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改增工作小组2016年4月“营改增”试点政策影响分析及应对思路前言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即从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此,营业税全面退出国家税制体系,我国完成了全行业“营改增”。2016年3月28日,总公司召开了《中国建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动员会》官庆董事长、赵晓江副总裁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会议还邀请了财政部税政司蔡副司长作政策解读,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营改增”专家作为期半天的政策培训。主要内容一、“营改增”政策解读二、“营改增”政策应对思路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1、“营改增”政策进程一、“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将对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模式、关联交易、上下游产业链、制度流程、资质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带来冲击和影响。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一、“营改增”政策解读2、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一、“营改增”政策解读税种简介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均属于流转税。一、“营改增”政策解读计征营业税时,营业收入为含税收入,即: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应缴纳的营业税额=营业收入╳营业税率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实行增值税计征后,企业核算的营业收入将变为不含税营业收入不含税营业收入=不含税成本+利润+附加税费应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计税价格和计税基础不同一、“营改增”政策解读2016年2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2016年4月8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率先发布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同上。一、“营改增”政策解读投标成本测算表---营业税体制下模拟(拟报价3.3亿元)投标成本测算表---增值税体制下模拟序号费用项目测算成本(万元)成本占比平米造价(元)序号费用项目测算成本(万元)增值税率还原为不含税成本(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一土建及总承包成本一土建及总承包成本1劳务成本10,59134%1劳务成本10,59110,2833081.1主体结构劳务成本5,59018%2851.1主体结构劳务成本5,5903%5,4271631.2二次结构装修劳务成本5,00216%2551.2二次结构装修劳务成本5,0023%4,8561462专业分包成本6,37320%3422专业分包成本6,37311%6,1876813材料成本10,25833%3材料成本10,2589,3399193.1工程用钢筋成本5,04116%2573.1工程用钢筋成本5,04117%4,3087323.2工程用混凝土成本3,88412%1983.2工程用混凝土成本3,8843%3,7701133.3工程用周转材料成本1,0403%533.3工程用周转材料成本1,0403%1,009303.4工程用其他材料成本2941%153.4工程用其他材料成本29417%251434机械设备成本8633%444机械设备成本8633%/17%838255临时设施成本3921%205临时设施成本39217%33557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51%13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5-218377水电费成本3921.2%207水电费成本39234707.1水费990.3%7.1水费9913%9607.2电费2930.9%7.2电费29317%25108管理费成本9023%468管理费成本902-90209总承包管理成本00%09总承包管理成本0-0010规费成本5492%2810规费成本549-549011资金成本00%011资金成本0-00二税金成本4742%二税费474-148(增值税额*12%)0三总成本合计31,385三总成本合计31,385029,1482,027四拟报利润(5%利润率)1,652四拟报利润(5%利润率)1,652-1,652五拟报价33,037五拟不含税报价-31,125六投标测算利润率5%六增值税额-11%3,424七拟报价33,037-34,549八投标测算利润率5%-5.37%为便于大家理解“营改增”政策对工程造价的具体影响,现模拟同一造价项目在两种税制下的报价调整变化情况如下:一、“营改增”政策解读投标成本测算表---营业税体制下模拟(拟报价3.3亿元)投标成本测算表---增值税体制下模拟序号费用项目测算成本(万元)成本占比平米造价(元)序号费用项目测算成本(万元)增值税率还原为不含税成本(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一土建及总承包成本一土建及总承包成本1劳务成本10,59134%1劳务成本10,59110,2833081.1主体结构劳务成本5,59018%2851.1主体结构劳务成本5,5903%5,4271631.2二次结构装修劳务成本5,00216%2551.2二次结构装修劳务成本5,0023%4,8561462专业分包成本6,37320%3422专业分包成本6,37311%6,1876813材料成本10,25833%3材料成本10,2589,3399193.1工程用钢筋成本5,04116%2573.1工程用钢筋成本5,04117%4,3087323.2工程用混凝土成本3,88412%1983.2工程用混凝土成本3,8843%3,7701133.3工程用周转材料成本1,0403%533.3工程用周转材料成本1,0403%1,009303.4工程用其他材料成本2941%153.4工程用其他材料成本29417%251434机械设备成本8633%444机械设备成本8633%838255临时设施成本3921%205临时设施成本39217%33557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51%13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5-218377水电费成本3921.2%207水电费成本39234707.1水费990.3%7.1水费9913%9607.2电费2930.9%7.2电费29317%25108管理费成本9023%468管理费成本902-90209总承包管理成本00%09总承包管理成本0-0010规费成本5492%2810规费成本549-549011资金成本00%011资金成本0-00二税金成本4742%二税费474-148(增值税额*12%)0三总成本合计31,385三总成本合计31,385029,1482,027四拟报利润(5%利润率)1,652四拟报利润--615五拟报价33,037五拟不含税报价-29,763六投标测算利润率5%六增值税额-11%3,274七拟报价31,385-33,037八投标测算利润率5%-2.07%为便于大家理解“营改增”政策对工程造价的具体影响,现模拟同一造价项目在两种税制下的报价调整变化情况如下:一、“营改增”政策解读政策影响分析:截止目前,合同尚未签订的已中标或已开工项目,将面临与业主针对“营改增”政策影响进行工程造价的谈判。如果谈判处理不好,将对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谈判目标:1、向业主争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可保证原有的投标报价、成本利润不受影响。2、如果业主要求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则我司需要求按增值税计税方法重新计算报价,并对税负增加提出补偿要求。一、“营改增”政策解读投标成本测算表---增值税体制下模拟序号序号费用项目测算成本(万元)增值税率还原为不含税成本(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一一土建及总承包成本11劳务成本10,59110,2833081.11.1主体结构劳务成本5,5903%5,4271631.21.2二次结构装修劳务成本5,0023%4,85614622专业分包成本6,37311%6,18768133材料成本10,2589,3399193.13.1工程用钢筋成本5,04117%4,3087323.23.2工程用混凝土成本3,8843%3,7701133.33.3工程用周转材料成本1,0403%1,009303.43.4工程用其他材料成本29417%2514344机械设备成本8633%8382555临时设施成本39217%335576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5-2183777水电费成本39234707.17.1水费9913%9607.27.2电费29317%251088管理费成本902-902099总承包管理成本0-001010规费成本549-54901111资金成本0-00二二税费474-148(增值税额*12%)0三三总成本合计31,385029,1482,027四四拟报利润1,652-615五五拟不含税报价-29,763六六增值税额-11%3,274七拟报价33,037-33,037八投标测算利润率5%-2.07%谈判要点:1、阐述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的变化必然会导致我方工程造价的增加,即成本需还原为不含税成本,税率由以往的3%变为11%。2、阐述工程造价的变化,为什么不是简单的11%-3%=8%,是因为原来的成本中所包含的综合税率并非3%,经我司测算,原来的成本中所包含的综合税率为6.6%。测算过程如下:设综合税率为X,公式为:不含税成本=含税成本/(1+X)将原报价中的含税成本31385万元,不含税成本29000万元,代入公式计算出:X=6.6%营改增对报价中的税率影响为:11%-6.6%=4.4%即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业主应在工程造价中补偿4.4%的税金。一、“营改增”政策解读从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工程造价如果保持3.3亿元不变,我们向业主开具3.3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3.3亿元的资金。但其中3274万元为税金,计入业主建安成本的金额为2.97亿元,业主较营业税体制下减少了3274万元成本。(因业主对应的收入也为不含税收入,故业主的利润增长并不是3274万元)本次营改增后,施工方向业主提供11%的进项税票,业主方可100%实现抵扣,且土地价款可在销售额中扣除后再计算销项税。对房地产商来说,营改增政策极为有利。一、“营改增”政策解读相应的财务指标及现金流情况模拟如下:营业税体制下营业收入3.3亿营业收入组价成本+利润营业税(3%)营业税附加费(0.46%)3.19亿元0.1亿元0.015亿元营业成本:3.02亿元营业税费:0.115亿元=3.3亿元*3.46%利润总额:0.165亿元=3.3亿元-3.02亿元-0.115亿元销售利润率:5%(0.165亿元/3.3亿元)现金流:向业主收款3.3亿元向下游支付3.02亿元向税务局纳税0.115亿元净现金流入0.165亿元增值税体制下含税报价3.3亿元不含税报价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报价*11%)2.97亿元0.33亿元含税成本3.1亿元不含税营业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2.9亿元0.2亿元增值税及附加0.14亿元进利润表的增值税附加费(应交增值税*12%)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0.01亿元0.13亿元利润总额:0.06亿元=2.97亿元-2.9亿元-0.01亿元销售利润率:2.02%(0.06亿元/2.97亿元)现金流:向业主收款3.3亿元(其中:销项税0.33亿元)向下游支付3.1亿元(其中:进项税0.2亿元)向税务局纳税0.14亿元净现金流入0.06亿元一、“营改增”政策解读政策影响分析:报表列报营业收入下滑:报表列报营业收入将由含税变为不含税,以模拟数据为例,从3.3亿元变为2.97亿元,下降10%。3.3亿元收入下降10%2.97亿元一、“营改增”政策解读营业税率较低只有两档税率计征简便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率进行计税增值税率较高有17%、13%、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