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HJ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姓名:朱毅红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工商管理指导教师:叶苏东20081101HJ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作者:朱毅红学位授予单位:北京交通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机制-金卡工程2009,13(12)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运行模式.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与业主进行服务内容的约定.但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物业公司自身存在一系列运营风险.为降低风险,物业公司必须从健全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购买社会保险等方式防范可能的风险.2.期刊论文张莹洁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及对策-甘肃科技纵横2007,36(5)大多物业管理公司存在收费难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收缴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来自四方面:物业公司、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法律不健全.解决收费难的措施有:明码标价、透明收支;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加强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聘请物业公司进行早期物业管理介入;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3.期刊论文梁诚.马启众.陈梦滢.张卓俊物业公司盈利多元化实现途径的思考-现代科技(现代物业下旬刊)2009,8(11)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市场蓬勃发展,社会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然而,如何在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又能将服务质量提高,是物业管理行业一直探讨的问题.本论文立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角度,提出物业公司盈利多元化的一些具体实施方法.4.学位论文唐晶论物业服务公司对住宅小区的安全保障义务2008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是实践的指导,二者相互反张力。由于我国理论界对安全保障义务研究还未达成通说,加上我国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物业管理法,只有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一些地方法规,由于立法层次和技术的原因,关于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很难在法官审理过程中形成统一的理论支持,故导致了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混乱状态,有鉴于此,本文从现实出发,仅对物业服务公司对住宅小区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问题展开论述,以期对我国国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有所裨益,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进而从立法上完善安全保障义务制度。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大部分,约4万字。第一章为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之基本问题。第一节界定了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认为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安全保障义务应定义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小区内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违反此义务造成业主人身及财产损失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接着从五个方面论述了物业公司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依据,并列举了物业公司适用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依据。第二节介绍了物业公司安保义务的内容,分两个部分,一是防止自己侵权的安全保障义务,一是防范和制止第三人侵权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三节通过案例说明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之根本在于对性质认定的不统一。第四节则探讨了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之性质,认为安全保障义务性质上为法定义务,但并不排除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特别的约定。第二章为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分析。第一节分析了侵权责任。首先分析了归责原则,认为应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其次在构成要件上采用了三要件说,即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最后介绍了几种重要抗辩理由。第二节分析了违约责任。主要分析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节分析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第四节介绍了责任的具体承担,从两个方面,一是无第三人介入的情况,认为物业公司承担的是替代责任;二是有第三人介入的情况,通过两个案例比较,引出补充责任,之后分析了补充责任和诉讼结构的构建。第三章主要提出立法建议和对物业公司规避风险的建议。第一节立法建议主要提出应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并对程序上的举证责任提出完善建议。第二节对物业公司规避风险的建议主要是加强自身管理以及建立保险和基金机制,以便更有力的保护双方利益。5.期刊论文邓清闲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及解决方法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10,22(4)通过对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的主要矛盾冲突进行原因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利益相关人及政府管理部门协调改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参考.6.期刊论文龙翼飞.宋卓基.LONGYi-fei.SONGZhuo-ji我国物业纠纷矛盾探源及解决路径-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6(4)物业概念被引入中国后,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物业服务发展.各种矛盾随之产生.这些矛盾严重影响许多人的日常生活,也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些矛盾的妥善解决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本文运用了归纳分析和统计分析的方法对物业纠纷进行了实证研究,对形成物业服务纠纷的成因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分析,明确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厘清主体之问的法律关系,探寻追成物业服务纠纷的根源.同时从行政、司法和立法三个角度提出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的解决路径.7.期刊论文李华.LiHua物业安保纠纷的法律探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物业安全管理是物业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责.物业公司履行这项职责的依据是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处理物业公司与业主在物业安全方面的纠纷时要以此为依据.8.学位论文陈志娟物业公司对第三人侵害业主的民事责任研究2008物业管理对我国而言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对其研究更是一个崭新的领域。物业公司对第三人侵害业主责任承担的法理基础,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它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小区或业主委员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协议。其性质表现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典型的民事合同,又是新型的服务合同,它不同于委托合同,也不同于雇佣合同。物业公司对第三人侵害业主责任承担的前提是安全保障义务。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障服务应理解为,为物业使用创造方便安全的条件,以及对物业管理区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提供防范服务。安全保障义务的受益主体是业主,它的性质是补充责任,但又不是附随义务。违反安全保障服务的认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即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以及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对第三人侵害业主责任承担的属性应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存在着不同于连带债务的不真正连带债务。至于物业公司对第三人侵害业主具体责任承担应从两个方面分析。第一方面是对外责任,即第三人致害情况下,致害第三人是终局责任人。不真正连带债务中有终局责任人的,债权人对该终局责任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即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在终局责任人得以免除债务的限度内也归于消灭。第二方面是对内责任,即内部没有分担关系,也就不存在因内部关系而产生的内部追偿权。物业公司对第三人侵害业主责任承担,可基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来进行责任的免除抗辩,而物业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是否已实现则是物业公司的特殊抗辩事由。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为了防范来自于第三人侵害业主的风险,应当加大安全保障工作力度,改变安全保障服务模式,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由整个社会来共同承担风险的社会补偿机制实为必要。9.期刊论文王曼物业服务的隐私保护等级模型初步构想-现代物业2008,(9)在市场对物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各种途径与业主建立联系,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但是,由于物业公司在与业主建立联系的过程中通常可以掌握一些业主的个人信息,导致了一些不负责任或者没有隐私保护意识的物业公司轻易将业主信息泄露而造成隐私权侵害事件.这些恶性事件给物业服务提出了新的实践性课题,即:怎样平衡与业主建立社会联系和保障业主隐私之间的关系?10.期刊论文物业服务思维决定物业服务质量——恩施富源物业经营理念解读-现代物业2009,(3)我国物业服务市场在短时间之内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而更多的物业公司意识到物业公司意识到物业市场的争夺已逐渐进入抓量、创品牌的竞争时代,明智的物业管理者更是把反映时代要求的战略思维作为发展物业企业的至宝.本文链接::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8e19edf5-e60a-42a4-943c-9e0200f2f85f下载时间: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