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服务流程培训教案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新增:大陆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外籍员工就业证、护照减少:无需提交材料补缴:补缴三月以上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和员工劳动合同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2日前(柜台)、17日前(网上)10日前(外服要求)养老保险养老缴纳比率:企业14%,个人8%缴纳年限:15年以上•缴纳基数:▪月缴费基数:由浙江省在职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总收入)除12月得出。▪员工月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60%缴▪员工月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按300%缴•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比率:企业基本医疗(大病住院)9%门诊2.5%小计11.5%个人(门诊)2%–缴纳基数:同养老保险–缴纳年限:20年•大病统筹:▪一个自然年度内,对于参保人员发生的超过10万元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补助。▪缴费标准:3元/人/月,▪大病住院补助:1元/人/月(养老补缴时不予征收)•门诊个人帐户建立•在职职工的个人帐户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个人缴纳的2%部分;另一部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不同年龄段,按其个人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从在职门诊统筹基金中划入其个人帐户。具体划入比例为:(1)35周岁以下的划入0.4%;(2)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的划入0.7%;(3)45周岁至退休前的划入1%。在职职工自满35周岁、45周岁的次月起调整个人帐户划入比例,其当年产生的差额部分在次年的个人帐户当年资金中调整。•个人帐户的使用(杭州市从2007年1月起建立)在职人员当年帐户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历年帐户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中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含起付标准部分)。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先由其当年帐户支付,不足支付时,由个人承担1000元的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由在职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病历证:医保机构发放《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防伪标志、塑面(1人1份),写上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等信息•市民卡:员工自行办理详见•驻外人员:在驻外地选择地点(省、市、区、县备注清楚)、联系地址(职工住址,与医院同属一个区域)、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报外服或医保机构•临时外出人员就医:临时外出(包括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的参保人员患临时性疾病时可选择当地一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急诊治疗。•驻外人员门诊报销手续:将当年的门诊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清单以及发票对应日的病历本原件、杭州市医保发放的证历本封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递交外服或医保机构,申报费用后统一发放;也可自行办理,办理时带上本人银行卡。•当年费用当年报销,隔年2月之后不再报销。•驻外人员在驻外地点住院后的报销流程:在出院后30天内持下列资料办理报销手续(1)医疗费发票原件(2)费用清单(3)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机构等级证明(5)身份证复印件如生育还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受伤者需提供《外伤经过证明》、单位情况说明、首次病历记录。•下列情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1)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2)资料不全的医疗费用;(3)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特检、特治和特药费用;(4)其他不属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5)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属报销范围。•大病住院:一个结算年度,只需支付一个起付标准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三级800元800元二级600元600元其他300元300元工伤保险缴纳比率:企业0.4%缴纳基数:同养老保险工伤认定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视同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认定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我司和工伤部门,30天内应申报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劳动合同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初次治疗的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如果是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工伤,还需提供交警部门开具的的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公司的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工伤鉴定(工伤认定后)由员工或单位提出申请,鉴定费用300元•提交材料: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近照四张、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原件、原始病历及相关材料、《杭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结果:认定工伤相应伤残等级•工伤费用报销(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书原件原始病历、原始发票交通事故原因,还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理赔证明工伤费用申报表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支付)按上年度杭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的标准计发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缴纳比率:企业1.5%,个人0.5%(农村户口个人0.5%不缴纳)•缴纳基数:同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农村户籍);▪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城镇户籍);▪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领取标准–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失业金领取:(在离职后60天内办理失业登记)1、农民合同工失业金一次性享受申请:对符合失业金政策员工,核查参保记录,接申请资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并做好登记,于五个工作日内报就业局办理在杭一次性享受;也可由本人自行前往劳动局就业处办理。2、外地城镇户口,需提供下列材料:•在杭州享受: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解除合同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户籍地享受:解除合同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的全称、开户银行、帐号,由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市失业办办理转出手续•填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登记证明书》•缴纳比率:企业1.2%•缴纳基数:同养老保险•享受条件:连续缴纳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享受范围:–生育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按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保险生育补贴•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费用顺产(含七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1000元助娩产每人次1500元;剖腹产每人次2000(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四)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计划生育手术)(五)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计划生育手术)(六)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计划生育手术)(七)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计划生育手术)(八)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计划生育手术)(九)计划外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十)计划外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因个人原因超过18个月未及时申报将不得享受相关待遇。•报销费用需提供下列材料:•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填《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及手术出院时病历中有关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的记载的复印件。(病历内容必须有停经天数、手术日期、手术名称)•办理退休凡符合国家规定可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员服应提前三个月(生日月份前三个月)与客户和员工取得联系,签订办理退休协议,提前一个月派任务单到社保服务人员,社保服务人员审核其材料齐备后,填妥《企业退休人员(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每月底前到社保审计科办理手续,次月十五日后到社保局取核定表。•提前三个月告知是便于员工有多地参保状况,可进行相应的转移手续后办理退休。•办理社保退休后务必通知员工去医保局核实医疗缴纳记录,保障退休职工的医疗待遇。社保转移补充了解社保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2日前(柜台)、17日前(网上)每月10日前(外服要求)•办理退休需递交的材料1.职工本人的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如果有,需要提交)3.身份证复印件4.照片四张5.劳动合同6.杭州办理的银联借记卡(四大国有银行以及杭州银行)7、因病退休、退职附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和《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每年1、4、7、9月办理8、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附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9、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附报《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表》。职称初定•申报条件:大专或中专毕业一年可初定为员级;大学本科毕业一年或大专毕业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满试用期,可直接申报初定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1、申报对象: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申报条件:1)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并通过国家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2)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并通过国家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另:除规定科目工程师外的其它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职称考试获得。党组织关系管理•2、转入程序及要求(员工本人转接):•省内转移:持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浙江省外事办机关党委”;•省外转移:介绍信抬头开至“浙江省直机关工委”,转开介绍信至“浙江省外事办机关党委”。•4、登记党员基本情况: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人事档案——调档由浙江外服开具省人才的调档函。外地档案管理机构通过档案机要通道将档案寄到省人才后,外服人事服务人员前去办理转档手续,即将档案转至公司名下。如员工转档的同时还有户口和党组织关系,必须同时迁出。办理手续时注意提醒员工必须将原单位离职后个人所需承担的档案费和户口费结清后才予办理转档手续。人事档案——出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查看档案管理台账,要求档案转出后(如有户口挂靠,一并转出),才能视作离职手续办完,进行离职薪资结算。户口办理—应届毕业生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或其它原因而暂时没有拿到学位证书的,出具学校开具的证明);2、《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人事代理单位和独立户《报到证》抬头为:浙江省人才市场,备注栏开具代理单位、独立户单位的名称;派遣员工《报到证》抬头为:浙江省人才市场或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报到证》需至省人才市场加盖报到章后有效);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