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培训第一部分增值税法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第四部分房产租赁的税收规定第一部分增值税法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第一部分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单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承租人和承包人扣缴义务人第一部分增值税法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第一部分增值税法第三节两档税率的确定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一)粮食、食用植物油;(二)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燃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三)图书、报纸、杂志;(四)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第一部分增值税法第四节应纳税税额的计算一、销售额•采取折扣方式销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征税•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二、销项税额•税法的定义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第一部分增值税法第四节应纳税税额的计算三、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5.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且不能取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7.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部分增值税法第四节应纳税税额的计算四、税额的计算•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第五节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对私营企业的规定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税率为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税率为27%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税率为33%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收入总额(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租赁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此外,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准予扣除项目扣除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扣除按税法规定的范围、标准1)利息支出2)计税工资3)“三费”扣除4)公益性、救济性捐赠5)业务招待费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7)财产运输和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8)支付经营性租赁费9)提取坏帐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10)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征税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12)财产损失13)外币折汇发生损益14)上交管理费15)折旧的计提16)无形资产摊销17)递延资产摊销18)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19)经济补偿金20)住房公积金21)广告费22)业务宣传费23)佣金24)违约金25)遣散费、买断工龄26)其他;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现金折旧27)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不得扣除的项目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部分6)超标准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7)各种赞助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9)其他10)负连带责任担保货款赔偿损失11)回扣12)各种名义形式提取的基金或资金13)白条子支出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税个人所得税率税收优惠应纳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税个人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年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所得,适用五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2、20%比率税率:除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劳务报酬所得每次超过2万至5万元部分加征30%,超过5万元部分加征40%以外,其余6个所得均为20%税率。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免税项目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3、保险赔款4、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5、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1)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2)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有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3)从超出规定标准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二)暂免征项目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2、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三)减征项目:个人住宅出租减征10%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一)计税依据1、费用减除标准2、特殊项目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纳税额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计算2、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3、其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通讯费补贴收入扣除)(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1)两人以上共同取得的一项收入(2)个人兼有两项或两处所得(3)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第四部分房产租赁的税收规定一、房产税纳税人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发所有,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以上缴纳房产税者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租入后转租的,如租入后高价转租给他人的,原承租人也是房产税纳税人二、征税对象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三、税率自有自用的按房产余值年税率1.2%企业单位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个人房产租金收入税率4%第四部分房产租赁的税收规定四、租赁房产应纳税额的规定1、租入房产一切税、费、金由出租方缴纳,应取得出租方的正式发票或合法收款收据,否则由租入方到税务机关补交上述税、费、金(个人住宅租金缴纳营业税3%,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10%)2、租出房产应缴纳下列税、费、金(1)营业税5%(2)城建税;营业税额的7%或5%(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的4%或6%(4)房产税:租金收入12%(5)地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租金收入5%(6)水利建设资金:租金收入1%3、租入房屋转租应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两金,房产税可扣除原已纳房产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