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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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4篇【导读】这篇文档“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管理责任书【第一篇】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管理责任书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严肃教师纪律,根据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职工签定禁止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管理责任书:1、不准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补课和辅导,不准收取任何费用。2、不准教师本人或家属组织学生在家里或租(借)处餐宿,并收取费用3、不准组织、引导、介绍、强制学生参加家教机构、民办学校和个人举办的辅导班、特长班、培训班,不准收取费用:4、不准在家教机构、民办学校或个人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职兼课,不准收取费用5、不准向学生推荐任何辅导资料,并收取费用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经调查核实,视其性质、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所获费用退还学生家长;2、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晋升高一级职务的资格;4、取消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和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5、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6、不听劝诫,一意孤行进行家教家养行为,学校上报教育局,一切后果自负责任人签名:*****学校2014-2-28温星小学治理有偿家教家养自查总结【第二篇】温星小学治理有偿家教家养自查总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岐山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有偿家教的通知》的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成立了以杨宗信校长为组长,叶春云、王小敏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为成员的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学校违规办班补课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和相关教育行政法规,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等等,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三、多种途径,确保成效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治理有偿家教方案,全面清理整改。2、召开专题行政会、教师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3、行政分工到人,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4、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公开承诺书”。5、发放“抵制家教家养告家长书”,家长签字,一份上交学校,一份自己保留。6、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一例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温星小学2012年11月19日关于家教家养(材料)【第三篇】树立教师新形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家养”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有专家说,家教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必然。望子成龙,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以及我们的应试教育,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现状,都是家教市场存在的条件。家教产业:改变鱼龙混杂现状有偿家教该“下课”了有违禁令,有悖师德,有损教学秩序―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近日,我省出台师德规范,其中“禁止有偿家教”,成为师德师风建设中社会议论的热点话题。如果家教所指只是给学生补补课、辅导辅导作业,并不搞一些违法乱纪勾当,我看人人都可以从事,不管你是退休学者还是下岗工人,应当不受身份限制,在校教师辅导起学生来更熟练、更有针对性,为什么不许呢?当然,前提是有学生愿意让你教。没人愿意被教,你说我个人爱好,自己愿意对着一群小板凳高谈阔论,我觉得也不应该被禁止。问题关键恐怕在于有偿。实际上,家教这个工作大部分是教师在做,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为生病的“我”做家教曾经是中小学生作文中经常出现的感人故事。在类似的故事中,做家教的教师是用来被歌颂的,而现今,一些教师做家教是被广为诟病的,为什么呢?要钱了。假如给孩子补课的不是在校教师,是律师或者保安或者其他人,付给人家一些报酬人们大概不会有意见,市场经济,有所劳有所得,很正常嘛。照这个道理,在校教师做家教似乎也同样应该得到报酬,不能因为人家是在校教师就不能要报酬,对不对?当然,不计报酬做家教的教师是高尚的,但是目前情况下,我们实在不能要求某群体里的所有成员都高尚,只要不危害他人,一个人不高尚的生活方式,也是应该得到尊重的。或许,大家真正焦虑的是,如果不禁止在校教师有偿家教,有些在校教师会故意在课堂上不好好教学,让学生课下补课从而挣外快。这种不厚道的教师或许有,就像有的医生索要红包,有的警察设饵钓人,但是我还觉得,我们不能因为少数“坏分子”的存在而怀疑这整个群体。况且,立法禁止在校教师搞“副业”,教师就会死心踏地干正业吗?未必吧。学生需要课外辅导,这是短期内改变不了的现状;有需求必然有供给,这是规律。即便法律禁止在校教师有偿家教,需求依然在。禁令假如果禁不止,只会使法律权威受损;假如能禁止呢,只好有教师之外的其他人充当家教教师,估计效果会不好,吃力不讨好的禁令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担心在校教师为个人私利不务正业,有这种焦虑很正常,防止教师不务正业,从道德和经济上提高(或者说恢复)教师们在社会上的地位,让教师们自发热爱自己的职业应该是上策;或者,我们可以为教师的“正业”制定一些规范,比如学校可以设置一些切实可行的指标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考察,给达不到要求者以必要的惩罚,这好赖也算是个办法。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不分具体情况一概立法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无形中已经放低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的底线。一现状:上有禁令乱象犹存。八大“潜规则”为:“免试就近入学”异化为“争相择校”、择校费“被自愿”、奥数改头换面、升学率还在争第一、“重点班”改名“创新班”、补习班挂名“家长委员会”、“你的学生我来教”、全日制培训班集体易地补课。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教师的精力是有限的,无论是校外兼职兼课,还是有偿家教,都会占用教师的时间,牵扯教师的精力,影响其在学校的正常教学。同时,有偿家教也背离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形象有所损害。教育部坚决反对有偿家教”。续梅认为,全国绝大多数教师都是兢兢业业,但也有少数教师存在不当行为,如课堂内容留至课后家教讲解、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有偿家教以谋取私利。“其行为肯定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对此现象广大家长、社会以及教师均无法接受,因此,“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要坚决反对,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学生的态度:浙江省政府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并给出了可以解聘的处罚规定。请家教、参加各种培训都是父母的意思,自己则是无所谓的心态。有的同学认为,大家都参加了我不参加,面子上过不去,有的还担心老师会给自己“穿小鞋”。长沙市某中学初二学生蒋同学向记者反映,自己班上的数学老师在家里办了一个培训班,学生都是班上的,每次考试,老师都会出一些在培训班上讲过的题目,而在课堂上讲解题目时,有些难题却讲解得非常简单,还说这道题参加了培训的同学都应该清楚。蒋同学的父亲气愤不已:“老师这样做就是借机敛财,这是老师的师德有问题!”有些教师为了追逐个人利益,通过各种方式动员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有的甚至在课堂“留一手”,本应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都留到周末再讲解。这种行为严重扭曲了教师的形象,违背了职业道德,也偏离了教书育人的本质。一名学生家长的话让记者震撼:如果课后辅导都“有偿”,那么以后会不会课后问老师一个问题也要收费呢?“社会舆论反对的正是这部分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严重扰乱了正常教学秩序的有偿家教行为。这种行为在师德和利益的天平上失衡了,理应禁止。”长沙市退休老教师吴老师提起这种现象斩钉截铁:师德和利益,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教师的心思应当放在课堂,而不是课外赚钱。不惜降低教学质量而追逐课外经济收入的做法,是给教师形象抹黑。教育部门的态度: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5月,湖南省教育厅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通知中,明确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规定》强调各中小学校必须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家教家养和兼职于成建制补课的培训机构。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培训、管理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阶段的学生进行家教、家养和有偿补课。为了将规定落到实处,甚至推行“一票否决”:在编5名以上教师在培训机构上课的,将免去所在学校校长职务。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认为维护教育公平从反对有偿家教做起,并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同样是由国家财政提供收入和待遇保障的群体,如果教师可以合法地从事有偿家教,那么,公务员是不是也可以合法地兼职经商,或者为社会提供“有偿公务服务”呢?有偿家教不仅有悖于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不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不抓紧时间精讲,下课后去赚钱,就必然分散在课堂上授课的精力,也使得学生在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课外去补习,这样既浪费了教育资源,也加重了家长的负担。”教师的精力是有限的,现在各学校编制都紧,工作量一般都较大,有的工作在8小时之内都难以完成。有偿家教其出发点就存在违规。因为根据各级教育部门的规定和条例,有偿补课就已被命令禁止。同时,补课也侵占了学生的休息时间;更为重要的是,一旦放开了“有偿家教”,这将为教师“消极怠工”设置了潜在条件。比如部分教师可能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上课时该讲的内容不讲,要放到课后的“有偿家教”里去讲。甚至于会有一些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利益。一旦出现这样的行为,肯定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作为一名认真敬业的教师,是没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有偿家教的。禁止“有偿家教”能让教师身份单纯化,更好地将精力集中在课堂。短时期看,有偿家教会对学生的成绩有一定的提高作用,但是容易让学生产生依赖的情绪,降低学校学习过程中对自己的要求。如果一个老师上课讲得够好,平时也关注学生的学习,课后有偿家教也并不是那么必要。另外,有偿家教必然伤害那些没钱去参加的学生,因为他们无法通过课堂学到应学的知识,而且会因为和老师的接触沟通减少而被疏离。现实生活中“有偿家教”确实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但为了教育公平,应当禁止。有偿家教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只要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不变,对有偿家教的社会需求就会继续存在,有偿家教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加以禁止。改变应试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推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均衡化,“参加老师组织的有偿家教,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高强度的补课也容易对孩子造成厌学心理,不参加吧,又怕孩子落在其他„开小灶‟的同学后面。禁止有偿家教,有利于弘扬师道尊严,激发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学校的态度:”严禁在职教师、教研人员在任何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获取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教学或特长培训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在市区工作的要调到农村任教,在农村工作的要调到外镇任教。乳山还公开了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教职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其退还违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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