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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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最新4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最新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篇】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我省有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考核暂行办法。一、考核原则:我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考核遵循以下原则:1、注重实绩原则;2、全面考核原则;3、民主集中原则;4、平时考核为基础原则。二、考核对象和内容:考核对象为全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干部的领导管理工作实绩。德,主要指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服务主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正确行使权力,恪守《南京审计学院党政管理干部从政行为规范》,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能,主要指精通业务,熟悉本部门、本领导管理岗位的政策法规;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有开拓创新意识。中层正职还应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勤,主要指作风扎实,勤奋努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注重调查研究,熟悉和了解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基本情况及教职工的思想状况,不断探索本职工作规律,总结本部门的工作经验。绩,主要指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等。部门的工作绩效尤其是考核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的重要指标。廉,主要指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参考资料,少熬夜!传统作风,遵守党和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考核方法和步骤:我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岗位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南京审计学院党政管理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南京审计学院考勤管理办法》和《南京审计学院工作人员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采取百分制的量化考核办法,即每位中层干部全年日常考核的满分为100分。其间,对中层干部确属违反了“办法”和“规范”要求的行为事件,以每事件5分计扣,并将扣分事项及时登记在册,每月汇计1次,作为扣减干部月岗位津贴的依据,也为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开展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提供参考。年度考核按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规定,从德、能、绩、廉五方面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步骤是:1、个人总结干部个人小结须建立在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部门整体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因此,中层党政干部特别是正职和主持部门工作的副职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做到在检查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评鉴自己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2、开展述职述职由所在部门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组织。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分别为:教学和教辅部门—分管或联系工作的院领导、系统考核组成员、本部门的教职工代表(一般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层干部;总支委员;支部书记;教研室正、副主任;分工会负责人;非党人士的代表);机关处室—分管院领导、系统考核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系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范围内的中层干部。各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在个人述职前须首先进行本部门年度党政工作业绩情况的总结报告。3、民主测评中层干部个人的民主评议测评在干部述职后即行安排。测评要素分教学部门干部和非教学部门干部有所区别(附件1、2)。为探索干部个人考核与整体考核相结合的路子,我院将建立和逐步完善对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的群众民主评议制度。部门工作业绩评议以选择的院中层机构或参考资料,少熬夜!相关部门为单位进行。参与评议单位根据被评议部门(分教学部门和非教学部门两种)工作的主要考测点情况,在组织群众广泛评议的基础上,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出有关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评价意见(附件3、4);4、系统考核工作小组初定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综合以下四方面材料,系统考核工作小组初定本考核系统干部年度考核等次:(1)干部的年度日常考核情况---组织部、人事处、纪监办负责提供;(2)干部的年度教学工作情况---教务处负责提供;(3)干部的年度科研情况---科研处负责提供;(4)年终对干部个人的群众、同行、领导量化测评和对干部所在部门的工作考评情况——组织部负责提供;5、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中层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等次。四、关于干部年度考核中量化测评的有关规定干部年度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在听取群众、同行和领导三方面的意见上实行量化测评。其结果作为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1、德、能、勤、绩、廉五项的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实绩占40%,其余四项各占15%。为便于把握及方便测评,每项设定数个测评要素并均以“优秀”、“良好”、“一般”、“差”、“不了解”供测评者进行选择打等。2、参与测评人员的测评权重分配。按被测评干部所在部门分别为:教学部门中层干部——分管或联系的院领导权重系数为;本部门人员的权重系数;同行测评。非教学部门、直属机构的中层干部——分管或联系的院领导测评权重系数为;本部门人员的权重系数;同行测评。3、以上测评得分按不同的权重系数加计后,一般对应等次为:年度考核测评总分在90分及其以上者,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75—90分者,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60—74分者,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4、对量化测评中可能出现的个别异常情况,系统考核组可以参考干部的日常考核、教学科研考核和部门工作实绩情况考评提出对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适度微调建议。五、干部年度考核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规定1、对日常考核中发生较为严重的违反“办法”和参考资料,少熬夜!“规范”的行为并造成明显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干部,除及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外,当年的年度考核一般认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2、对科研任务完成不过硬的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3、年度考核的民主测评上有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该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认定为基本合格;有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合格票数,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4、对经查实,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考核期内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含严重警告、记过)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受到其它等次的党、政处理的,原则上应依此类推,在年度考核等次上予以体现。5、当年因公外出学习或帮助工作(含扶贫)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干部,其年度考核结果由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其在外学习、工作的情况研究确定。6、对考核时被立案审查的干部暂缓考核定等。六、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本人实行奖惩、聘任、升降、轮岗、培训及调整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确定为优秀的,由学院给予表彰奖励。考核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的,获得今后两年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的基本资格条件。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学校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提高。确定为不称职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1、在党委领导下成立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院中层党政干部的考核结果。2、院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干部年度系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规定的考核系统内的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综合几方面的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初定本系统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名单,对优秀等次的建议人数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干部数的10%左右。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还要对中层干部的书面总结、考核和测评材料进行收归,及时交党委组织部归入干部工作档案。中层党政干部年度考核的系统考核组视工作需要,经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3、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为各系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联系、协调和服务。4、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中层党政领导实职干部的年参考资料,少熬夜!度考核。八、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第二篇】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第三篇】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第二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条管理人员在接受重要工作任务时,应签订相应承诺表,按《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上级与公司的声誉负责,实现自己的诺言。第四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第五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会议、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按程序请假。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六条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工作的须出示工作联系函。第七条承诺表见附件1,工作联系函见附件2。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第四篇】为了适应生产经营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逐步改善目前干部管理工作中,干部配置超编、层级复杂、冗员较多,不利工作推动的局面,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决定,以两级中层干部职数核定、控制为突破口,在干部培养、提拔、使用中严格按程序办事,精简、精干干部队伍,倾向一线,以更有利于管理、更有利于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一、二级单位及机关处室领导职数的规定(一)党委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职数(不含助理,下同)不超过5人;总支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职数不超过4人,党总支书记要兼任行政副职,分管一方面行政工作。有经营业务的单位,经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研究,可增加一人。(二)机关处室的领导干部配置,一般按一正一副执行,生产、设备管理指挥系统及相关合署办公的处室,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可增加一至二名。(三)按照中组部组通字〔2015〕27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今后各二级单位不再设置助理层级。已有的子公司、厂、处室的助理按本单位中层正职管理,计入各单位核定后的中层正职职数。且,必须担任所在单位的中层实职。(四)今后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充实,一定要按照“六七八”工程的要求,加强班子梯次建设。在任职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注重40岁以下青年干部的配备,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二、二级单位及机关处室中层干部职数的规定(一)100人以下一般不设车间,确需设立的,车间干部配置不得超过二人。(二)100人以上的车间,车间干部配置不得超过三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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