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培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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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71欢迎进入安全意识教育课程2019/9/1722019/9/173安全管理的任务和目标安全管理的最高目标:零事故安全管理的任务: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意识知识技能每个人都是安全管理人员2019/9/174安全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事故案例法律法规的要求事故管理知识消防管理知识化学品的管理知识机器安全操作管理知识电气操作安全知识其它安全知识2019/9/175第一章事故案例2019/9/176事故案例1时间:2008年3月20日凌晨3点地点:一楼冲压车间事故经过:一员工在操作冲床时,由于产品未完全被冲断,当事人便伸手把产品拔断取出。突然冲床上模掉下来,将当事人右手食指压伤。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机器出现故障(发生连打)2.间接原因(诱因):产品未被完全冲断3.管理的原因:没有及时发现故障并排除4.环境方面:凌晨3点左右,人员最犯困2019/9/177案例2:上班穿拖鞋左腿被截肢1986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厂包装工进行倒料工作,开机后,库不下料,于是手持钢管,站立在螺旋输送机上敲打库底。库下料后,准备下来,不料因脚穿泡沫拖鞋,行动不便,重心失稳,乱了方寸的左脚恰好踩进螺旋输送机上部10cm宽的缝隙内,正在运行的机器将其脚和腿绞了进去。立即停车并反转盘车,才将其腿脚退出,导致左腿高位截肢。2019/9/178事故案例32002年4月23日,陕西一煤机厂职工小吴正在摇臂钻床上进行钻孔作业。测量零件时,小吴没有关停钻床,只是把摇臂推到一边,就用戴手套的手去搬动工件,这时,飞速旋转的钻头猛地绞住了小吴的手套,强大的力量拽着小吴的手臂往钻头上缠绕。小吴一边喊叫,一边拼命挣扎,等其他工友听到喊声关掉钻床,小吴的手套、工作服已被撕烂,右手小拇指也被绞断。2019/9/179案例4: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1994年12月8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马依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共796人参加活动。18时20分左右,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约1分钟后,电线短路,灯光熄灭。由于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由于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演出时,该馆8个疏散门仅开启了1个,导致大火发生后,人员无法及时疏散,许多人在烟雾中毒窒息死亡或被活活烧死。“水火无情”。这场火灾造成325人死亡,其中288名是9至14岁的少年儿童。直接财产损失380万元。十年前那场大火至今回响着一句话:“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2019/9/1710第二章: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19/9/1711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54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9/9/1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6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13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2019/9/17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六大权利和三大义务)第45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知情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建议权)。2019/9/17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46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批评、检举、控告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权)。第47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紧急避险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48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依法获得工伤赔偿权)。2019/9/17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49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律遵规的义务)。第50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第51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危险报告义务);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7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2019/9/17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实施)第2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5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019/9/171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实施)第44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2019/9/1718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实施)第1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应第一时间向交警报警,由交警提供相关材料2019/9/1719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实施)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16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2019/9/1720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实施)第42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019/9/172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施行)第19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2019/9/1722第三章事故的管理事故的定义1)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2)严格来说,事故是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意图或目的而采取行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意志相违反的情况,迫使人们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的事件。事故的种类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交通事故、台风、暴雨、地震、雷击、倒塌、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等。事故的原因分析1)人的不安全行为2)物的不安全状态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4)管理的因素2019/9/1723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4)忘记关闭设备。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板手,把柄等的操作)7)奔跑作业。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9)机械超速运转。10)违章驾驶机动车。11)酒后作业。12)客货混载。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14)工件紧固不牢。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如2019/9/17241)拆除了安全装置。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3、使用不安全设备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2)用手清除切屑。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2019/9/1725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1)冒险进入涵洞。2)未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密闭空间作业)3)易燃易爆场所明火。4)未及时瞭望。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2019/9/1726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防护手套、安全帽、工作帽;2)未穿安全鞋。12、不安全装束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服装。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2019/9/1727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表现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欠缺;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欠缺;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2019/9/1728环境不安全因素的表现3)作业场所狭窄。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明不足;作业场地烟雾、粉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底;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易燃易爆气体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即放炮作业;5)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它易滑物。2019/9/1729管理欠缺的表现1、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2、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3、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4、管理人员监督工作未到位。5、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2019/9/17302019/9/1731第四章消防安全知识2019/9/1732“四会”会报警外部火警电话:11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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