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阴区职教中心王伟(13861564640)21.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其目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B32.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重新编号,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不重新编号B43.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六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五年B54.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五年B65.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年限是三年。五年B76.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经营管理工作B87.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四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两年B98.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将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报送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省级B109.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倍B1110.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是质量监督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B1211.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是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1312.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B1413.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应该全部销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B151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小时B1615.法律没有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禁止B1716.根据实际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做出调整。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B181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时,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则由食品经营者负责。不由经营者负责B191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时,样品由食品经营者无偿提供。有偿,市场价格B201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但无权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有权B212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不包括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经营管理工作B222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快速检测的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不作为执法依据B2322.工商行政管理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口头告知其不予许可。书面告知B2423.公众查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可以付费查阅。免费B2524.国家主要是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B2625.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疾病的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工作B2726.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应给予警告。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B2827.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B2928.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不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B302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所规定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连带责任B3130.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抽样检验,应当向企业收取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不收取B3231.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两年B3332.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不一定必须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必须要B3433.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国家B3534.进行现场核查,许可机关应当指派一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申请人和食品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两名B3635.禁止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食品的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鼓励B3736.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B3837.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B3938.可以将在国外已经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列入可以使用的范围。不可以。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B4039.农民合作社法人从事食品流通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需要办理B4140.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不需要再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申领B4241.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可以不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申领B4342.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行业标准。企业标准B444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产品B4544.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不需要B4645.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相关责任。连带责任B4746.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责任,推荐者不承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B4847.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人应当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B4948.申请人依法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的,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可以为同一机构。不可以为同一机构B5049.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赔偿金,其金额为价款的五倍。10倍B5150.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2倍的赔偿金。10倍B5251.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国家B5352.生产经营的食品中可以添加药品。不可以B5453.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情节严重的,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B5554.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B5655.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可以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不可以B575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不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可以B5857.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B5958.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引导性标准。强制性标准B6059.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还可以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不可以B6160.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有偿查阅。免费查阅B6261.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时间是2008年6月1日。2009年6月1日B6362.《食品安全法》赋予组织和个人的权利有:举报权、知情权、名誉权和建议权无名誉权B6463.《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后,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自行作废。继续有效B6564.食品安全法》施行后,食品生产经营者之前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一律无效。继续有效B666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可不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必须按市场价格支付费用B6766.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且提醒消费者谨慎食用。停止食用B6867.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可以实施免检。不可以免检B6968.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向企业索要样品。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B706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要求消费者提供样品,并向监管部门支付检验费用。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B7170.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但可以宣传治疗功能。不可以宣传治疗功能B7271食品广告中可以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不可以含有B7372.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可清楚、明显,容易辨识。应当B7473.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可以上市销售。不可以上市销售B7574.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依法给予警告或记过。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B7675.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错误的。B7776.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应通报批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B7877.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78.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79.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