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材料今年以来,**县在全市首个探索建立县党政班子成员“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持续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力量”。一、聚焦完善队伍管理机制,突出制度建设主线。为规范和加强县党政班子成员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县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台《**县党政班子成员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法律顾问的聘任条件、服务职责、服务方式等标准要求,按照公开公正、自愿有偿、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平择优的原则,从律师专家库中遴选出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专业能力强、法律经验丰富的公职律师、执业律师,为15名党政班子成员“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同时,坚决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强村级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起从下到上法律顾问全覆盖服务体系。二、聚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突出专业素养要求。一是有担当,随时满足履职要求。认真负责地为县党政班子成员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和传播。每名党政班子成员由1名执业律师和1名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其中一人因出差、公务活动、休假或其他事务安排等不能正常履职的,则由对应的另一位律师做好衔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二是有能力,高效应对服务要求。按照所对应的县党政班子成员的安排或要求,就有关具体事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对应县党政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和随同下访;列席所对应县党政班子成员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有关调研并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有定力,时刻严守底线要求。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利用服务之便和服务之名而为本人及其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不得以县党政班子成员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或对有关单位、个人施加影响。四是有成效,积极回应发展要求。针对根治项目工程烂尾、企业厂房荒废等影响全县发展的难题,法律顾问全程跟踪参与,通过实施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建立破产重整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破产重整、整体收回、局部回收、增资扩产等方式,出清闲置土地800余亩、盘活低效用地400余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700余亩,把“问题资源”转变成“优质资源”。用法治方式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稳妥有效处置县域内个别企业引发的“联保互保”、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遗留问题,全县化解不良贷款30多亿元,截止到5月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9.08%,较去年同期增长33.8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35个百分点,增幅全市第一。三、聚焦推动工作常态长效,突出日常监督评价。把建立县党政班子成员“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巩固制度创新探索成果,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注重细化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监督评价和考核办法,将服务质量作为法律顾问聘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引导法律顾问增强责任意识、政治意识。优化工作考核流程,制定《县党政班子成员法律顾问工作记录单》,法律顾问为县党政班子成员办理法律事务时,法律顾问主管部门即时填写《工作记录单》,作为向法律顾问支付报酬的重要依据;制定《县党政班子成员法律顾问履行服务情况反馈单》,接受服务的县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填写《服务情况反馈单》,作为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法律顾问主管部门不定期征询县党政班子成员对法律顾问工作成效的意见,实行配备动态调整,确保专职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高效运转。该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审查合同30余件,列席相关会议10余人次,通过主动跨前一步、提前介入,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