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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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培训讲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E102-1、E602-3E102-4、E602-4主讲:李素欣2008年11月现行制度年定报设置情况在目前年定报制度中,批发和零售业商品流转统计与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的报告期为月报,未设年报,采取的是以定代年形式获取年度数据。针对这种情况这四张表属新增报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流转(E102-1表P12、E602-3表P26)报表讲解提纲•一、目的作用•二、报表简介•三、填报范围•四、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五、主要审核要点•六、对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七、报送方式及时间•八、案例分析1、E102-1表(E602-3表)反映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按全法人口径统计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以及按商品分类目录的销售情况数据,用于反映批发和零售业的行业发展状况。一、目的作用二、报表简介1、报表表式:《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E102-1表)P12《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E602-3表)P262、指标情况E102-1表和指标E602-3表表式相同,表内分为两个部分:(1)购销存基本指标:共设14个指标;与现行定报相比,删减了1个指标(网上销售额)(2)商品分类销售指标25个大类、44个小类。新增5类,其中两类的类值名称进行了修改。二、填报范围(一)填报对象1、E102-1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法人单位。2、E602-3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零售业法人单位。注意:两张表的填报范围不同批发和零售业的限额标准限额以上法人单位: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的限额标准限额以下法人单位: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新旧限额标准的对比第二次经济普查现行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年商品销售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年商品销售总额500万元及以上商品销售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区别商品销售总额:是企业经营商品销售活动所获得的全价收入,俗称“流水额”,包含与商品购销活动同时产生的增值税。此外,对于多产业法人企业,法人企业的商品销售额仅包含同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即,法人商品销售额是法人所属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合计,不包括其所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通过主要业务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此指标时,未含增值税;此外,虽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营活动是商品销售,但不一定仅限于商品销售活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口径可能会大于商品销售额的统计口径。对于多产业法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统计范围涵盖了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营收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流转情况分别设置两张表的原因:调查对象不同二者数据采集方式不同和二者上报时间不同国家的制度规定要求数据程序不同•★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同理(二)填报单位的确定方法根据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中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确定。(三)调查单位填报数据的口径E102-1和E602-3表,法人单位填报的数据中,应包括所附属的全部批发和零售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含外地产业活动单位)。与现行定报口径的区别经普:包括全部的同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含外地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定报:包括附属在本市经营的同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不含外地产业活动单位数据)。注意与目前定报的区别普查时期: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一、基本指标部分p37商品购进(总)额是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商品购进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没有发生买卖行为的(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由被代理单位统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冲抵销售额(5)商品溢余。盘多了,调库存填报过程应注意的问题(1)购进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单位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货款的,都包括在内。(看所有权)(2)从国内购进的商品,以进货全价计算商品购进,包括原始进价(或农副产品收购价)和购入环节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增值税),企业购进商品发生的购进折扣、退回和折让,及购进商品发生的经确认的索赔收入,注意是冲减商品购进金额。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3)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按到岸价格(CIF)、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如果对外合同以离岸价格(FOB)成交,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我方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也包括在商品购进的金额内,但不包括到达我国口岸后发生的各项费用,收入的进口佣金冲减购进金额,不包括不易按商品认定的佣金金额。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其购进金额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市内购进额(002)指从市内单位和个人购进的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市外购进额(003)指从外省市单位和个人购进的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是按购进的地区来划分,不是产品的产地。进口额(004)指直接从国外进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口的商品金额,不包括从国内有关单位购进的进口商品。对外贸易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只统计自主经营进口的商品,不统计受托代理进口的商品。受托代理的由受托方统计商品销售(总)额(005)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本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商品销售包括:3种①售予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②售予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包括售予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③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商品销售不包括:6种•①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金额,如随机构变动移交给其他企业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归还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保管的商品、付出的加工原料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样品等;•②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商品销售不包括③购货退回的商品;④商品损耗和损失;⑤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物资。⑥非实物商品的销售金额,如各类电话卡代销、租赁柜台、维修、彩票销售等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应纳入商品销售总额。批发额(006)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按销售地区划分市内销售、市外销售和出口。市内批发额(007)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给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作为生产或经营使用的商品金额。市外批发额(008)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给外省市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作为生产或经营使用的商品金额,售给外省市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和其他服务行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出口额(009)指直接向国(境)外出口的商品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商品金额。商品出口不包括售给外贸企业出口或加工后出口的商品,以及在国内市场以外币销售的商品。对外贸易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只统计自主出口的商品,不包括受托代理出口的商品。市内、市外批发额、出口额的划分★三者的划分是按销售地区来划分的。零售额(010)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商品零售不包括:售予城乡居民已确知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售予各类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类商品,如农机、农药化肥、农膜、种子饲料等商品;售予企业单位生产用具及生产上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零售与批发的区别:按出售商品的用途区分,而不能以出售价格是批发价或零售价来区分。例如,卖给私人用于家庭生活用的小汽车属于商品零售,而卖给出租车公司用于出租车运营的小汽车属于商品批发;又如,卖给个人家庭或政府机关内部食堂(无对外营业活动)的蔬菜属于商品零售,而卖给餐馆用于加工后再出售的蔬菜则属于商品批发。对居民的零售额(011)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给城乡居民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金额。包括:①售给城乡居民的各种生活消费品金额;②售给入境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商品金额。对社会集团的零售额(012)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给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具体包括:售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给各类企业的商品。对社会集团的零售额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供内部人员乘用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营利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年末商品库存总额(013)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已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这个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业的商品库存情况,以及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本指标为时点指标,填报2008年年末的时点数据,不能全年累加。库存商品包括:6种(1)存放在本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采购站、经营处)的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商品;(4)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付款而暂时存在购货方的商品;(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注意看所有权库存商品不包括:4种(1)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如商品已作销售但买方尚未取走的商品,代替他人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代其他单位销售(未做购进或调入)而未售出的商品;(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包括本单位所属加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3)外贸企业代理其他单位从国外进口,尚未付给订货单位的商品;(4)代国家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注意看所有权二、商品类别部分:根据商品的主要用途和性质进行的分类。共分25个大类,44个小类。新增5类:①水产品类;②蔬菜类;③干鲜果品类;④酒类;⑤黄金及饰品、铂金饰品类•以下类别名称修改,含义未变①“食品、饮料、烟酒类”修改为“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②“食品类”修改为“粮油、食品类”。含义包括范围未做调整水产品类:指各种海水、淡水产的鲜的或干的鱼、虾、蟹、藻类、贝类、软体类、腔肠类等水产品。干鲜果品类:包括新鲜瓜果、干果及蜜饯果脯等干鲜果。蔬菜类:指各种新鲜的蔬菜,包括各种叶菜、茎菜、根菜、花菜、果菜以及各种食用菌等。★不包括:干菜、腌菜酒类:包括白酒、啤酒、黄酒、果露酒等。黄金及饰品、铂金饰品类:指含量为99.0%(含)以上的黄金(包括金砖、金条、金币等)及黄金饰品;含量为90%(含)以上的铂金饰品,不包括镶嵌饰品。商品分类填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木材及制品类”、“化工材料及制品类”、“化肥类”、“农机类”和“种子饲料类”不应有零售额。报表中以划横线,在录入时应注意别录错行。2、对于售予家庭装修用的木材、竹非生活制品,即锯材、板材、人造板、木材防腐制品,处理方法如下:▲一种处理办法是统计为“木材及制品类”的批发额,▲另一种处理方法是统计为“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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