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岗位职责【汇编4篇】【导读】这篇文档“大队长岗位职责【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大队长岗位职责【第一篇】大队长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环保法规,在局领导下、组织和领导全队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抓好监察大队班子的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主持监察大队日常工作,重点抓好排污收费工作;三、结合局工作总体布署,制定环境监察大队日常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四、负责召开队长办公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监察大队各项重要事项;五、负责大队内外关系的协调和沟通;六、配合支部书记做好大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大队长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和领导指示;二、协助大队长做好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制定环境监察的年度、季度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大队长汇报工作进度;三、负责区域内各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日常监察,组织编写监察日志,建立排污档案;四、负责根据区域内企业排污情况提出监测计划,主动联系配合监测站进行监测;五、负责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六、做好季度监察工作小结、年度监察工作总结等工作;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副大队长(综合)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和领导指示;二、协助大队长做好环境信访工作,负责对本县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环境纠纷、检举控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大队长汇报工作情况。信访案件处理率、按期结案率为100%,重复访低于5%;三、组织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四、负责文件起草、监察档案整理归档等综合性工作;五、认真做好12369环保热线投诉服务,并及时处理投诉案件;六、做好季度综合工作小结、年度综合工作总结等工作;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一、二中队中队长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按分解后的监察大队的年度计划抓好本中队的工作落实、定期向大队长和主管副大队长汇报本队工作;三、负责辖域内排污申报审核、现场监察并编写监察日志,完成年度内排污收费任务;四、负责辖域内各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排污档案;核定各企业排污费的收取额度,实行台帐式管理;五、参与辖域内环境违法企业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程序对辖域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六、负责本队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本局及上级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执行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廉政规定;七、当好主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带领本队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好本队的各项工作总结;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三中队中队长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审核工作;三、协调大队日常工作,做好大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综合性文稿的撰写、报批工作;四、负责排污费发票、单据的管理,做好排污费明细帐的记帐、汇总及统计上报工作;五、根据工作计划及上级决定精神,协调各中队的工作关系,催办大队决定的各项工作事宜;六、负责大队会议记录、纪要编写、信息编印,负责向上级部门的信息采编、报送工作;七、负责环境监察的声像资料、文字材料以及票据单据的归档;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环境监察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熟悉掌握各辖区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和治理设施情况;三、对污染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四、监督检查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做到认真检查登记,有问题及时反馈;五、认真做好排污费的核定、征收和催缴工作,做好环境监察日志及案卷整理,及时上报;六、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现场调查核实、取证工作,及时整理按要求上报;七、严格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认真执行大队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职权,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不徇私情,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八、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大队人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及录入工作;三、负责开据征收排污费发票,管理排污收费生成的单据,做好排污费明细帐的记帐、汇总及统计上报工作;四、搜集整理环境监察的声像资料、文字材料以及票据单据,按相关制度建立档案;五、按处理程序办理各类文件,并及时整理归档;六、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12369环保热线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熟练掌握12369环保热线投诉的程序,受理范围和处理要求;三、受理各类环保热线投诉案件,态度热情,说话和气,语言规范,尊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保守投诉人的秘密;四、负责对来信、来访环境案件的接收、登记并经领导阅示后、按处理程序办理,及时归档办结案件,按要求上报;五、协助做好排污申报数据录入工作;六、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大队长岗位职责【第二篇】大队长岗位职责一、对全大队的工作和建设负全责。二、领导制定全大队卫生监督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主管全大队人事、财务和总务工作,决定大队内科室人员的调配和科长的任免;审定财务预决算,经费使用的审批;审批财务的购置计划和分配计划。四、负责对全大队工作的科学管理,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全大队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五、负责领导全大队职工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六、主持大队长办公会议,研究队内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及重大事项。七、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大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八、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任期目标的各项任务。副大队长岗位职责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协助大队长做好分管工作,具体组织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二、负责分管科室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协助制定大队内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主持制定各项业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对规范、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五、负责组织对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和理论考试、考核;组织对分管科室工作和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六、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办公室主任职责一、在大队长和副大队长的领导下,履行大队办公室各项职责。二、负责组织和草拟全大队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及其它文字材料。三、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四、承办队务会议的各项决定事宜,组织重要会议,安排全大队政治、业务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1五、负责人事、财务、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六、协调大队内各科室之间和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七、组织办公室人员做好公文处理、信息传递、立卷归档工作。八、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九、负责全大队人员考勤,外出车旅费报销审核工作。十、负责安全保卫,车辆、后勤的管理工作。十一、抓好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科长(副科长)、中队长岗位职责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中队)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二、制定本科室(中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并向分管领导汇报。三、审阅工作总结、专题调查、简报、执法监督文书等;管理科室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四、定期召开科务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研究业务工作和科内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五、督促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科室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六、制定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七、抓好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科室人员的思想工作。八、在规定权限内,对本科工作人员有聘任权、调动权和奖惩权。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人事、劳资、财务、后勤(包括车辆的安排、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发放)、红会、政务信息等日常事务及单位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的管理。二、负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三、负责单位综合管理方案、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相关文件的拟定。负责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四、负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改工作。2五、负责收阅、登记、处理外来公文,收集、整理、编辑卫生监督信息,编写单位的大事记、年鉴。六、负责单位档案管理。七、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接待及信访受理,并协助相关科室处理。负责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处理。八、协助法制稽查科规范卫生监督员行为。协助法制稽查科对各科室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九、负责对科室的月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大队劳动纪律的督查。十、负责重大事件的上报工作。十一、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许可审查科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二、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六统一”的要求,制定我市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程序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受理、现场审查(镇场卫生检查员协助)、资料审核及发证工作,包括许可的生产经营地址、项目变更及注销。四、负责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五、负责对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人员的管理。六、及时向监督科室移交相关新办卫生行政许可信息和卫生许可证验证接件资料。七、负责从业人员职业禁忌调离文书的制作及发放工作。八、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九、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监督科室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二、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六统一”的要求,负责对城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涉及经营场所、项目不变的卫生许可证换发审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许可审查科;负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审验工作;指导镇(场)卫生检查员完成城区以外辖区内的上述工作。三、公共卫生监督(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二)对辖区内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三)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按照成都市卫生局的要求,积极开展旅店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四)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五)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四、医疗卫生监督(一)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上述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按照内部分工,是指收集证据,制作相应文书,并可采用简易程序,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若适用一般程序,则移交法制稽查科处理。4五、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六、负责辖区内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七、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八、负责建立辖区内各监督单位的卫生档案。九、负责所牵头工作相关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和汇总。十、其他(一)负责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