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董兵天基础知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责任重于泰山学习的必要性学习的目的学习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的义务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存在的危险学习焊接与热切割安全技术的必要性•据国内外有关资料统计表明,由于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总量的比例约80%。……随着生产的发展,焊接与热切割技术的应用愈来愈广泛,与此同时,伴随出现的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严重地威胁着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为切实保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1985)中明确规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是特种作业,直接从事这些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与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学习焊接与热切割安全技术的必要性•职工在焊接切割工作过程中需要与各种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和电机电器接触,焊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电磁场、噪声和射线等。上述危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引起爆炸、火灾、烫伤、急性中毒(锰中毒)、血液疾病、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病等疾病。此外还可能危及设备、厂房和周围人员的安全,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灾难。•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目的•学习焊接与热切割安全技术的目的在于使有关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掌握焊接操作的基本原理、操作安全及防护的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及各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以及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从而保护操作者自己和周围人员及厂房设备不遭到损害。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焊接与热切割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知识、安全生产的意识、以及学习防火、防爆、防触电及在尘毒、磁场、辐射等条件下如何在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前提下实现安全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只有详细地了解焊接生产过程的特点和焊接工艺、工具及操作方法,才能深刻地理解和掌握焊接安全技术的措施,严格地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防护措施,从而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发生事故。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工、焊工、起重、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等十三种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是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指无物质危险和精神恐慌而使人员处于自由状态。没有危险因素的劳动条件以保证人们从事劳动过程中不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指系统中的一种品质,在完成给定条件的功能时,产生的事故损失达到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安全生产的概念: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事故及伤亡事故:事故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从业人员的权利•安全生产法中关于从业人员的权利条款:•1、(知情、建议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批评、检举控告权)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3、(拒绝权)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的权利4、(撤险权)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而了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保外索赔权)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从业人员的义务•1、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工伤保险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释义: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对受伤的从业人员的救治以及生活保障将会产生一笔不菲的费用。这笔费用如果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不利于其恢复生产,而有的单位根本就不想承担这笔费用,从而使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劳动者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一线人员有报告隐患的义务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释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业人员处于安全生产的第一线,最有可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本条规定从业人员的报告义务,这也符合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要报告的义务有两要求:一是应立即报告,一是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售货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这么要求可以防止隐患突发、事态扩大,也有利于接到报告的人及时处理。•劳动防护用品少不了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资格证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释义: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也有权对本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署名,也可匿名;可用书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存在的风险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触电爆炸窒息灼烫弧光热辐射火灾金属烟尘有毒气体噪声磁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存在的风险•金属焊接作业中存在的潜在危害主要有电击伤害、弧光辐射、焊接烟尘、火灾、爆炸等。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金属焊接作业中存在的潜在危害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护措施。电弧光辐射•电弧放电时,一方面产生高热,一方面还会产生弧光辐射。焊接弧光包括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弧光中的可见光比肉眼正常承受的光度大1万倍以上,受到照射时,眼睛有疼痛感,一时看不清东西,通常叫焊接“晃眼”,短时间内失去劳动能力,但不久即可恢复正常。电弧光辐射红外线能引起皮肤灼伤和白内障,长期接触可能造成视力减退,严重时可能导致失明,此外还可造成视网膜灼伤。紫外线会引起急性角膜结膜炎,即“电光性眼炎”;长期重复接受紫外线的照射,可引起慢性睑缘和结膜炎。甚至可发生角膜点状浸润或溃疡,转变为慢性射光后眼炎。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眼睛的防护。电弧光辐射•为避免电弧光的辐射,应采用盔型电焊面罩或手持型电焊面罩,这种防护面罩可以提供较全面的辐射防护。面罩一般采用硬质塑料或玻璃纤维制成,它不但能保护眼睛免受弧光辐射,还可以保护头、面和颈部免受过热及火花的伤害。电击伤害•一般情况下,焊接作业人员往往忽略次级电压的危害,认为次级电压不会造成致命伤害,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50V电压电击30秒钟就可能引起死亡,交流弧焊机次级输出电压高于50V,对电焊工造成电击伤害更大。若在狭窄的金属管道、容器、潮湿场地、高空位置进行焊接时,触电时更难以自我摆脱或得到救助,触电伤亡率较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交流弧焊机低电压端的电击危害。电击伤害在焊接作业中,为防止意外触电事故,电焊作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①作业时应戴干燥的、符合要求的手套;②不要让皮肤或湿衣服触及电极或者电焊钳的金属部分;③保持身体与金属焊件及地面的绝缘;④使电焊电缆和电焊钳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火灾爆炸焊接过程中都会产生极高的温度,如:手工电弧焊的熔渣温度高达8000℃,因此作业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高温溶渣引发火灾事故。气焊气割过程中使用的气体都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灾爆炸的措施•首先,在作业前应清除作业现场的可燃、易爆物质,如果无法转移工件或者可燃、易爆物质,应使用阻燃的石棉布等防火材料将可燃物隔离,在有立体交叉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做好立体防火隔离措施。•其次,在作业前要了解火灾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有适用的灭火器材。•第三,在作业结束时,必须关闭电源及各种气瓶,并清除火种。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1、应判明火灾、爆炸的部位和•引起火灾和爆炸的物质特性,•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2、在消防队员未到达现场之前,现场人员应根据引起火灾或爆炸物质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方法控制火势的蔓延,如:切断电源、撤离事故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受热易爆炸的设备,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3、在事故紧急处理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造成混乱;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4、灭火时,应采取防中毒、倒塌、坠落伤人等措施;•5、为了便于查明起火原因,灭火过程中要尽可能地注意观察起火部位、蔓延方向等,灭火后应保护好现场;•6、当气体导管漏气着火时,首先将焊割炬的火焰熄灭,并立即关闭阀门,切断可燃气体源,用灭火器、湿布、石棉布等扑灭燃烧气体;•7、乙炔气瓶口着火时,设法立即关闭瓶阀,停止气体流出,火即熄灭;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8、当电石桶或乙炔发生器内电石发生燃烧时,应立即停止供水或与水脱离,再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9、乙炔着火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如气瓶库或邻近发生火灾威胁气瓶库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将气瓶移到安全场所;•10、一般可燃物着火,可用酸碱灭火器或清水灭火;油类着火采用泡沫、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11、电焊机着火首先应拉闸断电,然后再灭火。在未断电前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只能用121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因为水和泡沫灭火液能够导电,容易触电伤人。•12、氧气瓶阀门着火,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