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则。第二条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是在xx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第三条镇专项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在xx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第四条镇专项办设在镇综治中心,镇专项办主任由政法委员戴国宏担任,第一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长xxx担任,专职副主任由镇司法所所长xxx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镇专项办副主任。第五条宣传发动组负责研究制定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协调镇广播站,xx论坛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适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帮助老年人提高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线索摸排组负责收集和研判各村、各成员单位摸排出的涉诈问题线索,并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到县专项办打击处理,协调与县专项办成员单位之间的其他问题。第六条镇专项办实行主任负责制,镇专项办主任主持全面工作;镇专项办第一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镇专项办全面工作;镇专项办专职副主任主持镇专项办日常工作。镇专项办副主任受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有关工作或专项任务。第七条镇专项办实行主任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主任会议的任务是汇总情况、研判形势、推进工作。由主任主持或由主任委托第一副主任、专职副主任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各主任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会后印发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的任务是会商重大案件、研究调度专项工作,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第八条镇专项办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可列席镇专项办主任会议。第九条镇专项办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健全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汇总的信息报送制度,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第十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情况、镇专项办牵头办理或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由镇专项办统一向xx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请示报告。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综合整治,共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十一条镇专项办规范办文、办会和办事程序,提高办文水平、办会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好文件档案管理。第十二条镇专项办组成人员开展的各项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细则精神,认真落实镇专项办各项工作部署,严守工作纪律和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谦虚谨慎,自觉维护队伍形象。第十三条本规则由镇专项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