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吴玉萍2010年5月2主要课程一、编写的原则与方法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一、二级指标确定三、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及使用指南3一、编写的原则与方法目的: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危险程度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量化监督指标,科学实施卫生监督。1、编写的量化评分表遵循以下原则突出重点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将用于监督员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公共场所自身管理。42.研究方法路线45德尔菲法德尔菲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即专家之间不得互相讨论,不发生横向联系,只能与调查人员发生关系。通过多轮次调查专家对问卷所提问题的看法,经过反复征询、归纳、修改,最后汇总成专家基本一致的看法,作为预测的结果。这种方法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较为可靠。63.时间进度607年08年09年9.15—10.2510.27—11.3012.1—12.301.4—1.221.22—2.222.24—2.274.4—12.1012.22—12.242.11—2.13专家访谈阶段√专家招募√第一轮咨询及分析√第二轮咨询及分析√二轮咨询情况分析√量化评分表初稿定稿√试点运行及可信度评估√评分表最终定稿√操作指南的定稿√74.专家组成共76名,来自六个方面卫生监督专家一线监督员CDC专家高校专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场所负责人8专家的行业来源专家68.42%一线17.11%CDC5.26%高校6.58%行业2.63%9专家地区来源专家来自安徽、北京、广西、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宁夏、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浙江共18个省,910专家地理位置来源东部36.84%中部47.37%西部15.79%11学历构成1112职称分布1213卫生监督专家(65人)所在单位的级别省(直辖市)20.20%省会市17.09%地级市62.71%14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一、二级指标确定(一)一级指标的确定:结合四个场所的卫生管理性质、共性情况一级指标:4项卫生管理(包含二级指标12项):指卫生许可证、体检培训、水质公示等。功能区卫生要求(13项):指池水循环消毒设备、浸脚消毒池水更换、卫生间环境等。公共用品卫生要求(4项):指一客一换、保洁设施等。通风系统(2项):指集中空调档案、机械通风装置。15(二)二级指标的确定76名专家对每一二级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评价,在“极重要7分;重要5分;一般3分;不重要1分”四项中选择汇总专家对每一指标的重要性评定、赋值的反馈及说明分值越大对应的重要性越高,分值最高的四项作为关键项继续咨询,最低的四项删除结合专家自评问卷的打分,确定最后二级指标分值,分3档:2分、4分、6分。16(二)二级指标的确定二级指标:31项关键项4项(分值)(注:最高7分)1.卫生许可证(6.55)13.池水循环消毒设备(6.79)14.浸脚池(6.25)17.余氯检测(5.77)17关键项的确定(认同率%)关键项平均卫监专家监督一线CDC行业协会高校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98.6898.11100.00100.00100.00100.00有游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含有补充新水系统),能正常使用90.7992.4584.62100.00100.00100.00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并符合标准要求89.4792.4553.85100.00100.00100.00有检测游泳池水质游离性余氯的仪器(根据消毒设备配备,可合理缺项)82.8986.7946.1575.00100.00100.0018第一次反馈删除的二级指标项平均专家一线CDC行业高校对泳客查验体检卡和急性传染病等游泳禁忌疾病4.023.823.466.507.005.40查验人员持有医师证书3.593.194.094.506.505.00有专人负责对游泳者督浴4.094.004.093.006.504.60有专人负责泳后滴眼3.353.223.184.006.503.4019三、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评分表评定:总116分标化分=100X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16-合理缺项总分扣分项: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20卫生管理(一级指标)1.卫生许可证(关键项)有过期、伪造、涂改、转让、倒卖现象;不予评定等级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验视为过期。不符合上述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12.亮证经营《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地十八条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场所醒目处。卫生许可证原件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大厅、入口、接待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扣2分223.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应置于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等处)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扣2分。234.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培训考核制度、自身检查制度、水质循环净化消毒制度、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等。(7项)依照卫生部《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规定确定,其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分别置于卫生档案和相应岗位各一份。卫生管理制度不齐全的,扣2分;卫生管理制度未置于相应岗位的墙上的,扣2分。245.应急处理预案1、依照卫生部《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氯气泄漏、急性结膜炎流行等)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包括应急处置物品及药品的储存管理、氯气泄漏或急性结膜炎流行时的处置程序、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报告流程等,置于卫生档案中。2、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氯气泄漏、急性结膜炎流行等)应急处理预案的,不得分(扣4分)。256.卫生管理及人员卫生管理体系指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游泳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或组织机构。配备有从事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并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无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的,扣3分;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的,扣3分;267.体检培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游泳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及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不足三人全部抽查,缺一人扣2分,全部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证明扣6分。278.检测报告季节性及新开放的游泳场所在开放前应向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游泳池水样送检,取得其出具的游泳池水质检测评价报告。采样方法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要求,检测指标包括细菌总数(个/mL)、浑浊度(度)、大肠菌群(个/L)3项,指标需全部合格后方可开放。对于常年开放的游泳场所此项可合理缺项。无开放前游泳池水质检测评价报告或3项指标检测结果未全部合格的,此项不得分(扣4分)。289.开放期间水质报告游泳池开放期间,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游泳池水质检测报告(监测、监督抽检均可)。监测项目包括:游离性余氯(mg/L)、PH值、细菌总数(个/mL)、浑浊度(度)、大肠菌群(个/L)、尿素(mg/L)、池水温度(℃)等。无当年开放期间游泳池水质检测评价报告的,此项不得分(扣4分)。2910.禁游标志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无禁游标志的,此项不得分(扣4分);标志未设置在入口醒目处的,扣2分。3011.水质公示游泳场所应在入口处或服务台等醒目处公示泳池自测的室温、水温和游离性余氯(不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游泳池水的,可不公示游离性余氯)、pH测定结果,并注明测定的时间,检测人员签名。每日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应对每一场次或上午、下午、晚上三次定时公示。未进行水质公示的,此项不得分(扣6分)。公示项目(室温、水温和游离性余氯、pH)不齐全的,扣3分;每日未按场次或上午、下午、晚上三次定时公示的,扣3分3112.游泳衣裤出租游泳场所禁止出租游泳衣裤。出租游泳衣裤的,此项不得分(扣6分)32功能区卫生要求(一级指标)13.池水循环消毒设备(关键项)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系统。3313.池水循环消毒设备(关键项)游泳场所循环净化给水系统的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补水等设备设施应齐备完好,能正常使用。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应包含自动添加消毒剂的设施(原则上不能采用人工直接添加消毒剂进行游泳池水消毒),游泳池水应8小时以内循环净化一次,并定期补充新水。应建立并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好相应记录。无游泳池水循环设备或补充新水、消毒系统任何一项设施损坏,则表示循环净化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该关键项不得分,不予评定等级。3414.浸脚池(关键项)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无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该关键项均不得分,不予评定等级。3515.布局游泳场所在开放时,泳客进入游泳池时,应严格按照先到更衣室更衣,再到强制淋浴室淋浴,再经过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消毒脚,最后进入游泳池的顺序。游泳场所的设施必须按照更衣室、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规范设置,不得互相交叉或颠倒。更衣室、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扣4分)。3616.儿童池与成人池有儿童涉水池的,其水池应与成人池相隔离,并有独立的循环净化供水系统。儿童涉水池与成人池未隔离,或无独立的循环净化给水系统的,此项不得分(扣2分)。无儿童涉水池的,此项可合理缺项。3717.余氯检测(关键项)游泳池水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应该使用检测游泳池水质游离性余氯的仪器,在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等检测,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且记录备查。不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游泳池水的,此项可合理缺项。检测游泳池水质游离性余氯的仪器必须经过质监部门认定合格的,有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并配备检测药剂能够正常使用,检测结果准确。无检测游泳池水质游离性余氯的仪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该关键项均不得分,不予评定等级。3818.消毒剂存放消毒剂置于有盖容器中密封保存,保存地点应当相对独立,存放场所应当能够密闭、干燥、避光不能放置在走道、休息室、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机房等;建立消毒剂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消毒剂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未配备消毒剂存放场所的,此项不得分(扣4分);消毒剂存放容器不能密闭的,此项不得分(扣4分)。3919.池水循环操作及余氯自测记录游泳场所水循环净化消毒操作人员应将操作情况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开机时间、关机时间、循环泵开启数量、水循环流量、加入净水剂的时间与剂量、加入消毒剂的时间与剂量、设备维修情况、操作人员签名等。4019.池水循环操作及余氯自测记录游泳场所应按照室内游泳池每2小时、室外游泳池每1小时一次对游泳池池水游离性余氯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游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操作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3分;游泳池水质游离性余氯检测未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