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第1页共2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物业项目撤离程序文件现行版号/改次:A/0首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本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发放编号:(盖受控章处)文件编号:QP/PSZ-710-ZN04总页数:2(含本页)编制:史艳霞编制日期:2009年06月01日审核:陆长松审核日期:2009年06月01日批准:张朝晖批准日期:2009年06月01日文件修改记录修改状态日期修改章节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第2页共2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目的:明确物业服务中心撤离物业项目的程序,从而保证物业服务中心撤离工作的顺利完成。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撤离物业项目的各项活动。撤离小组相关文件/记录过程描述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分公司领导部门QP/PSZ-710-ZN04编号物业项目撤离程序文件名称程序文件文件类别A/0版次成立撤离小组过程物业项目撤离策划物业项目交接分公司领导负责成立撤离小组并指定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负责拟制项目撤离工作计划报分公司领导审批;由业务管理部负责撤离小组的日常工作。1.拟撤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对物业项目的资料、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苗木、附属设施、应移交的办公用品等进行清查,汇总内容记录于《物业项目交接清单》中,撤离小组负责人确认后,提交分公司总经理批准;2.交接双方按约定时间进行交接,并在《物业管理项目交接清单》中签字确认。1.物业项目撤离小组在规定撤离日期前一个月内对撤离项目人、财、物进行清点,形成撤离项目人、财、物清单后,提交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清单中需注明是分公司配备及需交接的内容。2.清单内容应包括:撤离人员情况、撤离项目财务收支情况、撤离项目物品清单;3.人事行政部对撤离项目人员进行核实后,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核;4.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撤离项目物品情况以及在服务期限内财务状况进行汇总,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审批。1.人事行政部根据撤离项目人员实际情况,提出安排计划;财务管理部根据撤离项目物资情况,提出安排计划,报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执行。2.人事行政部发出正式文件,明确撤离人员、物品的具体安排,人员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部门报到,物品按规定运送到指定地点。人员、物品撤离和安排审批对项目撤离的各相关内容进行审批。Y《撤离项目人员、物资安排实施计划》(无固定格式)《物业项目交接清单》《撤离项目物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