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资料员及见证取样员管理培训会议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资料员、见证员的管理1、现状2、管理要求第二部分:施工技术资料的基本要求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本要求2、存在的主要问题3、如何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第三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样表填写要求1、样表填写要求2、签字、盖章的规定3、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资料4、分户验收资料5、关于组卷的规定6、竣工验收资料第四部分:见证取样送检1、见证取样送检的定义、依据及产生的背景2、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程序3、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4、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第五部分答疑第一部分资料员、见证员的管理1、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现状(1)总体水平不高(2)整体水平及提高速度不及工程实体原因:(1)建设各方不够重视(2)部分资料员、见证员专业知识不足;部分资料员、见证员身兼多职;部分工程没有资料员、见证员(3)缺少有效管理考核措施2、下一步的管理(1)市站将出台资料员、见证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资料员、见证员的管理考核。(2)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3、如何做好资料管理工作(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3)要多学习规范标准第二部分施工技术资料的基本要求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本要求标准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等各专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要求GB/T50328-20011.0.1完整、准确;DBJ14-023-20041.0.5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技术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按单位工程为单位收集、整理、归档;(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管理工作。(3)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章齐全;(4)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5)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6)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办理移交事宜。2、存在的主要问题(1)整理混乱:内容章节杂乱无序,编排混乱;(2)真实性差:文件报告虚假、记录与工程实际不符、签字盖章不真、内容数据雷同作假等。(3)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内容或填写不全、或填写不正确。(4)资料不及时:与工程进度不符,滞后或提前(5)资料不完整:保证项目资料不全、试验项目数量不全,分部工程检验批不全,签字盖章不全等第三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样表填写要求及释疑1、样表填写要求《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示例》(2010~2011)上册·土建技术资料(1)P33工程概况表鲁JJ-001-001工程名称:全称建设用途: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建筑物的用途分类及特点1、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其使用功能不同,分为以下两类:(1)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宿舍、宾馆、招待所等。(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如各类学校、医院、图书馆、影剧院等。2、工业建筑:供人们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总称。通常将这些生产用的建筑物称为工业厂房。包括车间、变电站、锅炉房、仓库等。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对地区而言6度、7度、8度、9度抗震设防类别:对工程而言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GB50223-2008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标准: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抗震等级对结构构件而言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10年版)6.1.2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2)P34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鲁JJ-002-001应增加填写“资料员”一栏2、签字盖章的规定(1)信息采集栏直接打印,不必手写;(2)签字盖章确认栏必须手写签字,盖红章,不得打印;(3)签字必须真实,本人手写,不得代签;签字人应有公司法人授权,在合同中约定且与项目质保体系相符,否则签字无效;确有原因不能签字者,应有委托他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注意勘察、设计应是项目负责人(4)公章级别应与签字人员身份相对应,即法人代表签字必须盖法人章,项目经理签字可盖项目部章,依此类推;除法人章外,其余公章应有法人授权;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验收记录必须盖公章;(5)需签字盖章的在各表格中已经注明。(6)“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是否由两人都签字应视监理合同而定,一般情况下两人都签字,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开工、竣工资料等两人必须都签字;需要盖单位法人章的表格主要有: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鲁JJ-002;工程竣工报告鲁JJ-007;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鲁JJ-075;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鲁JJ-079主体分部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鲁JJ-079等3、检查内容、检查结论的填写(1)检查内容应详细具体,有明确的文字描述、准确地数字数据,不能假话套话;(2)检查结论应是明确完整的结论性意见,不能含混其词、模糊不清。例、P3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鲁JJ-004P51基槽验线记录鲁JJ-019P70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鲁JJ-038隐蔽验收附图问题1)用文字就能说明隐蔽情况的,可以不附图;2)用文字说明不清楚或用文字说明更复杂的,应该附图;有设计变更的应该附图;3)附图可以直接绘图、复印、缩印、设计图电子版打印等多种形式,可以用平面表示法、断面法等制图方法,原则要求是:内容与工程相符、线条数字文字等标识清晰齐全、验收各方签字齐全、每张附图应有名称编号。P116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鲁JJ-082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企业标准或引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04;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也应手写签字,不能打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主控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一般项目全部合格,该检验批评定合格。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合格,通过验收;或:验收合格;不能写:同意验收。注意: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可以打印,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只能手写,不可打印;日期不能不填,不能相隔太长;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资料(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专项治理奖罚措施;(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责任及措施;(3)包含专项治理内容,并已明确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核批准书;(4)专业承包企业提出的专项治理措施及审核批准书;(5)施工单位关于落实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记录及中间环节的验收记录;(6)施工单位在基础、主体、竣工前关于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自评报告;(7)监理单位包含对质量通病防治具体监理措施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8)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记录;(9)监理单位在基础、主体、竣工前关于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评估报告;(10)设计单位根据专项治理内容和工程实际,有关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及设计交底。4、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资料(1)分户验收实施方案(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3)单位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5、关于立卷(组卷)的规定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1)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可追溯性。施工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审核施工技术资料。(2)建设项目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组卷。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专业划分组卷,每卷资料内容宜按工程管理、工程检测试验、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排列。(3)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按下列序号对各卷进行编排:鲁JJ--鲁ZJ--鲁GG--鲁MQ--鲁SN--鲁DQ--鲁TK—鲁DT--鲁ZN立卷序号应根据工程实际所包含施工内容及顺序依次排序。(4)卷内资料按总目录、分目录所示顺序构成,一般由封面、目录、资料部分、卷内备考表组成。(5)土建工程按专业或分类工程立卷;安装工程按分部工程立卷。如幕墙工程、钢结构、建筑节能、桩基础等要单独组卷,安装工程中的水暖、电气等也要单独组卷。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分户验收资料也要单独组卷。(5)总包单位应负责对分包工程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分包单位应保证按规定完成分部施工内容的技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6)组卷应美观、整齐,厚度不宜超过40mm。单卷厚度超过40mm时,可分成几册装订,但两卷不可合订;档案盒应采用硬壳盒,外表尺寸为310×220mm,厚度可为20、30、40、50mm,规格应统一。组卷厚度省规程规定不超过50mm,根据档案盒的厚度,应改为不超过40mm。(7)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可装订成册,也可散装存放。装订时宜在资料左侧三孔装订,棉线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两孔距中孔80mm。(8)竣工图应按专业进行组卷。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签名必须齐全,不得代签。6、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交的资料一、验收前需提交的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审查表(监督员、业务室签字)2、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签章)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总监、法人代表签章)4、质量检查报告(勘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章)5、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A表[质监3-10-1]、B表[质监3-10-1]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甲、乙法人代表签章)7、①规划②环保验收合格证③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④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书⑤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质监4-2]、[续质监4-2]9、甩项验收申请书(甲、乙、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签章)10、拟申报潍坊市优良工程意见(甲、乙、监理项目负责人签章)11、(住宅)单位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以上资料应按顺序排列)1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自评自查报告及评审报告13、初验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