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人:周焱恒、于丹单位:光大集团财务结算中心概述税率和增收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服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税收减免目录营改增概述定义不同计税基础不同营改增定义不同•(一)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新增: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范围变小)、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价外税------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价内税-----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营改增营业税概述税率和增收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服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税收减免目录营改增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即自然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营改增承包、承租、挂靠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发包人为纳税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营改增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年应税销售额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于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自开票纳税人,无论其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元,均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应按照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额•案例:某现代服务业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为550万元,销售额=550/(1+6%)=519万元500万元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就应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营改增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特殊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企业?问题号:258495提交时间:2012/11/09状态:已回复问题标题: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问题内容:您好!营改增文件中指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请问当中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满足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即是否只要是个体工商户无论其经营频率都可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谢谢!!!问题回复: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第三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上述个体工商户是指不经常提供应征增值税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国家税务总局2012/11/13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营改增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资格认证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申请一般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认定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境内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扣缴义务人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扣缴义务人营改增扣缴义务人例题境外公司为试点地区纳税人A提供系统支持、咨询服务,合同价款106万元,该境外公司在试点地区无经营机构,有代理人,则该代理人应当扣缴的税额计算如下:应扣缴税额=106万÷(1+6%)*6%=6万元如果没有代理人?概述税率和增收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服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税收减免目录营改增二、应税服务行业大类服务类型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陆路运输服务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营改增应税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大类服务类型征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劳务派遣】营改增应税服务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不包含:1.建筑业;2.邮电通信业;3.销售不动产等行业;4.餐饮,娱乐等服务业;5.铁路运输服务。营改增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营改增应税服务•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营改增应税服务属人原则将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都纳入了境内应税服务的范围,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是否发生在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来源地原则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包括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含境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判断境内外收入的2个原则营改增应税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概述税率和增收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服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税收减免目录营改增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二、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营改增零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主体内容文件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财税(2011)131号明确了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的有关规定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营改增零税率与免税区别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零税率---进项可以抵扣;免税-------进项不能抵扣。免税则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生产销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在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故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本质零税率免税概述税率和增收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服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税收减免目录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规定(2011-133)《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实施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实施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试点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100000/(1+4%))*(4%/2)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一般计税方法营改增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销售额营改增应纳税额计算—一般计税方法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因退回销售货物以及服务中止或者折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营改增应纳税额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例题:试点地区某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取得交通运输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