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管理员培训2012.11.52锅炉管理法规•国家特种设备管理体系•特种设备管理法规•锅炉法规3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国家设立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和部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设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设备较集中的行业或企业设立自检机构。地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下设旗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盟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分级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工作。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中国特种设检测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地、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安全监察股县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察体系示意图5•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质检总局“三定”方案规定(国发[2008]1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职能是: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各省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行政许可分级实施和地域管理原则分别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6••(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法规体系分为五个层次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引用标准。国家制定的法律为最高层次;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第二层次;依据法规制定的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第三层次;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为第四层次;相关的引用标准为第五层次。7•1、特种设备的法律制定情况:•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特种设备法律。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6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工作。从2000年开始,每年都有一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加快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经过全国人大代表持续七年不断地提案呼吁,特种设备安全立法工作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特别批准将此项法律作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外立法项目予以立项和启动。•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8•2、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情况•(1)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现行行政法规中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549号国务院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2002.1.9)《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313号令2001.8.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302号令2001.4.2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第412号令2004.6.2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2007.4.9)等。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法规的形成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等。•(2)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大通过的条例。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黑龙江省等省相继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3、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情况•(1)部门规章: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首长签署部门令予以公布的并经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告的“办法”、“规定”。•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1个。•①、劳动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2000.6.29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85号2001.2.23游乐园管理规定•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2001.09.1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⑤、总局第14号2001.12.29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⑥、总局第22号2002.7.1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⑦、总局第46号2003.4.24气瓶安全监察规定•⑧、国质检锅[2004]31号2004.1.19特种设备目录(由于该文件经国务院批准,故列入部门规章层次)•⑨、总局第70号2005.1.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2006.12.29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2000.6.15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10•4、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节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提出特种设备基本安全和节能要求。•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是指特种设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安全、节能技术项目和指标,即特种设备安全基本要求的总和。11•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拼音标志TSG特(Te)、设(She)、规范(Guifan)的拼音首字母组成。•如TSG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近90项。总局在近3-5年立法规划中,将制修订150项左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分为:综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元件)、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几大类。综合Z锅炉G压力容器R压力管道D电梯T起重机械Q客运索道S大型游乐设施Y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N12•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点•①安全技术规范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这个法律地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我们在座的安全监察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均应以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绳。•②安全技术规范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地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a、全方位、在单位(机构)、人员、设备、方法等方面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方位;•b、全过程: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过程;•c、全覆盖: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设备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覆盖。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对强制性标准的定义,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执行力,与特种设备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法规标准体系中的地位相当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代号GB,强制性的行业标准也是直接使用代号如JB(机械)。14•5、相关的引用标准(推荐性标准)情况•引用标准是指与特种设备安全有关的经法规、规章或安全技术规范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它们一旦被安全技术规范所引用,具有与安全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具有强制属性,并成为安全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目前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特种设备产品标准、材料标准、性能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共有4500余项。•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代号为GB/T;•推荐性的行业标准的代号表示方法也是在分类代号加“/T”如“HG/T”、“化工”;•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中国特色,世界上各国的普遍作法是:标准均为推荐的。15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管理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近几年国家局加强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一方面用法规、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其次从条件和手段上加强管理;•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通报等方式进行管理。《关于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银川涉嫌买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犯罪的情况通报》1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依据(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分级管理(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七)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责任和义务(九)发证部门的职责(十)罚则17(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4、《关于对四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机构提出基本要求的函》、5、《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的公告》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等各种作业人员考核大纲18(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A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01特种设备相关管理电梯安全管理A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客运索道安全管理A6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A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A8注:黄色字体的作业项目的考试机构由总局指定19(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一级锅炉司炉G1二级锅炉司炉G2三级锅炉司炉G302锅炉作业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4二级锅炉水质处理G5锅炉能效作业G6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R103压力容器作业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氧舱维护保养R320(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永久气体气瓶充装P1液化气体气瓶充装P2溶解乙炔气瓶充装P304气瓶作业液化石油气瓶充装P4车用气瓶充装P5压力管道巡检维护D105压力管道作业带压封堵D2带压密封D306电梯作业电梯机械安装维修T1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电梯司机T321(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Q1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Q2起重机械指挥Q307起重机械作业桥门式起重机司机Q4塔式起重机司机Q5门座式起重机司机Q6缆索式起重机司机Q7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8升降机司机Q9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Q1022(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客运索道安装S1客运索道维修S208客运索道作业客运索道司机S3客运索道编索S4大型游乐设施安装Y109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大型游乐设施维修Y2大型游乐设施操作Y3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Y423(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车辆维修N1叉车司机N210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N3内燃观光车司机N4蓄电池观光车司机N5安全附件维修作业安全阀校验F111安全阀维修F212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焊接操作按《焊考细则》规定非金属焊接操作24(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1、考试是法定的,考试工作由考试机构承担,并非发证部门。2、考试机构基本条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理论考试实现计算机考试,操作采用模拟机或实物设备场地可以租赁,设备设施必须自有。具体要求:总局《关于对四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机