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12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讲座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应税服务三、税率和征收率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六、税收减免七、征收管理八、对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规定九、差额征税政策辅导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十一、应税服务税收优惠培训提纲•增值税(Valueaddedtax),是以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的新型商品和劳务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制的优点是能够避免生产专业化过程中的重复征税。根据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简介增值税原理销售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扣除范围只限于一般生产材料所含的增值税额。•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其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因此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由于这种税制规定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抵扣,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部分不能抵扣的税金,因此并没有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类型一•收入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款的折旧费部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一致,不存在重复征税因素,符合税收中性的原则。•但是由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对每次扣除额的确定,会给增值税管理带来较大的难题,故而影响了这种方法的广泛采用。增值税类型二•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这一课税基础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类型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税收主权的直接体现•应税行为的提供方或接收方在境内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接受应税服务;•所接受的服务必须完全在境外消费、使用。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除上述三种情形,均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均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凡应税服务发生在境内的,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均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跨境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适用零税率:一般纳税人: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简易办法征收纳税人:免征•详细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特殊情况•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其他个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并纳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解决总(分)机构进销项不匹配•按照预征率计算缴纳。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应税服务•范围•陆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收派件服务(快递)•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邮政业二、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二、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应税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税率和征收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三、税率和征收率•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三、税率和征收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技术转让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船舶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三、税率和征收率•零税率•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处理方式:一般纳税人: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简易办法征收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三、税率和征收率•零税率,国际运输服务•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条件: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当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三、税率和征收率•零税率,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特殊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适用。三、税率和征收率•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按照适用税率扣缴三、税率和征收率•免征增值税(特殊情况)•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五)提供国际、港澳台运输服务,但未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未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六)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三、税率和征收率•免征增值税(特殊情况)•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七)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三、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适用•一般纳税人:部分应税服务收入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航空运输企业的特殊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销项税额。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允许扣除:差额征收,红字,折扣•符合政策规定•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兼有免税、减税项目分开核算•兼有不同税率、计税方法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必须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必须是购买方或者接受方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自报关进口之日起180天内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境内代理人转交给服务接收方抵扣•服务接收方直接抵扣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通用税收缴款书,抵扣条件•纳税人(服务接收方)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接受的旅客运输劳务。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