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票人员税收票证模块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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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票人员税收票证模块操作培训票证管理初始化用票人期初结存初始化县(市、区)局申报征收岗、发票发售岗、发票代开岗、金库对账岗、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车购税税收会统岗按照【征收监控】—【票证管理2008】—【系统维护】—【用票人期初结存初始化】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1.票证单位:系统自动带出,且不能修改。2.用票人:必录项,可以直接录入或在下拉框中选择;点击[增加]按钮,在录入页面操作员依次选择票证种类、字轨代码、票证名称,录入“数量”、“起始号码”。注意事项:1.三代单位的期初结存由代理用票人进行录入。系统校验当前操作人员对用票人操作的数据权限(即在“代理用票人信息初始化”中设置的税务用票人和三代单位用票人的对应关系);2.若用票人已执行票证帐务初始化,期初结存设置数据不允许修改;如需要修改期初结存数,只有在撤消相应用票人票证帐务初始化后方可修改。票证帐务初始化县级税收票证管理岗、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车购税税收会统岗、金库对账岗,县(市、区)局税收票证管理岗、申报征收岗、发票发售岗、发票代开岗、金库对账岗、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车购税税收会统岗按照【征收监控】—【票证管理2008】—【系统维护】—【票证帐务初始化】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1.票证单位:在下拉框中选择,系统按票证单位类型带出帐簿名称,当票证单位选择为单位名称时,系统显示的帐簿名称为“票证分类出纳帐”;当选择为用票人时,系统显示帐簿名称为“票证结报手册”。2.输入期初转入年度、月份为2012年3月。3.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设置其他按钮为可用,再点击[期初转入]按纽,系统将[期初库存]模块录入的库存数据插入到帐册中。24.点击[保存]按纽,系统给出“期初转入成功”提示。5.选择票证种类,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在帐册插入一条新纪录,可补录系统上线前票证帐务数据。6.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选中的记录。7.点击[初始化确认]按纽,系统自动对录入数据进行试算平衡,并提示试算平衡结果。如果录入帐册数据没有通过试算平衡公式,系统给出“试算平衡未通过,是否继续”提示,选择[是]按钮,继续操作会影响后续帐册数据,导致帐册不平;点击[否]按钮,系统给出“初始化确认失败”提示,查明原因,修改正确后,再进行初始化确认操作。7.选择帐务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该票证单位或用票人所有帐务数据。注意事项:1.用票单位在完成用票单位期初库存初始化、用票人(三代单位)在完成用票人期初结存初始化后,才能执行本操作。2.在下级用票单位(或下级用票人)没有完成票证帐务初始化确认前,本级不允许执行票证帐表初始化操作。3.三代单位的期初帐务初始化由代理用票人操作。4.操作员点击[期初转入]按钮,系统将用票单位在【用票单位期初库存初始化】模块录入的期初库存、用票人(三代单位)在【用票人期初结存初始化】模块录入的期初结存数据插入到帐册中,作为期初结存。期初数转入后点击[初始化确认]按钮进行初始化确认操作,初始化确认后,可以开展正常的票证业务,不能再录入票证帐务上线前数据,在确认的同时,系统会对录入数据进行试算平衡,并提示试算平衡结果。如果初始化确认后,该票证单位(用票人)还没有开展票证业务,可以撤销初始化确认。已经办理后续票证业务的,系统提示不能撤销初始化。5.系统上线后若新增用票人,期初转入年度月份的下一个月才可领发使用票证。例如:2012年5月新增用票人员,进行票证账务初始化时,“期初转入年度”输入2012年4月,则用票人2012年5月即可正常领发使用票证;若“期初转入年度”输入为2012年05月,则用票人2012年6月才可以进行票证领发使用。(上线后新增的用票人,用票人期初结存必须为“0”,否则无法执行帐务初始化。)票证管理模块启用后有关税款征收的规定(一)各个开票界面上对票证号码增加了“待处理”按钮和显示按钮的业务操作1.申报征收岗根据税款类型通过相应的开票模块开具税票,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如果启用票证管理模块,则提示该用票人可用缴款书的结存数量。如果印刷税票号码是必录项,则根据票证种类自动带出票证号码;如果是非必录项,在印刷税票号码后,显示按钮,点击该按钮,可以获取票证号码,也可以手工录入印刷税票号码。如果不启用票证管理,不显示按钮。2.待处理:若系统提供的印刷税票号码所对应的纸质票证因印刷错误、丢失损毁及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使用,点击[待处理]按钮,如果印刷税票号码为空,则提示“印刷税票号码没有录入”;如果印刷税票号码不为空,系统判断该号码是否为票证系统内的号码,如果是,则提示“待处理成功”,重新获取印刷税票号码;如果不是,则提示“待处理不成功”;待处理票证由用票人随后在上交或损失核销模块进行处理。3.保存: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印刷税票号码有值,则要对印刷税票号码做验证,如果已经使用过了,则提示票证已使用或已作废;如果印刷税票号码是必录项,且有多张税票,则系统自动获取一个号码并提示确认;如果印刷号码为非必录项,倒扣失败转正划,则系统自动获取一个号码并提示确认。4.其余操作与票证管理模块启用前的操作相同。注意事项:1.在启用票证管理模块后,如果开票并使用了印刷税票号码,则用票人所使用的票证号码出库,结存数减少。2.在启用了票证管理模块后,如果在税票正划或倒扣不成功而作废税票时,则该印刷税票号码在使用环节已被作废处理,只需通过票证管理模块进行票证作废确认。3.在启用了票证管理后,打印税票时在原印刷税票号码的打印位置增加了该税票的字轨信息。4.“待处理”的税票,如需重新使用,先上交税收票证管理员,再重新发放,方可以使用;如为损失票证,通过“票证损失申请审批表”文书报批损失。3.在启用了票证管理后,打印税票时在原印刷税票号码的打印位置增加了该税票的字轨信息。4.“待处理”的税票,如需重新使用,先上交税收票证管理员,再重新发放,方可以使用;如为损失票证,通过“票证损失申请审批表”文书报批损失。(二)关于海关代征税款录入、代征地方税附加、代保管资金利息缴库等业务票证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海关代征税款录入、代征地方税附加、代保管资金利息缴库等业务在开票时不关联票证管理模块,票证号码仍需手工录入,其录入规则按原规范执行。(三)税票信息有误的处理规定在票证管理模块启用后,因开票模块系统自动取号,对税票信息错误原采用税票虚拟作废后再重新填开,印刷税票号码填写“原错误税票号+G”的方式不允许再使用。错误数据按如下方式处理:1.各类缴款书未到银行解缴前、完税证(收费收据)未记帐未到银行解缴前的税票填开错误。(1)各类缴款书在未到银行解缴前,无论是否记账,都可直接将原税票信息作废,采用新的印刷税票重新填开。(2)完税证(收费收据)必须在未记帐未到银行解缴前,才可直接将原税票信息作废,采用新的印刷税票重新填开。2.各类缴款书、完税证(收费收据)已到银行解缴但未记帐前的税票填开错误。(1)税票信息中的征收品目、登记注册类型、行业、预算科目和预算分配比例等信息错误,通过【税票修改】模块进行直接修改。(2)其他税票信息错误需上报数据维护。(3)申报表信息有误而税票信息正确,通过补充申报进行调整。3.各类缴款书已到银行解缴已记帐后、完税证(收费收据)已记帐后的税票填开错误。(1)税票信息错误需上报省局进行数据维护。(2)申报表信息有误而税票信息正确,通过补充申报进行调整。(四)关于委托代征税款开票的操作规定1.委托代征(固定户)、委托代征(临时户)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录入征收信息时,完税证提取的是委托代征单位的税票号码,开具汇总缴款书时提取的是代理开票人的税票号码。因此委托代征单位在征收固定户及临时户的税款时,完税证使用自己领取的税票,解缴税款需到税务机关开具汇总缴款书解缴。2.委托代征(无明细)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录入征收信息时,系统提取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税票号码为操作人员的税票号码,因此委托代征单位在征收无明细户税款时,完税证使用自己领取的税票,解缴税款需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解缴。(五)关于手工完税证录入系统的操作规定1.因票证管理模块没有“手工税收完税证”的票证种类,因此在系统未升级完善前,所有业务停用手工税收完税证。2.因目前系统在申报征收环节无法提取定额完税证和限额完税证的税票种类,在系统未升级完善前,除委托代征(无明细)业务外,其他业务停用定额完税证和限额完税证。(六)关于pos机刷卡缴纳缴税的操作规定等总局新补丁下发后重写(七)关于横向联网实时扣款缴库的操作规定等总局新补丁下发后重写(八)车购税征收使用票证的结报有关规定1.票证管理员发放给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的完税证、各类缴款书,用票人在综合征管软件票证管理模块领取入库后,票证在车购税管理系统中开具,票证的结报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的【票证手工结报】模块处理。票证管理员发放给车购税金库对账岗的收入退还书,用票人在综合征管软件票证管理模块领取入库后,票证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开具,票证的结报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的【票证自动结报】模块处理。2.车购税委托代征业务,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税票时,先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相关功能模块打印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所使用票证的结报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的【票证手工结报】模块处理。(九)税票调换证的使用规定票证管理员发放给用于实施票证检查调取票证的税票调换证,用票人领取入库后,税票调换证采用手工方式开具,票证的结报通过【票证手工结报】模块处理。(十)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开具收入退还书补录的有关规定1.启用税收票证管理模块后,因税收收入退还书的开具系统自动取号,所以在补录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开具收入退还书,应按印刷税票号码顺序通过【税收收入退还书】模块补录,对于作废税票信息也应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做作废处理。票证的结报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的【票证自动结报】模块处理。2.出口退税收入退还书补录错误,属于征收品目、登记注册类型、行业、预算科目和预算分配比例可通过【税票修改】模块进行修改。其余错误须上报省局申请后台维护,严禁作废税票重新录入。(十一)现金票证汇总的注意事项在现金票证汇总模块汇总现金票证时,如果系统自动汇总为多张汇总缴款书,对其中一张汇总缴款书“待处理”后,用票人应仔细核对其后续的票号系统是否自动顺序修改,如果未修改,用票人应手工修改税票号码,核对无误后才能保存、打印。票证使用票证作废录入(一)业务描述票证作废录入模块完成系统已作废税票的信息录入,其作废信息通过作废确认人确认后,在用票人自动结报时反映在作废数内。(二)操作岗位市(州)局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车购税税收会统岗、金库对账岗,县(市、区)局申报征收岗、发票发售岗、发票代开岗、金库对账岗、车购税税收会统岗、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三)操作实务按照【票证管理2008】—【票证使用】—【票证作废录入】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系统自动带出税票信息,也可点击[查询]按钮,显示符合条件的税票信息。1.选择相关票证,若选择“全选”,则对所有票证的作废信息进行提交。2.选择作废要处理的票证后,填写“作废原因”。3.选择“审核人”,若不选择,系统将提示“没有选审核人”,保存失败。选择“审核人”,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作废录入信息提交,提示“提交票证作废成功”。4.点击[取消]按钮,回到初始状态。注意事项:1.审核人:是在票证【作废确认人维护】模块中维护了的票证作废确认人;系统自动带出本级及上级税务机关的票证作废确认人供操作员选择。2.税收票证填用时,因填用错误(包括用票人输入错误、打印错误及手工填写错误)导致税收票证不能使用,先通过申报征收环节【税票作废】模块对该票证进行作废操作,再通过该模块录入作废税票信息。对于税票信息中仅税票号码错误而其他信息正确的,可不需进行作废处理,直接通过【票号修改】模块修改为正确的税票号码。3.作废税票信息录入后,作废确认人通过【票证作废确认】模块进行作废确认。4.通过【税票作废】模块对票证做作废处理后,系统将票证状态由“填用”修改为“作废”。但必须通过【票证作废录入】模块录入作废税票信息,【票证作废确认】模块确认作废税票信息后,作废税票才能执行票证自动结报。票号修改(一)业务描述票号修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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