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换届选举方案【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社区换届选举方案”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为搞好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龙城街道《关于第九届村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于城市化发展实际,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依据,以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为目标,以增强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为重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举产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结构合理、群众拥护、富有生机活力的社区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本次选举在龙城街道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由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进行。二、选举方式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即采取不确定侯选人的方式,由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1、可以自报竞选职位;2、必须以书面形式申报,且以书面形式提交履职设想;3、必须在选举日的10日前和社区选举委员会申报;4、社区选举委员会于选举日前2日按姓名笔画为序张榜公布竞选人名单;5、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组织参加竞选人集体与村民见面,由竞选人介绍履行职责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但选举日必须停止此项活动。三、居委会职数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人组成。在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且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时,得票多的直接当选。四、选举时间及地点1、正式选举时间:2011年**月**日上午8:30—14:00整。2、选举地点:居委会大院(设一个投票站,不设流动票箱,设立秘密写票点若干)。3、填写选票时不允许接打电话,并且写票处不允许任何人对选票进行拍照(如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五、选民资格认定(一)年满18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民资格。选民数以本社区户籍底簿人数为准,选民纳入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26日。(二)选名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日前进行张榜公布,选民如有异议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社区选举委员会申诉,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三)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将重新确定的选民名单公布,并向选民发放选民证。选民证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持选民证不得参加选举。六、选举工作人员分工选举前应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名产生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名;唱票、发票、公共代笔人等工作由街道工作人员担任。七、代票规定(一)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到投票站领取选票并进行投票,不能到投票站进行投票的选民,可委托同一户口本内的亲属代票,代票不得超过3张,并必须携带亲属的选民证方可领票,每人只许投票一次,不能重复领票。(二)竞选人必须本人参加投票,不得代票。(三)不在同一户口本内代票,仅限子女、父母代理投票(出嫁的女儿不能代父母投票)。本次选举不设立委托投票。(四)常年不在社区内居住的选民要求参加选举的,选举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选民证到投票站并经选举委员会审核确定后方可投票。八、选票认定(一)选民证、选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印制,选举中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选票采用颜色不同的两种选票,加盖支部章有效。选民证于选举日前发放到选民手中。选举时采取一次发票,一次填票,一次投票,分职务计票的方式进行,同一姓名在各种职务所得赞成票数不得累计相加。(二)填写选票时建议以户口本的姓名为准,如遇同名同姓的要注明小名或特征,能辨别清楚的为有效选票;参选人的姓不能错,别名、小名前必须带姓,本社区内无争议的可为有效选票,名字音同字不同的可为有效选票。票面无法辨认的、胡写乱画的和正反面做记号的为废票。名字填在规定方格以外的为废票。(详情见票样)选民因残疾、不识字等原因无法填写选票时,可由事务处工作人员根据选民意愿代其填写选票,代笔不能代意。(三)如第一次选举不成功,以得票多少确定侯选人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1名)。另选时,同意的要在候选人姓名规定空格内划“○”均为有效;在同一票面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在同一票中出现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同一姓名大小名,只记一票;票面无法辨认的胡写乱画和正反面做记号的为废票;另行选举时如有另选他人的,在选票指定地方写清姓名,并在规定空格内划“○”为有效。(详情见票样)(四)如本社区同名同姓的居民都报名参加竞选,选民应在填写选票时以年龄、住址或其他特征注明,未注明的为废票;如同名同姓的居民当中只有一人参加报名竞选,只填写该竞选人名字的所得选票一律视为该报名竞选人,如选民选该竞选人以外的其他同名同姓居民,应注明该居民的年龄、住址或其他特征,未注明的一律视为报名参加竞选的选民。九、本次选举结果认定(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二)每张选票少于或等于应选人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三)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在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且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时,得票多的直接当选。如遇票数相等或竞选人得票均未过半,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三日内组织再次投票。十、另行选举时间的确定若正式选举不成功,另行选举时间定于第一次投票选举后的次日进行。另行选举时,要有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但所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以得票多者当选。经过另行选举,居委会主任暂缺或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3人的,应当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赞成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再次投票后主任仍然缺额或居委会成员仍然不足3人的,可以暂缺。居委会主任暂缺的,由获得赞成票较多的副主任主持居委会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暂缺的,由获得赞成票较多的委员主持居委会工作。主任暂缺的,应当补选,补选的时间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十一、任职资格条件居民委员会成员竞(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资格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法律意识;(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四)政治和文化素质较好,居委会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和较好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素质;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懂经营、会管理、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干劲和本领;(五)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居委会班子成员应当以中青年为主体,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六)居委会成员中原则上有一定比例的女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竞(候)选人:(一)正在服刑的;(二)刑满释放未满三年的;(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受到撤消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三年的;(五)信奉邪教、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的;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十二、投票结束后要公开检票、公开唱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十三、本选举方案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龙城新区换届领导组审核后,出榜公示2日多数选民无异议视为通过并实施。小马社区选举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