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司法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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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安排部署,在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XX驻点指导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司法局党委班子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主题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重点围绕六个方面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对这次教育整顿的认识,表明对教育整顿的态度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从政治上建设司法行政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司法行政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对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扎实开展自我革命,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以猛药去疴的决心整治顽瘴痼疾,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队伍,锻造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市司法局党委把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融合推进。一是“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市司法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精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审议了xxx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了反应快速、部署及时、落实有力。二是“第一站位”强化领导。严格履行队伍教育整顿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加强对队伍教育整顿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顽瘴痼疾整治和舆论宣传3个工作组,按工作分工协调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制定印发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确保教育整顿有章可循。三是“第一力度”推进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统筹兼顾、整体谋划、扎实推进,夯实责任链条,扎实组织开展“三项教育”。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自X月底启动以来,局党委通过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x次、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X次、政治轮训X次、警示教育X次、廉政教育X次、英模教育X次、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1次等多种形式开展“三项教育”,为开展查纠整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立足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件次,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作风形象大改观。X月X日,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目前正在稳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1.学用结合不紧。局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一般化、表面化,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思考,学用“两张皮”,存在“照葫芦画瓢”“临阵磨刀”的情况,没有做到以学促用、以用促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如,在英模教育中,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选树英模和先进典型较为滞后,先进事迹挖掘不够深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还有差距。2.责任落实不严。部分局党委班子仍然有监督责任都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错误认识,对落实“一岗双责”重视不够,从工作层面上安排布置任务多,从管党治党层面研判分析少、跟踪问效不到位,逐级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压力递减,产生“上紧下松”的问题。如,近三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X名干警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与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不到位有很大关系。3工作作风不实。有的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听汇报、看资料多,向基层交任务、“压担子”多,会议多、发文多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委班子成员缺乏“一竿子插到底、一件事抓出头”的韧劲和“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恒心,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亲力亲为不够,对已经安排的工作跟踪问效不及时。如,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局党委安排的工作,部分班子成员向相关职能科室安排后就“一交了之”,亲力亲为研究谋划不足,导致活动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4.战斗合力不强。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在统筹谋划、协调聚合上有短板,有时只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只是站在分管的工作层面上想问题、办事情,没有站在全局的层面上统筹把握,认为只要把自己的工作和分管的工作做好了就行,彼此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班子团结协作作战氛围不浓。如,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比较上心、思考得多一些、安排得具体一些,对部内其他工作关注不够、投入的精力较少、出谋划策较少。5.攻坚能力不足。面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斗争精神不强,习惯按部就班,等文件等批示,创新举措不多,攻坚能力不足,上级有要求、有规定就做,没要求、没规定就不想或不敢做,破解难题的办法少,超常规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如,在如何加强宣传引领,推动全体干警深刻认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调动全体干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上,局党委虽然从队伍教育整顿开始就通过集中学习会、政治轮训、“三会一课”、警示教育大会、谈心谈话等不同形式、不同场合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并召开廉政教育会议专题向全体干警解读宣讲《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以及《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几项政策,但由于攻坚能力不强,缺乏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的超常规措施。(三)分管部门、分管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局党委班子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照本宣科”、“泛泛而读”、“听了就过”、“学了就好”的现象,没有静下心来学思践悟,没有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导致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学习效果不明显。如,今年以来局党委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政治轮训、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三项教育”,着力筑牢政治忠诚,但仍有个别干警对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够,还没有把队伍教育整顿的精神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2.学习态度不端正。部分干警对队伍教育整顿“三项教育”重视不够,以工作忙为借口,学习不认真、不上心,读书笔记随意任性,放松了主观世界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如:X月X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XX驻点指导组到我局指导查阅工作台账时,指出干警个人学习笔记存在不规范、字迹潦草的问题。3.自查自纠不深入。部分干警还没有深刻领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充分,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还有心结和顾虑,害怕说明问题会对今后个人工作、生活造成影响,不敢正视过去、不敢反思警醒;一部分干警认为自查自纠只是搞形式、走过场,在自查自纠工作上还存在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如,目前市司法局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然没有任何一个司法行政干警主动争取“自查从宽”的特殊政策向组织说明问题,《云南省政法干警自查报告事项报告表》第一轮填报结果为问题“零填报”。(四)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说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1.带头学习不扎实。党委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意识不强,在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三项教育”上有时满足于集体学习、会议学习、培训学习,通过个人自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得不严不紧,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好。如,个别党委班子成员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队伍教育整顿“三个环节”“四项任务”还存在理解不深不细,不通不透的情况,这是示范带头抓学习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具体表现。2.宣传教育不深入。部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存在“三个规定”与公检法系统关系较大、与司法行政机关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有时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思考,领学不详细,解读不深入。如,组织学习“三个规定”一般化、表面化,没有把干预司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学深悟透、讲深讲透,广大干警对“三个规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3.督促提醒不到位。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干警日常交流少,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抓得还不够具体全面,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形式单一、手段滞后,教育管理的措施办法也不够多,全程督促提醒不够,班子成员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仍缺乏韧劲。如,八小时外督促提醒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少,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标准还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对干警思想情况掌握得还不够及时深入,对一些干警思想动态、社会关系、廉政风险等真实情况掌握不够及时、准确,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管理若明若暗、时紧时松的状况。(五)干警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经在职干警、退休干部、公益性岗位、志愿者、合同工、挂职、借调干部开展自查,本人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但有3名干警配偶经商办企业注册公司5个。从自查提供的情况看,不属于在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院校劳务加工项目合作企业内参股、工作或提供中介服务;不存在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或利用他人身份变相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没有弄虚作假变相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市司法局党委在干警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谈心交心不经常。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普通党员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还不够多,开展谈心谈话往往是说工作多、说作风少,谈心交心不够充分,特别是思想感情方面的沟通了解偏少,对干警在工作、生活上的思想动态了解和关心还不够。2.请示报告不严格。部分班子成员没有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临机处置的突发事件、个人的有关事项上,有时没有把请示报告制度上升到纪律规矩层面认识,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的问题,特别是在个人事项报告上,有的不按规定在30日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有的漏报配偶经商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情况。(六)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压实责任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仍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把分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习惯于在层层签订责任书后就“一签了之”,跟踪问效少,责任追究弱,导致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如,部分领导干部对管党治党责任的履行仅停留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给干部上廉政党课等形式上,与分管干部职工面对面交心谈心少,对部分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掌握不准确、提醒不及时、批评不到位,对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反思不够,“以案促改”工作不充分。2.监督管理不严格。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职工的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对转变干部作风停留于口头要求多,真刀真枪转作风不深入,对个别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满足于一般化,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完成工作不力,贯彻执行“最后一公里”等问题重视不够。如,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监督管理不严,个别干警存在执行上班纪律不严,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吃早点等问题屡说屡犯、屡禁不止。3.干部任用不科学。由于编制受限和机构改革等因素,近些年市司法局只能通过“退二进一”方式充实干警队伍,干警队伍年龄结构总体偏大,加上局党委班子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有时优先照顾和考虑老同志解决待遇,干部队伍梯次不尽合理,一定程度影响年轻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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