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流动党员管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全体流动党员严格遵照执行。一、流动党员管理原则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全面覆盖。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4.坚持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企业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项目部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流动党员管理内容1.规范组织关系转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为保证每名党员更好的参加组织生活,请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及时把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已不在咸阳市主城区的,或者离开咸阳市主城区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请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未联系好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组织关系暂留在我中心流动党员党委的流动党员,需严格落实本通知有关要求,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需提供接收党组织全称,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2.按时自觉足额缴纳党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请各位流动党员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3.定期汇报思想政治情况流动党员工作和居住地点不固定,为使党组织及时掌握每一名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请各位流动党员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政治情况,突发事件、重大问题随时汇报。汇报可采取现场口头汇报、书面汇报、电话汇报、电子邮件汇报等方式,主要汇报参加学习教育情况、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情况、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个人家庭发生的重大事件、遇到需要党组织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情况。家庭居住地或手机号发生变动时,请及时向组织电话报备。4.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工作单位和所在社区(村)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的通知,积极响应流动党员管理委员会的号召,主动参与党组织活动。参与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要及时将活动情况及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流动党员管理委员会,流动党员管理委员会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将视情予以表彰。三、流动党员监督1.未组建党组织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尽快安排组建。组建的方式有:设立正式党组织、临时党组织、党小组、跨项目联合党组织等。企业未组建党组织前,流动党员由企业所属单位党组织管理,并将流动党员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参加组织生活。2.企业党组织是项目部流动党员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是流动党员管理第一责任人。3.企业党组织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做好登记造册,每季度统计汇总有关统计表格,逐级上报。4.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集团对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