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住建局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汇报按照中省市关于全面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相关要求,我区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中省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会议精神,我局X日组织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会后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利用五一假期(5月1日—3日)3天时间,完成了全区用作经营的自建房、三层及以上房屋、人员密集区域住房、擅自改扩建自建房等4类重点房屋排查工作,共排查房屋X栋(自建房X栋),其中农村住房X栋,用作经营的X栋,改扩建X栋。三层及以上房屋X栋、用作经营X栋、人员密集X栋、擅自改扩建X栋。经镇村初步研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X栋,现人员已撤离,并设置警示标识。目前我局正在联系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完成鉴定核实工作。X日下午,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负责人召开调度会,就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再部署再安排,会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各个镇(街道)做好集中排查的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现场交办。X日上午我局召开工作会议,对《X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初稿)进行研究讨论,对下一步工作任务再强调再细化再部署,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顺利完成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X日下午,我局联合X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排查人员进行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培训包括“四类重点房屋”的排查认定程序、排查方法等内容,现场对排查人员产生的疑问及时进行了解释。截至目前,针对初步排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我局已督促各镇(街道)采取停止经营、警戒封存等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房屋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做到应保尽保。二、存在问题一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对自建房的管理不规范,自建房产权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导致随意改扩建、自主经营、租赁现象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多年来行业没有出台针对私自改扩建的建设、鉴定标准,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不能准确判断;三是我区无质监站机构,缺乏专业的质量安全鉴定技术人员,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四是此次排查房屋情况虽然基本安全,但有部分房屋存在轻微墙体裂缝、墙皮脱落、屋顶漏水的现象。在排查过程中已动员房屋产权人尽快进行修缮,避免因产权人疏忽大意,不及时进行维护而导致影响房屋安全的现象发生。三、下一步打算一是按照《X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职责分工明细表》加大对各镇(街道)各类房屋排查的督查力度,加强对辖区经营性的自建房、人员密集片区重点房屋的动态监测,对排查出的疑似危险房屋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及时组织人员鉴定,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即查即改,对废弃的危旧房屋根据实际,能拆除的实施拆除,因客观原因拆除不了的,实施封存或隔离,坚决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印发《房屋评定标准及简易鉴定方法》等宣传资料,提高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四是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相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准确把控风险,及时消灭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