5抵扣单位名称不能为空6税号不能为空,16位字符2.4数据接收——数据合法性检查校验规则序号位数用途规则1第1-4位4位口岸代码数字,不能全为02第5-8位4位年数字,第5-6为必须为203第9位进出口标志数字4第10-18位报关单编号数字,不能全为05第19位征税标志必须为:“-”(正常征税标志)或“/”(补税标志)6第20位税种标志必须为字母“L”(增值税)7第21-22位2位缴款书顺序号数字如:220120081018227577-L022.4数据接收——海关缴款书号码第一联校验规则第一联数据接收浏览上传海关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包含多种信息的excel文件确定接收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xml)。打印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校验通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校验未通过数据逾期报送数据2.4数据接收——第一联数据接收操作说明:省局第一联与总局第四联数据通过EJB接口进行比对,生成比对结果。相符不符留待继续比对(滞留)缺联重号待比对第一联缴款书比对比对结果第四联数据2.5缴款书稽核——比对待比对第一联缴款书比对相符第四联数据重号该缴款书号码是否已存在相符稽核结果稽核结果为相符查找相关第一联数据否是将原稽核结果为相符的第一联及正在比对的第一联均置为重号。2.5缴款书稽核——省局重号处理缴款书比对要素:缴款书号码、税款金额、填发日期。留待继续比对(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2.5缴款书稽核——稽核结果定义第一联数据滞留期的判断条件:滞留期:2个月,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月份为海关缴款书填发日期当月及次月,这个时间段为滞留期。对于企业报送及申请数据核对且原票采集错误的第一联数据,若稽核月份与填发日期的填发月份超过2个月且仍未找到未找到对应第四联数据则为缺联,否则为滞留。对于企业申请数据核对且原票采集正确的第一联数据,若稽核月份与填发月份超过6个月且仍未找到对应的第四联数据则为缺联,否则为滞留。2.5缴款书稽核——滞留期判断说明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其核对后的缴款书滞留期延长为6个月,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进行核查。同一个纳税人在相同稽核月份内对同一份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核对,则以该缴款书最后一次核对所产生的稽核结果为准。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2.6数据核对——业务说明第一联待比对核对申请受理通过需核对修改第一联清单核对申请修改核对申请复核未通过2.6数据核对——业务流程说明(区县局)一条核对申请记录可包含同一抵扣单位的多张缴款书申请信息。纳税人必须在产生正式稽核结果(不符或缺联)的180日内提交核对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属于填发日期填写错误,对于填发日期是2010年之后的票,则原始缴款书的报送日期与核对修改后的填发日期之间不能超过180天,超过则不予受理输入查询条件时,抵扣单位识别号必须输入不能为空。导入缴款书时,系统首先对相应excel文件中的数据进行合法性检验,检验通过的数据方可导入。2.6核对申请受理——说明系统每月1日将上月所有缴款书均有比对结果的企业统一进行导出,生成该部分企业的最终稽核结果及对应的稽核结果通知书;系统每月在纳税申报截止期的前两日允许企业根据当前比对情况对其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实时确认和下载操作,企业确认下载后即生成该企业上月的最终稽核结果数据,同时对于以前月份报送且在当前征期内产生相符稽核结果的,允许纳入上月的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可在当月进行抵扣;系统每月在纳税申报截止期的前两日自动将尚未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企业进行稽核结果通知书批量导出操作,以生成该部分企业的最终稽核结果。2.7稽核结果导出——说明查询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指定纳税人待下载文件信息列表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稽核结果清单抵扣单位识别号稽核月份税务机关2.7稽核结果导出——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操作(地市、区县)下载的纳税人稽核结果信息包括:对该纳税人的稽核结果通知书、稽核结果清单(相符、留待继续比对、稽核异常)。系统支持对抵扣单位识别号模糊查询功能。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查询功能支持“同城办税”的业务要求,根据系统“同城办税”参数的开关,即可以支持对本辖区内所有纳税人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确认、下载和查询,也可支持对本地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确认、下载和查询操作。2.7稽核结果导出——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说明“未确认下载”:企业尚未对该月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过确认下载操作,同时表示1日执行批量导出时该企业还存在稽核结果为滞留的缴款书。“稽核系统自动确认”:表示企业的稽核结果通知书已由系统自动生成,当前已经为最终稽核结果。“税务机关受理确认”:表示企业已通过税务机关的受理人员进行了确认操作并实时下载了稽核结果通知书,当前已经为最终稽核结果。“网上申报系统确认”:表示企业采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确认的方式,已进行过稽核结果通知书的实时确认,当前已经为最终稽核结果。2.7稽核结果导出——对“确认下载方式”的说明2.7稽核结果导出——导出时间说明xx月1日xx月14日xx月14日xx月15日xx月16日xx月17日xx月18日xx月19日xx月20日xx月21日xx月22日xx月23日xx月24日xx月10日xx月31日xx月1日xx月1日xx月1日-申报截止期-2xx月13日xx月申报截止期-2xx月31日xx月最后1日•产生缺联结果•最后1次比对正常的话,次月1日可以导出通知书•上月未申请使用海关缴款书抵扣的所有辅导期纳税人;•上月申请使用海关缴款书抵扣且所有缴款书均有稽核结果的纳税人;•申请使用海关缴款书抵扣且存在留待继续比对结果的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确认•所有未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的企业•系统统一批量确认数据接收问题部分港商/外商在信息采集时录入了繁体字,导致报送的XML文件无法正常解析和读取。企业报送的第一联数据xml文件中dtd文件名为大写,导致无法接收并提示“文件内容不正确”,手工改为小写或调整采集软件的输出规范即可。打开接收结果通知书提示安全性问题,点击excel中的工具-选项-宏安全性-安全级设置为低即可。稽核比对问题省级的比对操作失败,在日志或应用后台看到类似“Transactiondoesnotexist”的错误信息。使用集群中另一应用服务器执行比对操作重建省级weblogic域(域名、连接池、数据源等使用全局范围内不重复的命名方法,如gdgsjhdomain等)3.1常见问题稽核异常数据的处理对于录入错误导致稽核异常的数据(不符、缺联),纳税人可修正后在当月重新报送即可。入错误且已逾期(超过180天)的数据,纳税人可向基层征收机关申请核对进行修正以解决逾期数据问题。对于多户企业同时抵扣同一份缴款书而产生的重号结果,目前需主管机关发函给对应国税机关进行核查(目前为人工),对于核查无问题的方可用作抵扣。对于录入无误但由于海关等其他原因导致稽核异常的(如海关漏报数据导致缺联),纳税人可向基层机关申请核对以延长稽核缺联的时限或由其主管局向相应的海关发函进行确认。3.1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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