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绩效预算的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基于绩效预算的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在专业领域上为绩效预算改革提供了实践基础;反过来,绩效预算的政策研究为公立医院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随着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关于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的政策文件。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承担着大量的基础与临床科研任务,近年来科研经费体量较大。一些地区开展了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模式,但在落地过程中存在管理碎片化、预算管理弹性小、放权政策权责不清晰的问题,削弱了科研领域活力,难以起到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科研创新、提升科研水平的作用。对此,本文基于绩效预算的角度,探讨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的管理原则及实施路径。1绩效预算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绩效预算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美国政府推出的《国家安全法修正案》首次系统引入并完整定义了绩效预算的概念,认为绩效预算是一种将绩效与预算紧密结合、以绩效管理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国外学者Park认为,绩效预算是通过绩效驱动的战略设定、绩效持续跟踪和结果评估来实现相关决策的一种管理手段。我国学者则认为,绩效预算是基于事业规划、职能、目标进行成本效益指标分析,在各个环节上以绩效评价为导向,追求预算管理效率效果,并始终贯穿于整个管理过程的预算管理系统。1999年在分税制改革的推动下,政府实施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被视作是我国绩效预算管理的起点。xx-xx年,我国政府陆续推出与绩效预算相关的政策性法规,不断拓展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的应用体系和实践研究气例如,财政部xx年发布《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核心要点在于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xx—xx年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xx—xx年)》和《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明确绩效预算工作重点,同时对预算指标体系进行指导性设计;xx年印发《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推动并完善预算考核奖惩机制。党的十九大之后,我国绩效预算管理进入全面推进阶段,xx年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科研经费“包干制”的由来“包干制”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一大创新,近年来,我国政府从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陆续出台了符合我国国情和地方实情的科研经费“包干制”政策文件。2.1国家层面xx年12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国科金发计〔xx〕71号),以“充分放权,放管结合,协同推进”为原则,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经费灵活使用,不再硬性将其划分为特定的支出模块;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但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在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差旅费部分可以实行“包干制”。这项政策打造了“包干制”改革的“试验田”。2.2省地方级层面为响应“包干制”改革试点,各省(区、市)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xx年1月,广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科研项目经费中人力成本费用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费用的报销由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同年,上海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结合科研经费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部分科研院所(包括公立医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3基于绩效预算的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原则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在专业领域上为绩效预算改革提供了实践基础;反过来,绩效预算的政策研究为公立医院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3.1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绩效预算的典型特征之一是以效率效果为导向,这就要求公立医院的科研项目管理更加注重项目实施效果和科研成果,相应地简化项目前期预算编制和经费使用限制条件,突出对科研人员的智力补偿,从而提高其科研积极性。同时,厘清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的权责,建立科研管理的权利和责任清单。一般来说,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遵循“谁立项谁负责”的原则,即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分配、调整和使用的权利人,一方面要以绩效为导向明确科研任务,另一方面要在科研项目申报时明确绩效目标和预算总控,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负责。3.2柔性管理体现经费使用的弹性绩效预算是一种柔性管理,强调自主管理,在公立医院的科研经费“包干制”上表现为扩大科研自主权,取消经费预算明细费用限制,使科研人员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灵活安排科研经费,减少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执行缓慢等问题。3.3评价和考核约束机制是核心科研项目作为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立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获得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高质量和高产出的科研项目对促进学科人才发展、提高医院综合实力至关重要。由此,建立公立医院预算绩效评价和考核约束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和考核监督理念贯穿到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各个环节,对科研项目进行科学、客观和公平的评价;同时,提高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开透明性,接受院内院外的全面监督,强化奖惩措施,建立与“包干制”相适应的科研诚信评价体系,以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绩效为奖惩出发点,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4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路径4.1建立尊重科研生态的科研经费新型管理体制科研经费“包干制”在我国公立医院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要加强政府部门对科研制度的顶层设计,充分尊重科研规律和特点,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诚信评价体系为前提、激励与监督并举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公立医院纵向科研经费通常全部纳入财政资金绩效监管,其绩效预算评价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管理弹性相对较小,可在适当范围内“包干”,但仍应通过制度设计,使其区别于其他财政项目资金,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一刀切”。横向科研经费大多为公立医院受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契约合同,协商项目任务、周期等,管理自主性较强。另外,科研项目“包干制”负责人应提高预算管理素养和知识水平,对包干项目经费定期回顾、分析、调整;经费使用虽不设置预算限额,但仍应从整体上掌握科研项目进度,防范经费使用失衡。4.2完善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更好地体现预算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可比性和可靠性,结合财政部关于绩效指标发布的内容,建立与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相匹配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公立医院科研经费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充分考虑公立医院科研项目的性质、特点,一级指标为科研投入、科研管理、科研产出和科研效果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设置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涵盖各个方面,具备综合性和全面性,并以“包干制”为导向进行资金分配考察,绩效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占较大权重。此外,对研究周期较长的科研项目,应考虑适当调整科研资金落实和科研业务管理两类指标的评价标准,并根据科研项目特性设计适合不同项目内容的四级指标,从而将绩效评价落到实处。4.3完善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的配套措施4.3.1构建科研诚信数据库管理系统科研诚信数据库管理系统是公立医院落实科研经费“包干制”的重要手段。对此,科研部门应建立科研诚信数据库,对科研人员信用档案进行高效、快捷的信息化管理,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并建立终身追责制度,使科研人员遵守诚信,严守底线。4.3.2打造基于部门协作的科研信息化管理平台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包干制”涉及科研、财务、招标、监审及人力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合作非常重要。从联结上考虑,公立医院应建立科研项目专项组,科研部门牵头跨部门会议沟通、制定科研流程;同时,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机智能小程序、科研自助一体机等,打造综合性科研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科研预算信息公开,防范科研经费使用风险,提高科研管理水平。4.3.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科研项目的监督考核包括短期和长期目标的实现程度、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科研人员诚信等。公立医院不仅要配合上级部门对纵向经费的监督审计,还要利用内部审计甚至引入第三方审计,主动进行事前预警管理、事中审计控制和事后监督奖惩的审计考核,对科研项目的真实完整性、经济效益性进行全方位审计,防范挪用套取科研经费等违法风险,为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