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关联交易同期资料讲解尤尼泰广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主要内容一、中国转让定价新税制概要二、同期资料的含义及与关联申报的联系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四、同期资料准备报送的相关要求与法律责任五、同期资料的内容六、如何准备同期资料七、同期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中国转让定价新税制概要(一)中国转让定价新税制架构一、中国转让定价新税制概要(二)新税制下企业的义务和风险二、同期资料的含义及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一)同期资料的含义.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当年度,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说明,以及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状况等一系列资料;.“同期”—与关联交易发生同期;.“资料”—主要陈述、说明关联交易的文档和相关表格文件;二、同期资料的含义及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一)同期资料的含义同期资料是我国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文件中提出的新概念,同期资料准备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其相应的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是促进企业主动调增和稳定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避税行为可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同时加强同期资料管理,也是税务部门获取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重要来源,有利于提高反避税工作水平。二、同期资料的含义及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二)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关联申报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8]114号)同期资料--(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情况)同期(说明)资料联系:内容对象都是企业发生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关联申报表是对企业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类型、金额等基本信息的汇总申报;同期资料则是对申报的同期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及其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情况等的综合性详细陈述和说明。二、同期资料的含义及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二)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区别: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就需要提供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这些报表已经被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管理。但并非所有企业都需要准备同期资料,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才需要按照规定准备同期资料。二、同期资料的含义及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三)《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实例(表一)关联关系表(表二)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三)购销表(表四)劳务表(表五)无形资产表(表六)固定资产表(表七)融通资金表(表八)对外投资情况表(表九)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一般性判定标准•前提:发生关联交易•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需准备同期资料:1、外资股份高于50%,或关联交易包含境外关联交易2、关联交易不属于执行预约定价的范围3、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即含料值)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关联购销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的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述金额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举例A公司2009年度外资占股比例60%,关联交易情况如下:a、关联购销交易金额21000万元(2.1亿元),其中境内关联销售机器设备(固定资产)2000万元,其中境内关联销售机器设备(固定资产)2000万元,关联劳务支出150万元,没有签订任何预约定价安排协议;判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依据:外资占股比例高于50%,关联购销金额大于2亿,关联交易不属于预约定价安排范围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b、关联购销交易金额5亿元,关联劳务支出150万元,关联劳务收入350万元,关联支付技术使用费2千万元、商标法2千万元。其中,S产品的境外关联购销业务已签订并执行预约定价安排协议,当年度S产品的关联外销金额为2亿元,相应的关联材料购进金额为1亿5千万元;判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依据:外资占股比例高于50%,虽然关联购销金额减除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金额后为1.5(5-2-1.5)亿元,但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4.35千万元、大于4千万元,且无签订相关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C、关联销售金额1亿9千万元,分摊列支集团营销费用2千万元,关联劳务收入500万元,关联支付商标费2千万元。其中,企业已就集团营销费用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并报税机关备案审核。判定:(成本分摊协议涉及金额之外的关联交易)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依据:企业关联购销金额少于2亿元,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剔除成本分摊协议涉及的金额后为2.5(2+0.5+2-2)千万元,小于4千万元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d、关联购销交易金额为3亿元,关联劳务支出500万元,上述金额全部为境内关联交易,无签订任何预约定价安排协议。判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依据:外资占股比例高于50%,企业关联购销金额大于2亿元,且不属于预约定价范围。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e、A公司2010年度外资占股比例下降为40%关联购销交易金额仍为3亿元,关联劳务支出150万元,上述金额全部为境内关联交易,无签订任何预约定价安排协议;判定: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依据:外资占股比例低于50%,企业关联交易仅为境内交易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1、外资占股比例为各外资股东股份比例之和,不是单看某一个外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所占的股份比例;2、关联交易金额为收取和支付双向交易金额合计,即关联购销金额包括关联购销和关联销售、关联劳务交易金额包括关联劳务支出和收入等(对照关联申报表);3、来料加工业务关联销售金额需加上料值,关联融通资金则只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不含本金;4、没有向税务机关备案审核的成本分摊协议,以及没有正式签订或已签订但未执行的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得减除。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境外注册居民企业同期资料准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45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二十七条。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等义务。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特殊性判定标准以一下类别企业,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的一般标准,且需要准备、并在规定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当年度同期资料:1、当年度发生亏损的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的外资企业(国税函【2009】363号)2、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期内的企业(2号文45条)3、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的企业(2号文74条)。4、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企业,如要税前扣除超比例的利息支出。(2号文89条)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特殊性判定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0号规定:一、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承担单一生产(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分销或合约研发等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不应承担金融危机的市场和决策等风险,按照功能风险于利润相配比的转让定价原值,应保持合理地利润水平。二、上述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有限功能和风险企业”的判定有限功能和风险:承担单一生产(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分销或合约研发等功能。“有限”—有限承担某项功能和对应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单一生产企业”—单一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或以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为主的企业。三、同期资料准备义务的判断集团内企业功能风险承担与利润归属应相匹配对企业集团而言,生产制造、销售、研发、管理、投资等不同的功能在集团内成员间的分担各不相同。我国税法明确规定,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集团内企业的利润归属应与独立企业类似功能风险承担情况下所获取的利润大致相符,否则会面临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风险。四、同期资料准备报送的相关要求与法律责任(一)法律依据企业须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所得税法43条、实施条例114条、实施办法13条)注意:企业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后,在一般情况下,无需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交同期资料。只有在税务机关要求下,或属于特殊情形,才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同期资料;但企业主动提交同期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也应及时受理四、同期资料准备报送的相关要求与法律责任(二)准备、保存和报送的期限准备期限: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2008年度为特例,可以延期到2009年年底;但2009、2010、2011年三个年度并无例外规定,在时间上大体与汇算清缴一致)保存时:自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合并、分立后的企业继续保存例如:2011年度的同期资料可以2012年6月1日前准备完毕并且自2012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一直保存到2022年5月31日为止。四、同期资料准备报送的相关要求与法律责任(二)准备、保存和提交的期限提交期限:1、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被动,不要就不交)2、跟踪管理期内的企业、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亏损的有限功能的外资企业在6月20日前提供;(主动)3、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企业,如要税前列支扣除超过比例的利息支出,按税务机关要求(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说明关联债资比例合理的同期资料注: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2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四、同期资料准备报送的相关要求与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1、未保存同期资料的,税务机关可按征管法60条和62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拒绝提供同期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未能真是反映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按征管法70条、征管法实施细则96条、所得税44条、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15条规定处理(10000元以下、10000-50000元罚款;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四、同期资料准备报送的相关要求与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3、未提供同期资料,如税务机关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加收的税款利息的利息率须上浮5个百分点计算4、未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的,税务机关不受理其预约定价申请五、同期资料的内容同期资料内容主要包括五大类:(一)组织结构(二)生产经营情况(三)关联交易情况(四)可比性分析(五)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五、同期资料的内容1、集团组织结构、股份结构2、关联关系年度变化情况3、发生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名称、地址、关联企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关联个人家庭成员构成情况4、对关联交易定价有直接影响的关联方名称5、关联方的所得税税率、税收优惠情况五、同期资料的内容二、生产经营情况:(一)行业情况(宏观)•发展概况、行业限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环境(二)企业自身情况(微观)•1、今年来的发展变化概况、经营策略(对定价的影响)、行业发展状况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对手情况•2、主要经营项目和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主营业务利润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重•3、集团产业链情况和企业所处地位、集团合并财务报表•4、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及关联方在关联交易中承担的功能、风险、使用资产等五、同期资料的内容三、关联交易情况(一)关联交易类型和流程•1、交易类型、参与方、交易基本情况(时间、金额等)•2、关联交易流程图;信息流(发票、合同、结算单)物流资金流;关联与非关联交易流程的异同(二)贸易方式:采用的贸易方式、年度变化情况及其理由(三)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时所考虑的经济法律因素(四)是否涉及无形资产及其对定价的影响(五)财务核算情况:关联和非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的划分;按比例划分的说明确定划分比例的理由(六)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及其履行情况说明五、同期资料的内容四、可比性分析:(一)可比性分析考虑的因素(二)可比企业的功能、风险和资产等(三)可不交易的说明(四)可比信息来源、选择条件和理由(五)可比数据的差异调整及理由五、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