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领导干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提纲根据《院党组关于在全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精神,在对标党章党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我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政治思想、党性修养、履职尽责、公正执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找差距不足和原因,明确今后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不对、不足、不全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一、对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和态度方面从今年2月27日开始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继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重大行动,是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是强化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新期待、新要求,适值建党百年,自下而上,分批次进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把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提高个人政治判断力、政治鉴别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学习教育中,我注重突出“三大主题”,聚焦“四项任务”,紧盯“三个环节”,积极参加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切实提高了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思想认识,切实夯实了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切实增强了对党忠诚的政治根基。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方面1、政治思想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有所弱化。由于没有深刻认识到党的创新理论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方面的重要性,再加上日常业务工作较忙,因此在理论学习方面存在浅尝辄止,流于表面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三多三少”:即读理论原文多,个人思考得较少;集体学习次数多、参与专题研讨发言次数较少;听党课讲座多,撰写心得感悟较少,结果造成学用脱节,学用不能相长、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政治意识不够敏锐,对于一些负面消息、不当言行,甚至是小道传闻传言没有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抵制,多少有一些“与己无关,无需多管”的思想,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敏感性;三是“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没有全方位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言行上,个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鉴别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公正执法方面。个人在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在政治上向党中央追随、思想上向党中央看齐、行动上向党中央靠拢。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头脑清醒。细细梳理,在公正执法方面还存在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与新时期党和人民的新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一些多年执行老大难问题没有有效化解;此外个人的法律素养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个人三观的改造仍需要不停歇、不止步。3、履职尽责和工作作风方面。日常工作中,我要求自己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力争每年都要有新进步、新气象、新作为。但是随着外部工作环境的变化、个人年龄的增长,自己的工作激情和工作干劲没有以前那样高、那样大。一是在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方面还有差距。有时认为只要自己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去做就行了,存在机械执行,按部就班,没有创造性地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情相结合;二是习惯于凭老观念、靠过往老经验办事,在思考、决策和处理问题时缺乏高瞻远瞩,长远考虑,运用新思想、新方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高,时常还不能对工作进行预见性分析研判。三是缺乏敢为人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对棘手的工作有畏难情绪,主动研究不够,积极化解不力,解决办法不够多,守摊子思想较重四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的还不严,科学决策的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重大事项征求见不够充分,通过政府采购的一些庭审技术装备有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现象。五是在工作作风上,认为自己是参加多年工作的老党员、老同志,自己为政法工作奉献了几十年,有时工作上会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懈怠、松懈、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足。4、廉政自律和党性修养方面。作为司法人员,我要求自己牢记个人身份,正确对待权力、利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做到慎初、慎独、慎行,不断加强党性锤炼。但在工作中有时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下指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在自己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此外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发挥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方面还有不足,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在政法队伍日常管理中还存在执行难、队伍纪律松散散漫、甚至是吃拿卡要的不良现象也在个别干警身上存在。虽然口头批评得多,但组织问责处理得少,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个别干部不主动作为、不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不细致等问题。三、存在问题原因剖析1、政治理论学习的胸怀格局不够宽广。自己日常虽然也注重坚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治思想、对政法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的学习,但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系统性还不够,在深钻细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还不够,从理论中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不够,结合自身情况系统学习和思考的眼界视野、思维层次还没有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没有海纳百川的气胸怀,存在学用不能融合,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2、敢于担当的精神有所弱化。无需置疑,近年来随着办公条件,生活条件、工作条件、经济条件的改善,以前参加工作、入党时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有所放松,对工作思考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细致,掌握情况不全面,遇到棘手问题绕道走,满足于按部就班,对工作质量,社会效益考虑少了,有时甚至错误地认为工作做得多,出的差错可能就多,担当意识,担当精神不够,导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强。3、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淡化。突出表现在习惯于按惯例开展工作,对一些工作拈轻怕重,满足于过往已取得的业绩,缺乏一种敢拼敢打,一往无前的艰苦奋斗精神;此外,有时还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工作中的个别干警的不良行为,不良表现,甚至是违规违纪现象,害怕得罪人,缺乏斗争精神。4、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虚化。人民法院工作政治属性姓党,其根本要求就是要全心全意为民搞好服务,体现司法公正,社会正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坚持民意导向,践行宗旨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切为了群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群众成为教育整顿工作的最大受益者。三、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今后要转变学风,通过自学、专家辅导学、以考促学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等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此外,要以考促学,要通过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补充完善自己的法律知识结构,提升法律素质,增强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日常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强化艰苦奋斗精神。今后要结合这次教育整顿,转变旧有观念,保持积极态度,增强创新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主动谋划工作,善于大胆创新,拿出新招硬招,在“十四五”开局的第一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奋斗新征程,开创新业绩。3、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今后要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为人民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增强为服务宗旨意识,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机制,面对歪理邪说敢于批驳,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4、强化廉洁自律。今后要以“钉钉子”精神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搞好个人廉洁自律建设。一是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良好的生活情趣。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言行,常怀敬畏之心,常存贪欲之害,自觉做到心存敬畏、心存戒尺,心存底线。三是坚持廉洁用权,筑牢勤政廉洁、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树立个人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